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DanielA.Bell寫的 城市的精神:何以城市認同在全球化時代如此重要 和曾淑瑜的 公司法實例研習(修訂五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子公司分公司差別也說明:子公司、分公司或辦事處都是直屬於外國總公司。 ... 子公司與分公司最大的差別在於「法人格」的屬性不同,子公司的股權概念是這間公司的股權是由另一間公司(法人)所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雙囍出版 和三民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黃昭元所指導 吳佳樺的 不表意自由之研究:從理論到實踐 (2021),提出外國分公司法人格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不表意自由、思想自由、強迫言論、雙歷程理論、言論涵蓋範圍、語言符號、認知失調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所指導 陳奕澄的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2021),提出因為有 國際商港、船舶油污染、公共信託理論、污染損害、責任限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的重點而找出了 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解答。

最後網站租稅優惠之憲法界限與政策妥適性之探討—以產業創新條例為中心則補充:然本文以為,此段論述似有以下問題,首先,外國企業在我國設立分公司者,其亦須依我國公司登記相關規定辦理,尚有爭議可能者在於其是否具有法人格之問題;而關於法人格部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國分公司法人格,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城市的精神:何以城市認同在全球化時代如此重要

為了解決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作者DanielA.Bell 這樣論述:

你需要什麼樣的城市? 現代人的身分將由城市塑造。 二〇二一繁體中文版特別收錄林夏如、趙哲儀合著〈台北〉。   城市漫遊者的著地觀察,拋開政治理論模型,以實地生活、調查、訪談,消化大量資料後為十座熟悉的城市,各自找出城市的特色、城市的氣質、讓市民感到驕傲的核心價值,定調出「城市的精神」。   十座城市,十種精神。全球化文化同質性的最佳解藥。   經由認識陌生的城市,更加瞭解在地,認同我們居住的城市。   全球文化同質化的年代,「市民精神」可能取代國族或民族的認同。   *耶路撒冷和北京都是以同心圓擴張發展的城市,宗教之城耶路撒冷的圓心是「上帝」昇天之地;政治之城北京的圓心是天安門廣場。

  *紐約和巴黎的現狀都需歸功於城市規劃者,在摩斯和奧斯曼男爵尚未出世之前,曼哈頓是生態多樣的美麗島嶼;巴黎狹窄的街道上飄蕩著動物糞便的臭味。   *蒙特婁加拿大人隊和耶路撒冷工人隊備受地主球迷喜愛,突破種族藩籬的兩支球隊擁有各自的煩惱:加拿大人隊失去了法裔優先選秀權後不再無敵;工人隊主場啦啦隊的中場表演觸怒了正統派社群。   什麼是城市的精神?   二十世紀八〇年代世界開啟了全球化,國與國之間的緊密聯繫,澈底改變了生活形態,附帶的文化同質化現象,使得國家的特徵逐漸消失,面貌模糊,民族性的差異也逐漸在彼此接納後下降。對於國家和民族的認同感逐漸下降之際,甚至有「世界公民」概念產生。人們有追

求獨特性的渴望,依然擁有追尋理想價值的需求,城市,將成為理想的解答。   城市既能凝聚共識,也能彰顯價值,從雅典的城邦政治到當代的城市論壇,我們總是熱切地討論著: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城市?我們的城市該如何發展?城市彷彿擁有生命,有著確切的人格和清晰可辨的特色,並且具有不可撼動的核心價值,維繫著它的發展,令人引以為傲,貝淡寧和德夏里特稱此為「城市的精神」。   市民精神   「人們說『我愛蒙特婁、北京、耶路撒冷』或說『我恨多倫多、上海、特拉維夫』,就好像城市是人,有獨特的個性。」   愛上一座城市並不困難。城市往往有悠久的歷史,持續發展的特色,讓居住在城市裡的市民感到自豪,貝淡寧和德夏里特以「

市民精神」來概括。市民精神與愛國主義並不相衝突,它更顯開放,不會帶來對立與偏見,而是形成維繫城市特色的集體共識。   「到羅馬來,就照羅馬人的做。」   愛上一座城市並不容易。九一一事件,讓紐約瞬間陷入了巨大的危機和恐慌,紐約人從市長朱利安尼一改常態的發言到全體動員的團結救難,清楚表達了城市之於個人的重要。在耶路撒冷,有超過兩成的人不工作,不足的稅收遲緩的經濟發展,卻趕不走追求心靈平靜的居民。   如何尋找一座城市的精神   身為政治理論學者的貝淡寧和德夏里特,選擇以「著地」的方式前往全球大城以漫遊和生活進行研究。透過個人軼事、參觀、訪談、歷史、政府公告、調查數據以及龐大的周邊材料(如文

學、影視作品,旅遊指南……)等面向,不停地驗證觀點,以在地的聲音尋找屬於在地的「精神」。   經過調查研究,作者將有利於發展「城市的精神」因素歸納如下:   一、沒有明顯的貧富差距,也沒有民族或群體間的巨大鴻溝。   二、長期與另外一座城市(通常是同一個國家)處於競爭狀態。   三、城市身分的認同受到外來勢力的威脅。   四、城市具有實質性權威立法保護。   五、城市(曾)擁有偉大的規畫者推動城市改造計畫。   六、來自外部的聲量(如一部電影)為城市的精神定調。   這六項因素均可相對應於書中所列舉的十座城市,十座城市分別為:耶路撒冷、蒙特婁、香港、新加坡、北京、牛津、柏林、巴黎、紐約以

及臺北。   耶路撒冷:宗教之城   世界三大一神信仰的聖地,均為耶路撒冷,從世界各地前來的信徒誠心地向「唯一」的神祈禱。也因宗教勢力的拉扯,撕裂了耶路撒冷祥和的氣氛。回歸寧靜的聖地風貌是耶路撒冷人的共同期待。   蒙特婁:語言之城   曾經,蒙特婁是加拿大政經中心,曾經是萬國博覽會以及奧運主辦城市,儘管擁有顯赫的履歷,最終蒙特婁不僅沒有成為世界一流大城,甚至在國內的地位也被多倫多取代,原因竟然是「法語」。   新加坡:建國之城   一座城市就是一個國家,新加坡建國那天起,城市的精神完全與國家政策重疊。為求具備國際競爭力,富裕、多元、賢能,是城市/國家追求的目標。雖然失去了團結一致,卻成

爲維繫新加坡的核心精神。   香港:福利之城   以自由貿易成爲亞洲世界級的城市,香港所代表的自由市場個人主義在儒家文化的影響下展開,香港的資本社會並不以個人滿足為目標,相對地,更為重視社群以及公益……   北京:政治之城   從明代的燕京,到紫禁城的修築,再到新中國的打造,北京已是政治權力核心的代名詞,都市的發展以及大大小小的改變圍繞政治而生,無時上演著政治劇場。   牛津:學術之城   在這座距離倫敦90分鐘車程的小城裡,擁有不止一座大學,當然世人所熟知的是世界最早的大學:牛津大學。追求卓越是牛津市的目標,它們的精神表現在學習和學問。   柏林:寬容之城   當代的柏林散發著自由的

精神,很難想像她在百年來歷經的摧殘。曾是反猶主義的中樞,作為首都的柏林也與國家一同分裂東西。今日的柏林精神已超越自由,而是寬容。   巴黎:浪漫之城   浪漫,不只是一頓燭光晚餐。巴黎的浪漫是源自「浪漫主義」的反動,是強調多元的發聲,是強調個人的創造性,是人文精神的彰顯……是人與農作物、牛羊雞的共存共榮。   紐約:抱負之城   二戰後的世界之都,金融與文化的世界都城,雄心勃勃的人到此一展長才,不斷革新與創造,讓自己和紐約永保活力。在極度發展的個人主義下,紐約卻能持續發展,全因「市民意識」的根植。   台北:有人情味的進步之城   歷經政權更迭之後,臺北容納了大江南北的風雲人物,在街廓與

庭院裡移植了悠長的文明。尋求正義與幸福超越了籍貫與階級,臺北是友善的城市,它的友善來自於彼此的對話與認同。   「城市的精神」,並非這十座城市所能概括,在全球化的世紀裡,「市民精神」將成為一種文化現象,既能彰顯城市的迷人面貌,也能避免因為民族、國家衍生的敵對狀態。最重要的是,希望閱讀此書的你也能開始澈底瞭解你所居住的城市,追尋它的精神,引以爲榮。 本書特色   貝淡寧與德夏里特以「市民精神」為全球化下的人際關係找到了新定義,人的身分不再僅由社會來塑造,更有機會由城市來塑造。   為了本書的寫作,貝淡寧和德夏里特「重回」人生各階段所居住的城市,前後歷時四年完成這項寫作計畫。也號召全球具備

「市民精神」的城市寫作者參與進行,擴展出《城市的精神2:包容與認同》,包含了東京、倫敦、阿姆斯特丹、檳城、孟買……等城市。「市民精神/愛城主義」   本書為最新中文繁體版,特別收錄了由林夏如和趙哲儀執筆的〈台北〉,以近代史的變革紛擾出發,寫出台北如何從族群的撕裂傷痛中走出,並對外來者展現出親和的力量。 名人推薦   專文推薦   台灣都市議題作家  邱秉瑜   各界推薦   社會學家/作家  李明璁   小說家/建築學者  阮慶岳   建築評論家  王增榮 各界好評   對於喜愛城市的人來說,他們的書是一段充滿激情、深刻並且鼓舞人心的探索當代城市體驗核心之旅。(城市之光咖啡館)

  政治理論中少有新想法,貝淡寧和艾維納・德夏里特肯定有所創新,而且十分出色:培養「城市的精神」是全球文化同質化下的最佳解藥。在九座城市中,以個人軼事、歷史和理論反思的創新和引人入勝的組合作為例子,他們寫出了一本閃閃發光的書,也是政治理論中的新事物。(麥克・瓦爾澤,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榮譽教授)   在充斥著膚淺排名和商情調查的領域,《城市的精神》代表了審美對商業的勝利。貝淡寧和德夏里特透過在世界的大城漫步和生活──一種新穎而令人欽佩的方式,證明比任何理論都更有啟發性──貝淡寧和德夏里特解開了我們最喜愛的城市之謎。這本書既美麗,又富有洞察力。(帕拉格・柯納,《亞洲未來式》、《如何駕馭世界:給下

一次文藝復興的成功之路》作者)   這些回憶相似的親切感不禁喚醒了自身城市經歷的回憶和對照。學術知識往往深具啟發,且讓讀者深入瞭解展現在眼前的歷史脈動……閱讀完這些城市的肖像後,人們傾向以嶄新的視野「漫步」在自己的城市之中,準備好迎接驚喜和揭開層層隱藏的歷史。(佛羅里安・柯薩克,泰晤士高等教育)

不表意自由之研究:從理論到實踐

為了解決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作者吳佳樺 這樣論述:

本文採取比較憲法研究方法、語言學批判言談分析法及傳播學之符號學分析法,論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範圍及研究方法、名詞定義、我國及美國法文獻回顧,以及本文論點及架構。第二章比較我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強迫言論法則之源起案例,以釐清不表意自由相關爭議。第三章探討不表意自由定義、理論基礎與保障範圍,以及強迫言論之「言論」定義。第四章介紹美國法之強迫言論類型,分析美國強迫言論法則之核心爭議,再依本文主張之不表意自由理論基礎及言論定義,檢討各該強迫言論類型。第五章比較我國與美國法強迫言論之司法審查,並提出本文見解,繼而評析我國大法官解釋,第六章則說明研究結論及研究展望。

本文主張,不表意自由為「不被操弄思考過程之權利」,其憲法上權利依據為「言論自由」,應區分「主觀意見表達之強迫」與「客觀事實陳述之強迫」而異其理論基礎,前者為「思想自由」,後者主要為「隱私權」。至於憲法之「言論」定義,應以語言符號在「日常社會生活中之社會實踐」判斷。本文主張,「主觀意見表達強迫」只有傳統強迫言論類型,「客觀事實陳述強迫」排除非屬言論者,包括一般強迫揭露及強迫揭露個人身分類型。又「主觀意見表達之強迫」應依強迫表達或揭露之內心信念是否與個人人格發展等核心事務密切相關、懲罰或獎賞之高低,決定是否採取較為嚴格之審查標準;「強迫客觀事實陳述」則應依所揭露資訊之性質是否屬於私密敏感事項、是

否易與其他資料結合為詳細之個人檔案,採取不同密度之審查標準。 不表意自由在美國及我國仍屬新興議題,本文梳理不表意自由之理論與實務,期許學界能加入更多討論,並繼續研究本文未完之特殊場域、身分者之強迫言論議題。

公司法實例研習(修訂五版)

為了解決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作者曾淑瑜 這樣論述:

  公司法乃是兼具理論與實務之一部法律,除法律人外,不論是會計師、公司負責人,或者是企業從業人員,若能事先釐清相關問題,靈活運用,在商場上就如同手持利器,開天闢地,無往不利。本書不採傳統教科書模式,而以實例導引出各章、節重點。除仍保留系統化之特色外,亦增加思考問題之空間。本書共設計了一百二十三個問題,每一個問題之後還有二個練習題,可以讓對國家考試實例題頭痛之學子於課後練習。當然,本書亦將題目列舉於目錄上,讓實務從業者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可迅速從目錄中找到爭議問題之所在,翻閱解答。   一〇七年八月一日之修法促進我國公司法的進化。五版的內容除將一〇四年、一〇二年、一〇一年及一

〇〇年的修法納入外,更納入本次大幅修正公司法的資料,使本書資料新穎,配合例題演練,更收綜效之功。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為了解決外國分公司法人格的問題,作者陳奕澄 這樣論述:

臺灣規範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的主要法源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經比較法的觀察,與1969年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之1992年議定書(簡稱CLC1992)存在下列差異:例如地理要件、船的要件、油的要件、責任主體、排他條款、免責事由、污染損害的定義、強制保險及直接訴權、時效、管轄權及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等,此等差異皆是海污法未來修法所需注意之事項。國際商港之客體性質為公共信託財產,屬於民事客體,可為物權之客體。商港水域所有權在實質上屬於全體國民,名義上為國家所有;透過制定法之授權,將商港水域經營權轉化為港務公司私有,並課予公共信託義務之限制。海污法修法時應明確污染損害之定義,包含清除油污

染、復原及預防措施費用、財產損害、環境損害、純粹經濟上損失及懲罰性賠償。至於非財產損害應非海污法污染損害之求償範圍,如適用民法第195條第1項,宜引入「觸碰法則」而限制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制度設計考量從一開始鼓勵航海之特權,轉變成為務實考量-部分賠償優於完全無法受償。因此,有必要將限責基金之設立作為行使責任限制之要件。此外,宜授權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定期檢討限責金額。強制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應定性為被害人的特別權利,其行使要件、抗辯事由及時效等,有待立法補充。此外,縱使CLC1992明列抗辦事由,但妨訴抗辯是否屬於CLC1992所列抗辯事由仍有爭議,海污法修法時應特別釐清。CLC1969、C

LC1992及燃油公約,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均以自動承認為原則。相較而言,臺灣非公約締約國,臺灣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判決在外國之承認與執行將遭遇較多的法律實務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