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主動解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外勞沒人身自由仲介、航警迫出境勞團協助反被傷 - 惠群人力 ...也說明:外勞 被資方解約後或是自行解約後的程序決定權,多在雇主與仲介的手上,雇主與仲介 ... 的外籍勞工,主動詢問農民是否需要協助,原本開心以為遇好心人士,遂同意讓外籍 ...

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藍科正所指導 張巧欣的 外籍勞工解僱之探討— 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四家廠商為例 (2017),提出外勞主動解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外籍勞工、資遣、解僱、轉換雇主。

最後網站財政部全球資訊網則補充: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 房地合一稅2.0專區 · 重大欠稅公告專區 · 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專區 ·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納稅者權利保護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外勞主動解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外籍勞工解僱之探討— 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四家廠商為例

為了解決外勞主動解約的問題,作者張巧欣 這樣論述:

自我國開放外籍勞工引進以來,外勞一直是社會科學研究相當關注的議題。而雇主解僱權之行使,對外勞在台權益影響甚鉅,涉及層面不單僅有勞動契約之終止,尚伴隨勞資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及契約終止之適法性等。爰此,本研究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為研究對象,透過文獻探討、資料蒐集及三角驗證法,採深度訪談方式訪談了15名勞、資方、政府及仲介代表,釐清勞、資、政三方於契約終止權發動後所衍生之議題。本研究主要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園區多依據電子業行為準則規範,以高於我國法規標準來保障受解僱勞工之權益。惟在對象選定上仍可能受我國外勞政策影響,而將附加外勞列為優先解僱對象;也因為外勞較無法有效運用救濟管道主張權利,在解僱要件成就

上而有較本勞寬鬆之情形產生;又外勞解僱時得免資遣通報,且未要求雇主應主動提供轉換雇主機會,對外勞工作權之延續將無法有效保障。據此,本研究主要提出三點建議:一、調整附加外勞聘用規範,避免雇主將附加外勞列為優先解僱對象。二、外勞資遣需進行通報,使就業服務中心得主動媒合新雇主。三、修正轉換雇主機制,規劃將外勞轉出與承接情形納入就服機構評鑑指標之一,促使外勞得順利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