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1999檢舉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基隆1999檢舉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惠君寫的 二二八反抗運動:台灣爭取民主之路(二二八事件75週年增訂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陳敦源所指導 施友淳的 共享經濟時代汽車運輸業管制政策變遷之研究:以Uber公司進入臺灣為例, 2013-2019 (2021),提出基隆1999檢舉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政策變遷、計程車、Uber、租賃車、3I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黃啟禎所指導 蔡雨蒨的 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舉發通知單、司法院釋字第423號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1999檢舉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1999檢舉,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二二八反抗運動:台灣爭取民主之路(二二八事件75週年增訂版)

為了解決基隆1999檢舉的問題,作者黃惠君 這樣論述:

紀念二二八事件75週年     「歷經二二八事件的台灣人,究竟身處一個什麼樣的時代?」   十年前,本書作者在找尋二二八史料時看到一則剪報,二二八事發後第三天《中華日報》的頭版標題「台南市民大會要求立即實施市長民選」,她停留了下來。她意識到群眾的力量,也看到清楚的民主訴求,但更想知道的是,那跳動的歷史主體,那敢將生命燃燒獻祭給台灣的人,為何承受難忍之痛,讓子彈穿過胸膛?他們究竟身處一個什麼樣的時代?面臨什麼樣的困境?想改變的又是什麼?     歷史在我們體內隨著血液浮沉,先烈留下的血印在前方引路。十年來她潛入歷史,找尋二二八時人人躍起,在白色恐怖黑幕降臨前,曾經有過的民主響動,激烈、熱情、

鋪天蓋地。而統治者長年以光復之姿斷開的日本時代,對二二八世代而言,是同一本未撕完的日曆,沒有一天斷開過。兩種語言、兩種國旗、兩種身分認同,在身分轉換的瞬間,政權的暴力如何加諸於他們身上?     必須重返歷史,了解他們的集體心緒。何以光復歡迎曲變了調,以全面的反抗終結。聽見潘木枝、盧炳欽及陳澄波等人,殉難前站在人民立場講話的聲音。也終於懂得潘木枝的遺書「為市民而死,身雖死猶榮」,是在怎樣的時空飄搖下。而武裝抗爭者的生命本身,就是遺書。他們的遺書,以鮮血書寫。她一字一句打著反抗者的節拍前進,完成「戰鬥曲」、「殉難之愛」等篇章。她為反抗者不屈的靈魂畫下「亡者之姿」,帶二二八受難者重返榮耀。    

 這本書在二二八過往研究者點起的燭光下前進,有二二八書中罕見的論點,刻劃的力道和文學性也前所未見。   本書特色     ★拉開歷史視角,以日中政權的認同與語言轉換,寫二二八世代身陷的困境與希望。   ★跨越受難家屬個人記憶與以地域史,企圖完整勾勒二二八事件的偉作。   ★以嚴謹論述、生動文筆,重建二二八事件中人民的力量,相當具有動態感。   ★以轉型正義觀點,揭露統治者罪責。   ★筆鋒帶感情,表現出作者女性敏銳的觀察力,以及長年對二二八知識的累積,是一本站在台灣立場所表現的二二八。   ★百餘張珍貴歷史照片,有如立體的二二八紙上紀念館。     ※本書初版為遠足文化《激越與死滅:二二八世代

民主路》,本書為內容增訂版。

共享經濟時代汽車運輸業管制政策變遷之研究:以Uber公司進入臺灣為例, 2013-2019

為了解決基隆1999檢舉的問題,作者施友淳 這樣論述:

Uber使用新興科技,主打共享經濟模式,以新型態經營汽車運輸業,在極短的時間內席捲全球,衝擊各國的汽車運輸業市場以及造成各國管制政策上的棘手問題。Uber在2013年進入臺灣市場,因為侵蝕到既有計程車的載客市場和秩序,引發計程車業者強烈的抗議,也讓我國政府祭出各式手段欲對其採取管制措施,在2017年Uber甚至曾與租賃業者合作。但在受到政府取締的同時,Uber也因為其低廉的價格、高品質的服務和便捷的叫車系統,在臺灣培養出一群死忠的乘客。究竟政府應如何因應新興科技的進入,如何在管制與開放中取得平衡,是一門高深的課題。本文觀察政府對於Uber政策之變遷狀況,並以3I理論進行分析,嘗試瞭解為何政府

在2013年到2019年間對於Uber之政策出現多次轉折,深入探討政策的制定和改變對相關利害關係人之影響。藉由蒐集立法院公報、相關媒體報導,並訪談13名曾參與或親身經歷Uber核心事務之人士,廣泛蒐集資料加以分析。本文認為政策變遷之關鍵,是政策網絡上的利益、理念和制度產生了變化,3個I之間相互影響,進而導致政策變遷。未來新興科技將不斷叩響臺灣市場的大門,政府應從Uber案例中發現既有法規永遠無法趕上科技的發展,僅能追隨其後,盡可能快速將法規完備並制定相關政策,要如何因應新型態產業的進入,在接納新科技和保護舊產業間取得均衡,讓新業者、傳統業者、消費者取得三贏,政府又能有效管制市場秩序,是為未來臺

灣政府的一大挑戰。

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之研究

為了解決基隆1999檢舉的問題,作者蔡雨蒨 這樣論述:

相信幾乎每個人都有收受「紅單」或「小白單」的經驗,但「紅單」與「小白單」兩者功能並不相同,而小白單也非具處罰權的「罰單」。通常人民收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會自行繳納罰鍰,但也因此忽略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制度對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的保障不足。就學理方面,舉發通知單時至今日依然存在定性爭議。筆者希望透過本論文整理相關資料,針對舉發通知單之法律性質問題加以探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制度涉及範圍非常廣泛,本論文以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作為研究主軸,針對我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為主,介紹我

國現行舉發程序、舉發方式、道路交通管理的雙軌制及救濟程序。本文亦整理學說及實務對舉發交通違規性質相關見解,深入探討舉發通知單之法律性質。最後筆者將提出修法建議,期望透過本研究能改善舉發通知單於現行法制中保障不足的現象,並對人民有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