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車禍2022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林良榮所指導 潘宗璿的 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2021),提出基隆車禍2022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勞工、外送員、外送員工會。

而第二篇論文健行科技大學 土木工程系空間資訊與防災科技碩士班 郭來松所指導 沈治展的 車禍救護之研究-以苗栗縣竹南鎮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車禍、緊急救護、消防人員的重點而找出了 基隆車禍2022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基隆車禍2022,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為了解決基隆車禍2022的問題,作者潘宗璿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及個人通訊設備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產生了許多了新形態的商業模式,新興如Uber、外送平台等模式,企業也更容易藉此使用企業外勞動力,同時,此類企業外工作者面臨到勞動保護缺失的問題,在與傳統僱佣模式不同的新型態工作中,面臨工作者無法受到既有的勞動法保護之問題。對此外送員開始凝聚集體力量組織工會法上之工會,但我國對於工會法上勞工是否應與勞動基準法相同尚無定見,本文即以平台外送員是否為工會法上勞工為研究對象。而在先進各國中日本在地緣關係與社經文化上與我國較為接近,對於我國勞動法制有深刻的影響,且其有關工會法上勞工之判決與學說討論發展至今有累積相當數量。同時,日本政府自2018年前後即有注意

到外送員等個人工作者之勞動問題,直至2021年由日本內閣為首的政府部門提出以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規劃。最後,日本也有以平台外送員為主的工會,且相當積極地與外送平台進行協商,可作為工會運動的模範。因此日本法制之經驗應可作為我國的借鏡。作為結論,本文認為我國工會應建構獨立的勞工概念,盡可能地讓更多的工作者可以組織工會,並且在我國未來的立法政策上,可以採用日本政府提出之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並制定類似日本下請法,以增加對於個人工作者的工作條件保護。

車禍救護之研究-以苗栗縣竹南鎮為例

為了解決基隆車禍2022的問題,作者沈治展 這樣論述:

本研究係針對車禍救護案件來進行探討其相關因素,並藉由相關文獻、重大傷亡案例、緊急救護勤務制度與訓練,來分析可以強化消防人員對於緊急救護工作的措施與方式。本研究係採用統計分析法,研究對象為苗栗縣竹南鎮發生之車禍救護案件,統計民國105年至109年間共6004筆資料,以及這期間所造成的重大傷亡案件。由研究結果可以顯示,車禍救護的需求與人口數量呈現正成長,冬季較容易發生車禍事故,一周內出勤車禍救護次數以星期五為最高,時間以16-18時為最多,其次為8-10時,將救護能力較高之人員編排於該時段,以強化該時段之救護能量,而在夜間及人口密集路段較易發生重大死亡情況,應積極編排進階救護訓練,持續增加消防人

力,最終達到三人出勤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