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重購退稅有三要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黃俊杰所指導 許梨卿的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限制之研究 (2021),提出土增稅重購退稅有三要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制、價值限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土增稅重購退稅有三要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限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土增稅重購退稅有三要件的問題,作者許梨卿 這樣論述:

基於「自用住宅用地,為人民基本生活所必需,自宜設法保障」,土地稅法第34條 (平均地權條例第41條)對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輕稅待遇,在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者」範圍內之土地,其土地增值稅統按土地漲價數額10%徵收之,以減輕「自用住宅用地」土地稅負擔。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適用要件,已歷經四、五十年未予檢討修正,因都市發展與住宅型態之變遷,「面積限制」與「價值限制」之規定是否妥適,實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基於稅捐優惠應符合實質平等,對於合理之自用住宅使用之居住空間,給予出售土地優惠稅率以減免稅捐負擔,始符合保障人民生存權之意旨,爰參

考107年以來政府機關統計之大數據資料,提出修法建議供參。因應未來都市發展及住宅型態變遷不同等情事變更,亦不排除其他修法建議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