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險抵充雇主責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J.W.Henley寫的 移民漁工血淚記 和白曉紅的 再見,烏斯曼:Made in Italy 背後的剝削和種族隔離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宇恒週報】團體傷害保險不再能抵充雇主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 ...也說明:關於雇主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可否抵充雇主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本所曾於第22期宇恒週報撰文解析。 惟近期有人資夥伴提問,稱依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時報出版 和南方家園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徐婉寧所指導 戴丞偉的 論日本法上職業災害救濟制度調整規定—兼論對我國職災抵充規定之啟示 (2021),提出團險抵充雇主責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職業災害、職災補償、併存主義、抵充規定、調整規定、損益相抵、損益相抵式之調整。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永明所指導 陳宥瑜的 薪資所得課稅及其避稅反制法制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客觀淨額所得原則、量能課稅原則、租稅公平、租稅規避、實質課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團險抵充雇主責任的解答。
最後網站雇主補償責任險則補充:可抵充雇主因員工不幸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產生之勞基法補償責任與民法侵權賠償 ... 職災給付:若團體保險規畫得當,就可支應勞工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補償,但就怕有些 ...
移民漁工血淚記
為了解決團險抵充雇主責任 的問題,作者J.W.Henley 這樣論述:
獻給「駐台女性移工」(Migranteng Kababaihan sa Taiwan, MKT)組織 獻給二○一九年十月一日南方澳大橋坍塌事件中不幸罹難的六位勇士 並獻給為自己與家人尋求更美好的生活而旅居世界的勞工階級 黎剎,一個以納沃塔斯市立公墓為家的年輕人,日夜與死亡者為伍,但他有很多夢想。他與他的母親住在一間窄小的陵墓裡,白天以照料墳墓賺取微薄的收入,但每當他從馬尼拉灣岸邊遠眺時,他可以感覺到──在地平線更遠的地方,有一個充滿機遇的世界。 如果他能找到一條出路,也許,他可以想辦法,以某種方式,為他自己和他的母親掙得更好的生活,甚至贏回他小女兒的母親的心,使
他的小家庭脫離貧窮。但如何實現呢? 黎剎聽說在一個很遠的地方──台灣──捕漁船隊上有工作機會。幾個星期之後,他發現自己已匆匆抵達一個新的世界,站在一艘老舊、船殼鏽跡斑斑的漁船甲板上,成為幾個新手船員中最年輕的成員。 夢想迅速轉為夢魘。黎剎很快發現,在台灣漁船上的生活完全不是他所聽到的那樣,賺大錢、寄錢回家給母親和孩子的想法已然無望。他和他的同事接收到的訊息很清楚:努力工作,我們給什麼你就拿什麼,要感恩,以及最重要的,保持沈默。 在一個喜好凌虐的船長的壓制下,黎剎為自己的生命抗爭。他會像公墓內數不清無人認領的遺骨那樣,成為一個無名的死者?抑或,黎剎會在最嚴峻的情況中找到希
望? 《移民漁工血淚記》是台灣成千上萬捕魚船隊漁工中一個菲律賓漁民的故事,它翔實地描繪出全世界的移民勞工──存在於公眾視線之外的人──所面對的實際情況。 本書描述菲律賓年輕人黎剎,在馬尼拉都會區的墓地貧民窟長大,為了擺脫貧困想方設法,以移工的身分加入台灣漁船隊。 一到台灣,黎剎就落入陷阱成了受害者。這些移工陷阱不只存在台灣,更猖獗世界各地。 他的護照被仲介扣留,他的船長非常嚴苛,而且會施虐,依照合約,如果黎剎在海上不幸身亡,船長有權直接將遺體丟入海中。 至於薪資,實際領到的數字也遠遠低於當初資方承諾的金額。黎剎很快就知道自己別無選擇,他只能冒著餓死或被虐
致死的危險,在船上像奴隸般賣命,或是逃逸到台灣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島上。 (本書英語版的所有收益捐給二個為台灣移工盡心盡力的團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與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 好評推薦 以細膩精湛的文字,描寫一位抑鬱的菲律賓青年在台灣漁船上受虐的故事⋯⋯突顯了移工面臨的嚴峻現實——《台北時報》(Taipei Times) 左韓瑞對人際權力的互動觀察有如人類學家。——《關鍵評論》(The News Lens International) 小說家可以進行的最困難的練習之一就是從另一種文化角度寫作⋯⋯台北,加拿大出生的記者和作家左韓瑞在他的新小說《移民漁工血淚記》中巧妙地
完成了這一壯舉。——Jeremy Olivier(台北美國商會) 左韓瑞的最新著作《移民漁工血淚記》是一部關於窮人中最窮的人的淒涼、令人心碎的小說。 這是一本出色的讀物。——Leticia Mooney(作家) 左韓瑞的第三部小說《移民漁工血淚記》既雄心勃勃又極其謙虛,它的雄心是為台灣受剝削的農民工發聲,「為改變他們的世界做出貢獻」;它的謙虛在於講述了一個菲律賓移民工人黎剎的直截了當的故事,他遇到了在台灣漁船上工作的純粹恐懼。——Nicholas Haggerty(評論家)
論日本法上職業災害救濟制度調整規定—兼論對我國職災抵充規定之啟示
為了解決團險抵充雇主責任 的問題,作者戴丞偉 這樣論述:
我國的職業災害救濟制度,係採取職災補償與損害賠償同時並行的併存主義;其中,職災補償則採取雙軌制的體例,而由勞動基準法上雇主的補償責任與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所構成。關於此等複數救濟管道間的關係,在勞動基準法第59條但書與第60條中,則設有抵充規定予以處理。關於抵充規定之適用,在我國實務存有諸多爭議,諸如慰撫金得否作為抵充之客體?是否以補償與賠償的請求權人同一者為限?將來的職災保險年金給付得否予以抵充?勞基法上之抵充與損益相抵之關係為何?等問題,均有待深入檢討。日本的職業災害救濟制度,亦係採取併存主義與雙軌制的立法例,對於複數救濟管道間的關係,於日本勞基法第84條第1項與第2項,亦設有調整規定,其功
能即相當於我國之抵充規定。有鑑於在日本法上之調整規定,業已累積相當豐富的學說討論與實務運作案例,而自從日本最高法院明白創設「損益相抵式之調整」的判例法理以來,近年日本實務更是穩定地以「損益相抵式之調整」作為處理職災保險給付與損害賠償的根據。本文即以現行我國抵充規定的適用疑難作為契機,透過介紹日本法制,並以日本法上調整規定與「損益相抵式之調整」此一判例法理的生成、適用實況與相關討論,作為分析重點。最後並希冀能夠在此基礎之上,以日本法上操作調整規定的經驗作為借鏡,藉以探詢對於我國抵充規定之啟示。
再見,烏斯曼:Made in Italy 背後的剝削和種族隔離
為了解決團險抵充雇主責任 的問題,作者白曉紅 這樣論述:
二〇一三年,塞內加爾橄欖採收工烏斯曼.迪亞羅在西西里島的農園中因瓦斯鋼瓶爆炸喪命,時年不過二十六歲。身為非洲移工的他,幾乎無人弔唁,彷彿刻意被遺忘。然而,烏斯曼的人生際遇和悲劇之死並非罕事。 今日,義大利各地農園皆有非洲移工的身影,幫助義大利成為歐洲數一數二大的蔬果出口國。殖民主義和全球資本主義重創移工的母國,迫使他們不得不到海外尋求更好的機會,但僥倖航渡地中海並抵達歐洲的人,卻發現自己在當地遭司法打壓、被社會邊緣化、與當地社群隔絕,並遭到無情剝削。數十年來,義大利各政黨政府皆採反對移民的政策,讓一名又一名移工深陷「非人」的生活及工作環境,雖是「義大利製造」背後的隱形推手,社會卻對這
些受苦受難者視而不見,絕口不談他們的處境,保持一貫緘默,彷彿是不配為人的他者。 《再見,烏斯曼》講述的是義大利移工的故事,既是要致敬跨越國境、設法改變自身和家人命運的移工,也希望揭露歐洲將非洲移民置於最底端,無情的剝削、壓榨移工,構築出繁華且罪惡的巴比倫城。 「在歐洲的敘事觀點中,歐洲白人一向是掌握話語權的人,負責手持紙筆觀察與記錄。他們所觀察的對象將獲得機會發聲,但發出的是遭過濾的聲音,表達的是遭淡化的不滿,所經歷的一切都會被審查把關,最終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長期以來,移民都是被他人談論、書寫,彷彿他們幾乎沒有能動性,也彷彿他們無力塑造自己的命運。在最佳情境之下,在遷徙旅程中活下
來並克服一國又一國邊界的移民,會在難民受到歡迎("refugees welcome")的敘述中,得到「獲救者」的名號。不管這些人遭歸類為難民或移民,他們的故事仍是白人的故事。」——白曉紅 本書特色 •我們還得受苦多久?——直面「義大利製造」的幕後真相 •以非洲移工的生命故事,探究歐洲如何創造出一個個「必要棄兒」,同時揭露歐洲大多財富其實是來自極其醜陋且嚴重的剝削壓榨。 各界好評 「白曉紅簡直無所畏懼。她除了揭露歐洲土地上的移工如何遭到剝削,處境如何絕望,也提醒我們,只要人們願意共同挺身為權利而戰,希望就仍然存在。這本書讓我潸然淚下,真是一本充滿勇氣的作品。」--班傑明.傑凡
尼亞(Benjamin Zephaniah),英國作家、詩人 「觀察敏銳,見解深刻,澈底揭穿我們食物產業鏈中根深蒂固的剝削和種族歧視。這本書從移工的視角出發,凸顯義大利對於移民遭遇危險及不人道待遇一事置若罔聞,形同共犯。書中的大小教訓適用每個歐盟國家。想為移民爭取權利者不可不讀。」--敏妮.拉曼(Minnie Rahman),英國移民福利聯合會(Joint Council for the Welfare of Immigrants)公共事務暨活動企劃經理 「來自世上數一數二優秀記者的重要報導故事。白曉紅揭開了歐洲『移民危機』背後的隱藏真相:西西里島和卡拉布里亞的非洲移工遭無情剝削,
深陷系統性種族歧視。」--馬修.卡爾(Matthew Carr),Fortress Europe: Inside the War Against Immigration一書作者 「《再見,烏斯曼》揭露了種族暴力以及廉價勞動力所需付出的人類成本。非洲移工幫忙採摘我們的橄欖、番茄和柑橘,這本書迫使我們直面他們的掙扎、堅韌精神和日常成就。相當啟發人心--學習、反抗、採取行動!」--布利琪.安德森(Bridget Anderson),英國布里斯托大學遷徙暨流動研究中心主任、Us and Them?: The Dangerous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Controls一書
作者 作者簡介 白曉紅(Hsiao-Hung Pai) 旅英記者,其著作《Chinese Whispers: The True Story Behind Britain's Hidden Army of Labour》 曾入圍英國歐威爾書獎(Orwell Prize),並改撰為中文版的《隱形生產線》;另著有《散沙:中國農民工的故事》於二〇一三年獲頒英國「前衛圖書獎」(Bread & Roses Award),《隱形性產業:英國移民性工作者》、《憤怒的白人:直擊英國極右派!》和《邊境人生:在歐洲顛沛流離的難民與移民》。 譯者簡介 吳侑達 國立臺灣大學翻譯碩士學位學程筆譯
組畢。翻譯出得去,稿費進得來,生活過得下去。 信箱:[email protected] 緒論 前言 緘默法則 一、橄欖產區 二、打造巴比倫 三、火災和模範工人 四、進出收容營 五、年輕勞動力和「融入社會」 六、卡拉布里亞的採收季 七、貝琪和「融入社會」之村莊 八、「只要敢夢,就辦得到」 九、驅逐 十、五星運動黨和小鎮之惡 十一、薩爾維尼和種族主義凶手 十二、「部長,告訴我,你會想住在這種地方嗎?」 十三、橄欖季再臨 十四、眼不見為淨 十五、滿月 十六、在卡拉布里亞的帳篷城度冬 十七、採收季結束 十八、「融入社會」與種族隔離 十九、周而復始的拆遷與重建貧民窟
二十、「我們還得受苦多久?」 後記 參考書目 致謝 緒論 在我動筆的此刻,時間是二〇二〇年三月底,一個前所未見的傳染病正在多國傳播肆虐,而且尚無疫苗或有效療法可以因應。儘管義大利的死亡率居歐洲之冠,甚至超越中國,但其他國家也緊追在後。幾週以來,我們這些工作屬內勤性質的歐洲人得以收拾辦公室返家工作,但緊急服務機構和其他重要產業的從業人員可沒辦法在自家客廳上工。舉凡醫生、護士、救護車司機、醫務輔助人員、藥師、照護人員和老師,還有餐飲業者、清潔工、倉儲從業人員、環保衛生人員、乳品從業人員、屠宰加工從業人員、漁工、鳥蛤採摘人員、蔬果採摘人員,以及一般食品配給人員,都無法透過保持社交距
離和自我隔離來打這場「抗疫之戰」(這是英國首相強森最愛用的敘述方式)。 也許,只是也許,當我們擺脫這場全球疫情大流行後,會更意識到白曉紅筆下針對苦痛的「緘默法則」是怎麼一回事,而更關注生活在歐洲廢棄農舍和棚屋兼帳篷的人類同胞。據估有四十萬五千名在義大利田野間工作的難民,受困於設計來抹除他們存在的準法律系統,只希望圖個「眼不見為淨」。他們的處境相當惡劣,根據列斯伏斯島目前的狀況來看,身在西西里島等地的非洲人,以及多位協助照護的醫師,可能很快就會遭到極右團體汙名化為新冠肺炎的帶原者。 在農產品生產分銷領域,全球化早已打開了全世界的食品市場,但作為義大利食品供應鏈關鍵人物的蔬果摘採工人卻
彷彿隱形了一般,原因是義大利政府不斷「將他們推至地下,稀釋其存在感」。這些工人在義大利摘採蘆筍、柑橘、葡萄、橄欖和番茄(後兩者分別稱為「黑金」和「紅金」)。在「義大利製造」的語境中,製造產品的其實不再是義大利人(他們本身也曾是移民),主要來自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的後殖民主體--往往是為了逃離利比亞的折磨、強迫勞動和拘留,冒著極大風險橫跨地中海。這些非洲人並不是大眾眼中的入侵者或行乞者,而是很多我們這些「定居此地」的歐洲人難以想像的勇敢男女,而且擅於應變且聰明無比。他們因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加諸予母國的經濟穩定與結構調整計畫、氣候變遷,以及新自由主義所導致的公共支出與服務削減,不得不離開家
鄉,離開塞內加爾、奈及利亞、甘比亞,或是馬利。這些人為了家人福祉,被迫犧牲自己,在其他地方尋求生計。 不過這些犧牲換來了什麼回報呢?歐洲非但不重視這些人對社會的貢獻,反而通過各種法律和政策,設法剝奪他們身而為人的權利。他們除了行動受限,只能待在與外界隔離的農業空間,集體成了田野中的無家可歸者,也往往無法進入其他行業,因為如此一來就會與義大利社會接觸。「他們是農地裡的工人,店鋪裡的消費者,僅此而已。」白曉紅如此寫道,強而有力地紀錄下義大利農工的生活,令人為之屏息。她或許刻意抑制憤怒情緒,但她寫到「沒有當地人會直視穆罕默德的雙眼,彷彿他是一具沒有靈魂的空殼」時,那股怒意隱約可見。 這個
體系所採行的第一步,是將移民關入庇護中心並鎖入居留許可系統。後者是專門設計來實施經濟剝削和種族排除的系統,可說是某種「精心設計的體制暴力」。在這裡,住屋問題(或更確切地說,缺乏住屋的問題)是維繫這種極度剝削條件的關鍵工具:在移民法營造的矛盾世界中,移民若要得到工作契約,必須要有居留證,但要得到居留證,他們首先需要一個居住地址。無論是國際法,還是義大利本身的憲法,對義大利似乎都毫無管轄權。一九四八年的《聯合國人權宣言》和一九六六年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都承認,為自己和家人尋求適足居住屬人權範疇。二〇〇一年修訂的義大利憲法也認可,住屋是人類尊嚴的核心構成要件,國家應最低限度
地提供住房。 在新冠肺炎的脈絡下來看,儘管時常有人會說這場抗疫之戰是「人人生死與共」,但某些族群缺乏住屋的問題,或許預示著接下來情況會更加惡劣。在過去,瘟疫和傳染病降臨後,大饑荒往往隨之而來。雖然我們今天並不預期會發生規模龐大的災難,但新冠肺炎其實已導致食物稀缺的問題。在我動筆寫作的倫敦,此刻已有好幾間緊急食品援助慈善機構因為無法補足糧食存量,就算越來越多的人前來尋求協助,仍不得不暫停營運。富人或許會受到病毒侵襲,可是他們的住處遠離遭邊緣化的族群,完全不曉得住在帳篷和棚屋是什麼感覺,也不知道每天要對抗饑餓、失溫和流離失所並存活下去是什麼意思。如同義大利當代政治思想家喬治.阿甘本(Gior
gio Agamben)所言,早在納粹大屠殺之前,就有人被迫住在難民營,過著性命宛如螻蟻、容易早死且面臨國家體制殺人的命運。 嫻熟歐盟政策的白曉紅當然很清楚義大利如何對待農業移工,也瞭解法律如何在現場剝削這些人--無論是歐洲或全世界皆然。西班牙太陽海岸(Costa del Sol)的塑膠溫室供應番茄、小黃瓜和辣椒等作物給多家超市,每年產值二十億歐元,但扛起這些勞務的卻是摩洛哥、西非和東歐的移工。在美國加州,來自墨西哥瓦哈卡山村的米斯特克(Mixteco)移工不僅確保美國消費者一年四季都吃得到草莓,也為Driscoll’s和沃爾瑪(Walmart)等大型產銷商獲得驚人利潤。以色列在一九八七
年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義後,也限制巴勒斯坦移工的數量,轉而尋求泰國西部省分的工人來種植各式蔬果、種子、植物和農田作物。沒多久,當地就有令人不安的「夜間猝死症候群」報導出現,極可能是因為這些工人長期未休息,最終導致熱衰竭和中暑。視角轉到澳洲的昆士蘭,來自九個太平洋島國和東帝汶的柑橘採摘移工同樣受到極為惡劣的對待,甚至有人將其比喻為十九世紀的「騙人為奴」(blackbirding)。當時,貿易商人將六萬兩千多名南島民族運送到澳洲大陸充當「糖奴」。 但是義大利的情況之所以與眾不同,在於這種基於種族的極度剝削措施,反映了義大利的殖民與法西斯過往,還有對這段歷史的否認與抗拒。 十九世紀中葉,現
今稱為「義大利」的半島上有許多城邦、共和國和其他獨立實體,其中有些隸屬於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義大利王國直到一八六一年才正式成立。綜觀眾多掠奪非洲資源的歐洲殖民者和帝國主義者,當時的義大利處於落後態勢,急於迎頭趕上,因此其國族認同從一開始就與獲得殖民地有緊密關係。義大利建國三傑之一的加里波底(Giuseppe Garibaldi)便表示他「贊成義大利將自身卸除的奴役鎖鏈加諸予非洲人」。如此一來,義大利將殖民非洲部分地區視作與歷史的交會,旨在重現羅馬帝國的光榮。義國的法西斯領袖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後來更將殖民領地稱為「義屬東非」。十九世紀末,義大利吞併厄利垂亞和索馬利亞,並
與利比亞展開漫長且血腥的戰爭,最終在一九一二年征服對方(利比亞被視作義大利的「第四海岸」)。義大利視一八九六年在阿杜瓦戰役(Battle of Adwa)敗給衣索比亞為奇恥大辱,所以法西斯時期再次侵占衣索比亞,確立自身強勢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戰落幕後,許多義大利戰犯僥倖逃過法律制裁,原因在於英國在聯合國戰罪調查委員會玩了兩面手法,確保墨索里尼軍隊在衣索比亞犯下的罪行獲判為現代戰爭的可接受作為。 義大利過去犯下的殖民罪、所帶來的恐怖統治及大規模屠殺,包括在利比亞一連串的集中營監禁並殺害者(藉由餓死和疾病),至少有八萬人,並且以毒氣轟炸利國城市,導致無數死傷。另外,義大利在一九三六年入侵衣索比
亞時,也動用兩百二十公斤的芥子毒氣攻擊該國的村莊和紅十字會營地。衣索比亞帝國的流亡皇帝海爾.塞拉西一世(Haile Selassie I)出席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時,敘述義國如何將芥子毒氣安裝在飛機上,以便讓毒氣擴散至廣大地區,形成「永無止境的死亡之雨」。在衣索比亞的阿迪斯阿貝巴(Addis Ababa),義屬東非總督格拉齊亞尼(Rodolfo Graziani)因為遭刺未遂,憤而派出配備槍械、炸彈和火焰噴射器的黑衫軍大肆屠殺,三天下來至少死了一萬九千人,但也有人估計死了三萬名男女老少。 儘管墨索里尼在非洲犯下人盡皆知的罪刑,最後卻沒有真正受到制裁。諷刺的是,二
〇〇八年,時任義大利總理貝魯斯柯尼(Silvio Berlusconi)跟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Gaddafi)簽訂合作條約,付給對方五十億美元作為過去軍事占領的補償金,而利比亞必須設法打擊國內的非法移民,並且促進投資義大利企業。如此一來,義大利成了利比亞在酷刑虐待等人權迫害上的共犯,也助長歐盟在地中海地區所實施的死亡政治(necropolitics)。 《再見,烏斯曼》詳實生動地講述了抵達義大利的非洲人面臨何等命運--他們如何生活、如何工作,以及最重要的是,如何抵抗。正如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在一九三〇年代末與貧困的採摘工人一起往西穿越塵爆區後,將自己發給《舊金山
新聞》(San Francisco News)的快電轉化為引人入勝的大作《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白曉紅也汲取自己在第一線與非洲移工相處的生活經驗,勾勒出她筆下這些義大利「必要棄兒」令人痛苦的生活全貌。 白曉紅是個有原則的記者、熱情敬業的人類學家、想像力媲美米爾斯(C. Wright Mills)的叛逆社會學家,更是令人信服的真相講述者。她與移民一起生活,關注他們日常生活和各種苦難的細節。她是出色的編織工,以故事為經,以政治分析為緯。《再見,烏斯曼》揭開了歐洲社會作為基礎的層層謊言,迫使我們面對歐洲文明的本質,這個文明將因為新自由主義全球化而流離失所的非洲
人困於一個個從屬空間,讓他們越來越容易面臨早死命運。 她的結論令人無所遁形:我們必須瓦解並推翻由結構性種族主義所決定的一切社會關係。 倫敦種族關係智庫機構(Institute of Race Relations)主任 莉茲.費克特(Liz Fekete) 於倫敦 一、橄欖產區在烏斯曼過世時,移工已在這片地區的田野上辛勤耕耘長達十五年以上。無論這些人有沒有移民資格,都有一個共同目標:活下來,並想辦法扶持故鄉的家人。坎波貝洛的當地人早已習慣非洲面孔的男子和少年在鎮上走來晃去,但雙方鮮少有對話機會。多數當地人會跟這些「黑人」保持距離,即便是不得不互動的時候,譬如在店裡充值行動電話卡,或是
在超市採購食物,也總是能免則免。他們將這些非洲移工拒斥在市鎮邊沿的營地,眼不見為淨,創造出一個經濟、社會、文化及情感上的飛地。市鎮本身和非洲移工居住的「貧民區」的權力關係顯而易見。正如華康德所言:「一直以來,都是我們(鎮民)為他們(外來者、黑人)訂定規則和制定計畫。」這個權力關係意味著荒涼廢棄的移工營地與市鎮之間涇渭分明,一如華康德首次看到芝加哥貧民區時的反應:「我記得自己心想:這裡就像是貝魯特(Beirut),或是二戰後的德勒斯登(Dresden)。』坎波貝洛的當地居民不清楚移工營地的日常,也不曉得這些非洲移工在工作中會遇到什麼事,即便是烏斯曼過世的那天,鎮民也不知道他是何方神聖。隨著資訊越
來越多,大家才發現烏斯曼並不算是所謂的非法偷渡客。他除了已獲得身分文件,雇主還特地給他這間廢棄農舍居住。儘管農舍看來破敗,但在室內擁有一席之地,跟露宿田野就是等級不同。在其他移工口中,那是「老闆的房子」。烏斯曼在這座橄欖園失去性命,因此也是該園主人的責任,是老闆的責任。即使在烏斯曼死後,坎波貝洛的鎮民也沒有為他做任何事,反倒是西西里島其他地方的塞內加爾人專程來到坎波貝洛展現團結之情,並針對造成烏斯曼不幸死亡的居住環境發起抗議。此外,巴勒莫反種族主義論壇(Palermo Anti-Racist Forum)的社運人士也安排將烏斯曼的遺體送回給在塞內加爾的家人;其他來自特拉帕尼省(Trapani)
的協會和非政府組織,同樣到坎波貝洛協助揭發導致烏斯曼死亡的背景脈絡。
薪資所得課稅及其避稅反制法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團險抵充雇主責任 的問題,作者陳宥瑜 這樣論述:
摘 要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所規範之10種所得中,薪資所得堪屬各類所得中涉及最廣及最複雜之稅基,然有關部分特殊薪資所得之認定及課稅問題,為大部分納稅者所無法理解且難以分辨,致所得稅申報時,經常因認定問題產生申報錯誤或短漏報所得額,進而被補稅裁罰。本研究針對了稿費、講演鐘點費、授課鐘點費及員工分紅配股等屬薪資所得部分之認定,臚列了相關財政部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加以釐清,以利納稅人於所得稅申報時能明確辨別,而正確申報,避免遭受補稅處罰。 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最高達40%,雖有助於租稅垂直公平之實現,及達成平均財富政策目標。然高薪資所得者為獲取較高所得所需支付之必要費用,相對於低薪資所得者普
遍較高,立法者基於稽徵成本之考量,及實現稽徵經濟之目的,不分高低薪資所得皆扣除相同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此方式雖符合齊頭式平等,但未符合實質公平原則。故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違反量能課稅原則之客觀淨額所得原則。我國並於2019年7月24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26條之所謂「名模條款」,增訂薪資所得計算方式可採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採費用核實減除擇優適用。本文比較我國、中國大陸、日本及德國之薪資所得課稅制度,相對之下,我國稅制可扣抵之項目及金額顯有不足,限制門檻過高,僅能適用於部分高薪資所得,對於中低薪資所得未必合用,故該制度之實行與公眾所期待實現「量能課稅原則」之租稅公
平仍有相當距離。 此外,租稅規避問題為國際租稅上之重要議題,對於境內薪資所得雖有扣繳制度之實施,較能掌握其來源,但還是有租稅規避之問題存在。然對居住者之境外薪資所得卻不易掌握,易造成租稅規避或逃漏稅問題,嚴重影響國家稅收,亦違反誠實納稅義務。然而,由於國內納稅者權利保護之意識抬頭,對於反制避稅制度之推動面臨更大考驗,故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下稱納保法)第7條,除了明定租稅規避之定義外,應以實質課稅原則防杜租稅規避行為。本文探討所得稅法第14條之3及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8條第2款所定,有關反制薪資所得避稅之制度、以實質課稅原則填補租稅漏洞之方法及相關建議,以期能減少薪資所得租稅規避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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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基準法§59-全國法規資料庫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 ... 於 law.moj.gov.tw -
#2.【宇恒週報】 公司商業保險真的可以抵充職災責任嗎?(民法 ...
縱晚近多有法院斟酌團體保險的投保目的,係在雇主就勞工於受有職業災害時應負補償或賠償責任時之填補機制及功能,則基於同一事故所受之補償均得用以抵 ... 於 www.1111job.com.tw -
#3.【宇恒週報】團體傷害保險不再能抵充雇主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 ...
關於雇主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可否抵充雇主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本所曾於第22期宇恒週報撰文解析。 惟近期有人資夥伴提問,稱依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 ... 於 www.jobforum.tw -
#4.雇主補償責任險
可抵充雇主因員工不幸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產生之勞基法補償責任與民法侵權賠償 ... 職災給付:若團體保險規畫得當,就可支應勞工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補償,但就怕有些 ... 於 stylnails.ch -
#5.新型雇主責任險CP值高- 最新消息
產險業者表示,雇主常忽略保險的重要性,即便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 ... 當雇主無賠償責任時,補償金可視為道義補償;有賠償責任時則可抵充雇主 ... 於 www.smartcpa.tw -
#6.罹患職業疾病 - groupins+ 保團險更+簡單|國泰人壽
但如果已由雇主支付保險費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常見包含:勞工保險、團體職業災害保險、團體傷害險或雇主意外責任保險等。 單位:新台幣/元. 案例說明. 某王姓員工於 ... 於 patron.cathaylife.com.tw -
#7.職業災害之認定與雇主責任剖析
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0年4月30日公布,於111年初施行,本法與現行制度 ... 基法職災補償、公傷病假核給、勞保給付抵充、職安法雇主責任、職保法/職險法保險 ... 於 edu.cpc.org.tw -
#8.新型雇主責任險CP值高 - 巨鼎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
當雇主無賠償責任時,補償金可視為道義補償;有賠償責任時則可抵充雇主責任,如同強制車險在交通事故所扮演得的角色。 三、若不幸發生承保事故,由產險 ... 於 jd888.com.tw -
#9.勞權抬頭頭家買險補災| 台灣大紀元
雇主 意外責任險非強制險,所以富邦產險曾對外表示,投保率不高,每年投保件 ... 表示,雇主意外責任險民事賠償的範圍比行政補償大,且能抵充勞保給付 ... 於 www.epochtimes.com.tw -
#10.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 旺旺友聯
被保險人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辦理請領勞工保險給付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超過前述給付部分為限。 意外事故發生時,本 ... 於 www.wwunion.com -
#11.勞工機靈點,雇主睜大眼!搞定勞資關係的速成心法 - Google 圖書結果
既然團體保險為解決職災爭議之最有效工具,那麼,究竟該如何規劃,才能徹底抵充勞基法第 59 條之雇主補償責任呢?其規劃要領如下: 1.善盡雇主應有的責任,確實幫員工投保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2.勞工保險給付及商業保險是否可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費? - 勞動部
雇主 依勞工保險或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者,得就勞工保險給付或該商業保險中由雇主擔負保險費所得保險給付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費。 於 www.mol.gov.tw -
#13.團保抵充雇主責任?(上集) - 朱惠斌的部落格- 痞客邦
團保抵充雇主責任?(上集) · 相信許多公司行號都有投保團體保險,許多員工也因為參加團體保險,而享受到團體保險的優惠費率。 · 但是當職業災害發生,雇主卻發現,原本要 ... 於 richardchu88.pixnet.net -
#14.專家傳真-團體保險別成為企業風險- 日報 - 中時新聞網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也正因如此,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對職災勞工及其家屬 ... 於 www.chinatimes.com -
#15.勞工到職當日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分擔雇主職災補償責任避免 ...
勞工到職當日須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分擔雇主職災補償責任避免後續爭議. ... 即使可獲得勞保職業災害給付,雇主仍需依法給予職災補償,不得予以抵充。 於 www.an888.com.tw -
#16.勞動基準法Q&A
Q: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能否能以團體保險抵充雇主責任? A: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負擔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對於雇主以全. 於 ilabor.ntpc.gov.tw -
#17.雇主責任險簡介 - 終結保費
不想公司承膽倒閉風險,你需要的是"雇主責任險"! ... 無法轉移雇主的賠償責任,雖然有目前有部分的法院判例認為團保可以抵充雇主的職災責任,但是 ... 於 peymmm.com -
#18.團體保險的理賠金真能抵充勞基法雇主的責任嗎? - 台灣法律網
1.是為了福利, 那麼「福利」是百分之百鐵定不能抵充「責任」的。企業主應深知將來此保險的理賠金是無條件奉送給員工,如果勞工因職業災害雇主必須另外籌措勞基法第 ... 於 www.lawtw.com -
#19.你的老闆有沒有保「雇主責任險」? 職災住院最高1日3000
1.定額給付:因執行職務期間發生的死亡、殘廢、交通事故或意外燙傷,除「醫療費用補償金」為實支實付外,其餘均為定額給付。 2.職災給付:若團體保險規畫 ... 於 smart.businessweekly.com.tw -
#20.朝陽科技大學保險金融管理系碩士論文
由於近年來,勞工意識的抬頭,以及現在政府對雇主責任法令也更加 ... 保,但是員工團保和勞保一樣可以抵充雇主之勞基法規定的職業災害補償. 責任。 於 ir.lib.cyut.edu.tw -
#21.和泰產物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 和泰產險
第一章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共同條款 ... 四、「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之保險金額」:係指在任 ... 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 賠償金額。 於 www.hotains.com.tw -
#22.【團體保險】「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真能完全解決雇主之職 ...
有鑑於此,為避免老闆在事業經營過程中,因職災事故而承受過高之財務風險,勞基法賦予雇主可以勞保職災給付與商業保險給付來進行其責任之抵充。因此,對於 ... 於 www.insmaster9083.com.tw -
#23.雇主對職災勞工的補償費用,可用商業保險理賠作為抵充嗎?
如果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理應負責補償責任,但是按勞基法規定,雇主應得以勞工保險之職災給付抵充補償費用,但要注意其原則:若保費平時須由雇主 ... 於 vip.104.com.tw -
#24.團體保險之理賠金可否抵充勞基法中雇主之補償責任? 文 ...
智邦公益電子報為台灣最大公益電子報發行中心,提供NPO公益非營利組織團體免費申請,涵蓋公益、藝術、科技、健康、人文、教育等獨立媒體電子報,歡迎訂閱! 於 enews.url.com.tw -
#25.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能否【團險保險】抵充【雇主責任】
雇主 支付保費以員工為被保險人所訂立之團體保險,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能否抵償依民法所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二) ... 於 nortongogo.blogspot.com -
#26.淺談雇主補償責任保險- 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
反之「雇主補償責任保險」之法源基礎係以《勞動基準法》上之「補償責任」而設計之保險,當雇主無投保社會保險或該保險之賠償金額不足以抵充《勞動基準 ... 於 www.jbjob.com.tw -
#27.職災補償
聯和趨動顧問說發生職災時,雇主或公司有哪些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 若勞工已請領職災保險的相關給付,雇主可予以抵充,亦即扣除給付金額,補償差額即可。 於 966666279.vrtec-gg.si -
#28.【高雄課程】職業災害處理三要件「程序、對象、給付條件」
員工若加保勞保於職業工會,發生職災可以抵充雇主責任? 如果雇主有拿錢補貼員工去加保職業工會呢? ... 4. 團體保險、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及雇主責任險的說明 ... 於 www.accupass.com -
#29.經營力|雇主必看!雇責險、雇補險、團險差別 - Julia The Usagi
雇主 擔心員工安危、勞基法責任因此購買保險來做風險規劃,買對險種才能夠在事故 ... 若想要拿來抵充勞基法的責任有條件(看下方表格⚠️處),但是團險在雙方未達合議 ... 於 juliatheusagi.pixnet.net -
#30.雇主可以買商業保險以減免職災責任嗎? - 勞資爭議處理專業律師
可知雇主得透過保險給付抵充職災補償金,一般多以勞工保險來轉嫁風險。 ... 保險之殘廢等級,有可能發生「團傷險」無法給付並抵充雇主補償責任之情形 ... 於 sf-labourlawyer.com -
#31.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玖、職業災害補償
Q:勞工因職業傷害,其勞工保險醫療給付不足部分應否由事業單位補償? ... 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勞基法第59條). 於 web.tainan.gov.tw -
#32.職災 - 法律諮詢家
一:請問雇主說團保可以拿來抵充他應支付給我的薪水也就是每個月扣23000起來當作他已經給我全薪了,所以理當申請下來的職災給付就要歸公司所有是這樣嗎? 於 www.law110.com.tw -
#33.別傻了,老闆不好當!聘請員工必買僱主責任險。 - 保險知識家
但台灣也曾經發生過,團體保險被主張為「員工福利」,法院判雇主所投保的團體保險「不得抵充」民事損害賠償的案例,所以不同商品性質的投保順序很重要。 於 insurances.tw -
#34.職業災害案例2【職災死亡】 -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4) 申請人二人已受領強制汽車責任險給付各50萬元;及對造人投保之團體意外險給付 ... 該商業保險中由雇主擔負保險費所得保險給付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費。 於 www.stwin.twmail.net -
#35.勞資實務問題Q&A - 第 221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Q84 有團險客戶詢問,團險保費全由公司支付,若員工受傷時,由其公司先代墊醫療費用或 ... 由雇主負擔保險費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者,勞工所領之保險給付,雇主得用以抵充勞動 ... 於 books.google.com.tw -
#36.公司團體保險的理賠金可以抵充雇主的職災責任嗎? - 法律百科
雇主 可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以下的規定抵充雇主責任,而且因為勞工保險給付年金化後,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4條、同細則第34-1條的規定,理算雇主職業災害 ... 於 www.legis-pedia.com -
#37.災保法5/1上路!對你有哪些好處?新制重點整理一次看 - 經理人
... 無法工作,除了勞保傷病給付,原領工資及醫療費等補償都算可抵充金額,團體保險可以抵充雇主責任。」降低雇主職災補償的負擔,對企業多一層保障。 於 www.managertoday.com.tw -
#38.雇主責任與商業保險之責任抵充 - Facebook
雇主責任 範圍很廣,也涉及多法令間之比較分析,如民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等;而企業所投保的商業保險也一樣很多元。本文把重點放在勞基法第59條與商業團體保險責任抵 ... 於 m.facebook.com -
#39.第五章職業災害補償抵充關係之適用
至於雇主未依法申報加保勞保之公法責任,已有罰鍰處分規定予以制裁,不. 宜在私法上使雇主因此受更不利益(不得主張抵充)之對待。 第三節與民法賠償金抵充之疑義. 第一項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40.企團常識 - 瑞鋒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來企業主對於不可預測之風險都會透過許多管道來移轉,團體保險規劃的目的,除了保障員工的醫療補助、傷亡撫卹外,更重要的意義是雇主責任的抵充,所以完善的團體 ... 於 www.ins-net.com.tw -
#41.職災薪資求償合理性 -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三、雇主有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並由雇主支付保險費,則可抵充雇主之損失補償責任: 按,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854號民事判決:「查由雇主負擔費用之其他 ... 於 law.moeasmea.gov.tw -
#42.1月29日【職業災害防範、補償認識、認定實務與爭議處理對策 ...
因此,只要保費是雇主負擔,雇主即得予以抵充。 然而由於團體保險之受益人屬於勞工,因此當團體保險+勞工保險之給付,高於雇主應補償之數額,此時雇主 ... 於 www.airroc.org.tw -
#43.團險與雇主險差在哪?企業應如何規劃及轉嫁職災風險?
市場上也有許多人資或是保險業務人員掀起論戰,討論是否一定要「雇主責任險」,才抵充責任?許多公司立場的人員也主張,不論理賠是否正確與足夠,只要是「雇主出錢買的商業 ... 於 blog.trendlink.com.tw -
#44.災保法》銅板保費雇主花小錢買大保障 - 自由財經
換言之,雇主為勞工投保災保法,在職災事故發生後,可抵充雇主依勞基法需給予的職災補償費用,如同是為雇主分攤責任。 舉例來說,僅領最低工資的勞工 ... 於 ec.ltn.com.tw -
#45.雇主不可不知的事五月起實施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而在民國111年5月1日新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 ... 保險的「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或是「團體保險」來抵充賠償的責任,將 ... 於 www.maonline.com.tw -
#46.僱主雇用員工可能發生之風險及勞保可以抵銷雇主責任嗎 ...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 團保為員工福利,如果沒有足額投保勞保、於工作規則明定團保優先抵充僱主責任、且由僱主繳付全額保險費 ... 於 hrmanager.pixnet.net -
#47.不可忽視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雜誌| 聯合新聞網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5 個 ... 於 udn.com -
#48.雇主主張以商業保險給付抵充職災補償時,須與勞工簽署團保 ...
人資勞動法令上課同學來電表示,論者有謂雇主為所屬勞工規劃團保時, ... 至於雇主為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責任而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並由雇主負擔保險費 ... 於 www.1111.com.tw -
#49.團體保險給付抵充雇主職災補償之妥適性 - 月旦知識庫
江朝國,團體保險,雇主補償責任抵充,雇主補償責任保險,某甲僱用乙為機具操作員,向A保險公司以甲為要保單位,乙為被保險人投保團體保險。嗣後,某乙執行工作因操作機具 ... 於 lawdata.com.tw -
#50.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自111年5月1日施行, 勞保局提供 ...
職災保險不僅可保障勞工工作安全,使其遭遇職業傷病即時獲得基本生活保障,職災給付亦可抵充雇主勞動基準法之職災補償責任,分散經營風險。 於 www.bli.gov.tw -
#51.遇到職災怎麼辦?一看就懂職災處理流程! - Workforce勞動力量
而對雇主而言,也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同樣地,上面提到的失能給付也可以抵充雇主責任。然而,失能給付在現行的制度下可由 ... 於 twworkforce.com -
#52.一次搞懂企業成本、勞檢職災、勞保與團險(台中場)
☆勞保與團保(雇責險)理賠能否抵充雇主於勞基法上責任呢?真的能嗎? ☆萬一上法院時,雇主如何 ... 於 www.beclass.com -
#53.葉秀玉:僱主責任風險何其大? - TRFP台灣註冊財務策劃師協會
目前大部份僱主均以投保團險因應職災責任風險,試想,團保是員工的保險, ... 法定繼承人,此時僱主僅為要保人,如何能主張團保給付得抵充僱主責任? 於 www.trfp.org.tw -
#54.雇主の好險 - 明台產物保險
定額理賠 · 可附加職災補償金 · 員工福利同時兼顧雇主責任抵充 · 超額雇主意外責任險如同防護傘,提供更充分的醫療保障. 於 www.msig-mingtai.com.tw -
#55.雇主的責任要如何轉嫁 - 104勞務論壇
團險 是否能抵充雇主責任,可參照前文的討論。 二、就保險標的及功能性而言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法源基礎是以雇主民法上之賠償責任而設計,賠償金得以抵充雇主法定賠償 ... 於 en1000g.shop2000.com.tw -
#56.[ 保險] 新型雇主責任險CP值高 - 富士達保險經紀人
產險業者表示,雇主常忽略保險的重要性,即便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 ... 當雇主無賠償責任時,補償金可視為道義補償;有賠償責任時則可抵充雇主 ... 於 www.fs-brokerage.com -
#57.員工團體壽險給付可以抵充職災補償 - 台北律師事務所
一、由雇主負擔費用之其他商業保險給付,固非依法令規定之補償,惟雇主既係為分擔其職災給付之風險而為之投保,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職業災害補償制度設計之理念在 ... 於 www.legalpro.com.tw -
#58.職災一旦發生,雇主沒有過失也要補償! - 今周刊
所以購買團體意外保險抵充職災是錯誤的規畫。 ... 正確的保險規畫當然是要將理賠金給雇主的雇主補償責任保險才對,當雇主跟勞工和解後保險才會理賠,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59.健保、團保,為什麼還需要雇主責任保險? - 新光產險
被保險人可依勞工保險條例辦理請領勞工保險給付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超過前述給付部分為限。 意外事故發生時,本 ... 於 www.skinsurance.com.tw -
#60.只有團險?老闆你正暴露在巨額賠償的風險下。
我國對於雇主的保險,主要分為「雇主意外責任保險」、「雇主補償 ... 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於 maggie3943.com -
#61.團保、雇主責任險淺談(上下班車禍、職業病、職災)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 於 a011954.pixnet.net -
#62.團險是什麼 - firma kaja
本案可透過雇主意外責任險、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來轉嫁風險。 台灣團保相當常見,站在員工角度來看是相當非常好的福利;但是站在雇主角度來看,團保無法抵充雇主責任,萬 ... 於 firmakaja.com.pl -
#63.四個情境題看懂,雇主幫新進員工加保如何不出錯?
至於保費部分和原先規定一樣由雇主全額負擔,雇主雖需要負擔全額保費,但員工如果發生職災,雇主就可用勞工請領的保險給付金額抵充職災補償責任,減輕職場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64.【勝綸法律事務所專欄】職業災害爭議問題(三)-蔡菘萍律師
路易之雇主有為路易投保勞保、團保,甲則自己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倘若各該保險均有 ... 就勞工於勞工保險或團體保險索受領之保險金,雇主得主張抵充其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於 www.sllaw.com.tw -
#65.團體保險給付抵充雇主職災補償之研究 - 碩博士論文網
一般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責任在所難免,首先是勞基法職災補償責任(勞基法第59條,無過失補償),此外,雇主如有過失並應負民法上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 ... 於 ndltd.ncl.edu.tw -
#66.公司團保理賠範圍
但支付之費用如由勞工與雇主共同負擔者,其補償之抵充按雇主負擔之比例 ... 保險的動機是,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以團保的保險金給付抵償雇主責任。 於 pekkapirkkala.fi -
#67.團險是什麼 - zauberhaft-kosmetik.ch
胡蘿蔔籽精油芳療家; 你的老闆有沒有保「雇主責任險」? ... 來看是相當非常好的福利;但是站在雇主角度來看,團保無法抵充雇主責任,萬一有事情雇主 ... 於 zauberhaft-kosmetik.ch -
#68.雇主可用百元保費,轉嫁百萬的職災責任 - 險微鏡
才知道應該要買商業型職災保險轉嫁僱主責任的風險。 ... 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於 wecarewelink.com -
#69.了解法律才能避免吃虧的是自己!不要等職災發生才知道公司 ...
... 是可以抵充職災的補償,所以就包括了勞保跟雇主購買的商業保險的理賠。 ... 金給雇主的雇主補償責任保險才對,當雇主跟勞工和解後保險才會理賠, ... 於 taronews.tw -
#70.107 年度團保規格說明 - 東森電視
※備註:. ◎雇主的職災風險指實領薪資與勞保月投保薪資之差額。若員工發生職業災害,公司給付職業. 災害補償責任,除勞保給付可抵充外,其餘由職災保險負擔。 於 www.ebc.net.tw -
#71.雇主意外責任險補民事侵權行為賠償 - 理財周刊
Q:已有勞保、健保、團保,為什麼還需要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 勞保僅僅屬於基層保險,對於受僱人法律求償意識的提高,勞保僅能抵充少部分的責任。 於 www.moneyweekly.com.tw -
#72.【職業災害】團體保險能否有效抵充雇主責任?
關於此點,勞基法第60條規定:「雇主依前條規定給付之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所以,團體保險可以抵充雇主在職災風險上的補償 ... 於 www.sph66.com -
#73.勞工團保理賠
但支付之費用如由勞工與雇主共同負擔者,其補償之抵充按雇主負擔之比例計算。 ... 購買團體保險的動機是,當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以團保的保險金給付抵償雇主責任。 於 electricexperience.it -
#74.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能否【團險保險】抵充【雇主責任】
『雇主依勞工保險或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者,得就勞工保險給付或該商業保險中由雇主擔負保險費所得保險給付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費。因此不足之 ... 於 www.tw-insurance.info -
#75.商業保險可以抵充職災責任嗎? 含民法篇- HR JOURNEY
(一)被保險人不同:「團傷險」之被保險人為員工,而「雇補險」之被保險人則為雇主。當發生保險事故時,前者係直接給付保險金予員工,無待要保人即雇主之 ... 於 hiproficiency.com -
#76.僱主補償責任險 - 嘉譽康宇
根據勞基法、民法以及職災保護法的規定,雇主對於員工有以下三種賠償/補償責任: ... 無法轉移雇主的賠償責任,雖然有部分的法院判例認為團保可以抵充雇主的職災責任, ... 於 kang-yu.com.tw -
#77.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常見問題 - AIG Taiwan
雇主 意外責任保險為責任保險之一種,其基本精神與一般責任保險相同,共同事項請參閱 ... 勞保或健保的照顧,若雇主有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時,勞保或健保的給付亦可抵充 ... 於 www.aig.com.tw -
#78.職業災害風險規劃必須包含勞基法職業災害的補償責任及民法的 ...
以下需求分析,是不論雇主有無過失責任之意外傷害,只要在上下班途中或執行職務 ... 公司如以雇主補償責任保險(或團體傷害保險)或職災保險補償後仍不足以抵充賠償責任 ... 於 www.gisin.com.tw -
#79.勞動實務問題Q&A - 第 88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Q40 職災團險之抵充限制 Q 用職工福利金購買的團體保險,可否抵充雇主責任? A 不可以。職工福利金之目的本為辦理職工福利事業之用,故所購買之團體保險為職工之福利, ... 於 books.google.com.tw -
#80.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僱主補償契約責任 - Chubb
當事故發生時,執行職勤務期間補償金可做為和解賠償金抵充雇主責任;非執行職. 勤務期間保險金可 ... 安達產物團體保險要保書【蓋公司大小章及保經簽署人章】V2版5人以上. 於 www.chubb.com -
#81.南山產物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被保險人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時,應先辦理請領. 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本公司之賠償責任以超過前述保險 ... 於 www.nanshangeneral.com.tw -
#82.【保險】抵充【雇主責任】 – 職安目標市場營銷 - SI
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能否【團險保險】抵充【雇主責任】 · (一), 雇主支付保費以員工為被保險人所訂立之團體保險,其身故保險金之給付能否抵償依民法所生 ... 於 si.secda.info -
#83.公司團險
員工無論於公司內外發生意外,對公司皆是損失,故職災補償,勞保及團險得抵充雇主責任,雇主需負擔的五大職業災害風險. 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補助 ... 於 jeanninemartens.ch -
#84.公司壽險團保能否抵充雇主責任? - 《MY83 保險討論區》
您好,想問公司如果有幫員工投保壽險公司的團體保險,且公司工作規章有表明團體保險屬福利,當受益人為員工的情形下,發生事故時,團保是否能抵充雇主 ... 於 my83.com.tw -
#85.泰安雇主御守2.0 保障升級- C5 金融理財- 20210928 - 工商時報
... 投保勞、健保及團險,但考量要兼顧員工執行勤務期間雇主的法律責任與非 ... 經營風險量身打造,被保險人為雇主,可用來抵充雇主責任,強化保障。 於 readers.ctee.com.tw -
#86.職災保險法通過,4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四大重點帶雇主一次 ...
過去4人以下企業如果沒有幫員工投保勞保,當員工不幸發生職災意外,假設雇主須賠償總金額為200萬元,若勞保職災保險給付為100萬元,因可抵充賠償金額,雇主只要再負擔100萬 ... 於 www.518.com.tw -
#87.富邦產險-雇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專區
1.可抵充雇主因員工不幸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產生之勞基法補償責任與民法侵權賠償責任。 2.理賠時採符合承保範圍即依約定金額給付死亡及失能保險金。 3.提供多樣投保項目, ... 於 www.fubon.com -
#88.僱主要幫員工投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嗎? - 磐石保經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是針對受僱員工在執行職務(也就是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 ... 的照顧,若僱主有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時,勞保或健保的給付亦可抵充之, ... 於 www.rockgp.com -
#89.【職業災害】企業為何需要團體保險?如何掌握 ... - 樂誠勞資顧問
既然團體保險為解決職災爭議之最有效工具,那麼,究竟該如何規劃,才能徹底抵充勞基法第59條之雇主補償責任呢? 一、善盡雇主應有的責任,確實幫員工投保勞工保險. 於 www.lecheng65.com.tw -
#90.雇主意外責任保險、雇主補償責任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之比較研究
因此,雇主補償責任保險有抵充雇主於民法上之法律責任之功 ... 地區大多數雇主均投保團保以因應其風險管理與員工福利之需求,然. 事實上團體保險之保險金給付僅為員工 ... 於 www.nlus.org.tw -
#91.雇主補償責任險 - Maxprint
可抵充雇主因員工不幸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產生之勞基法補償責任與民法 ... 職災給付:若團體保險規畫得當,就可支應勞工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補償,但 ... 於 416765726.maxprint.pt -
#92.中國信託產物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本保險商品是提供雇主為受僱人增加一份安全的保障,受僱人於工作中發生意外 ... 請領保險給付、津貼或補助時,應先辦理請領並先行抵充其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 於 www.ctbcins.com -
#93.富邦產險好頭家PLUS DM (工廠工程業專用版).indd
專案投保人數須5人以上,採記名方式投保(雇主、老闆或負責人不得列於員工名冊中一同投保)。 ... 本專案執行職務期間補償金可作為和解賠償金抵充雇主責任,. 於 www.guang-jun.com.tw -
#94.團險、個人意外險、僱補險、雇主意外責任險、職災的比較
3.團保的被保人是個人、雇補險的被保險人是雇主公司幫員工買團險,無非是希望保障員工的身體、生命安全,雖然跟雇主應該有的職業災害保障有段距離,所以要抵充雇主在這方面 ... 於 bj.idv.tw -
#95.勞基-職災補賠償| 精彩文章| 勞資爭議勞資雙贏網
這些補償金額是十分龐大的,往往對雇主造成財務上的巨大壓力,為減輕雇主的負擔,同條亦規定雇主為勞工投保之勞工保險保險給付可抵充職災補償責任,此乃因勞工保險之職災 ... 於 www.win-win99.com.tw -
#96.泰安產險:「雇主御守2.0」 老闆放心員工安心| 《現代保險》雜誌
泰安產險提醒,雇主常忽略保險的重要性,即便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團 ... 當雇主無賠償責任時,補償金可視為道義補償,有賠償責任時則可抵充雇主 ... 於 www.rmim.com.tw -
#97.《保險規劃》過勞死頻傳!雇主險幫頭家分憂 - MoneyDJ理財網
由上述雇主需負擔的補償金額看來,勞、健保及團保並無法充份填補雇主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這也是以雇主責任險加強保障的原因,利用「雇主」作為被保險人 ... 於 www.moneydj.com -
#98.【雇主員工保險】僱主與員工的風險保障|商業險推薦 - 國泰產險
公司經營者責任重大.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 ... 於 www.cathay-in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