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南山人壽優活定期壽險(非吸菸體) (NJTL) | Finfo保險資訊站也說明: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 ...

長庚大學 商管專業學院 詹錦宏所指導 黨銘弘的 投資型保險契約之研究-國泰人壽變額萬能壽險保單之案例 (2011),提出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投資型保險、變額萬能壽險、定期壽險。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社會學研究所 陳東升所指導 林文蘭的 生命商品化的社會基礎與運作機制:以戰後臺灣人身保險業為例 (2000),提出因為有 生命商品化、銷售政略、人壽保險、生命風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的解答。

最後網站儲蓄險解約- 《MY83 保險討論區》則補充:之前應父母要求去保了一張國泰的好事年年的儲蓄險保單用意是強迫我儲蓄. 月繳20K左右要繳6年, 小弟月薪約50-60K間. 吃住大半都在公司, 所以加上平常花費也還好,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投資型保險契約之研究-國泰人壽變額萬能壽險保單之案例

為了解決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的問題,作者黨銘弘 這樣論述:

日常生活中人們無時無刻都伴隨著風險的威脅,當面對風險的威脅時有效的處理方法之一就是以保險的方式分散風險的傷害,台灣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們對於保險的需求及意識日益提高,而保險商品也從一般的傳統保險發展到投資型保險,在投資型保險中又以變額萬能壽險為國人主要選擇之商品,然而投資型保險商品險與直接購買定期壽險餘額再投資共同基金效果是相同的,本研究主要目的為以消費者角度探討依過去歷史資料實證分析在投資型保險中變額萬能壽險費用前收型和費用後收型保險商品之投資績效,並比較與購買定期險後再投資基金之投資績效,研究個案結果顯示定期壽險餘額再投資共同基金累積帳戶價值最高,費用前收型次之、費用後收型再次

之,而在比較前六年提前解約費用前收和費用後收型變額萬能壽險的帳戶價值,後收型變額萬能壽險在前六年解約後價值比前收型的帳戶來的高。

生命商品化的社會基礎與運作機制:以戰後臺灣人身保險業為例

為了解決國泰儲蓄險解約流程的問題,作者林文蘭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乃是以戰後人身保險業為例,探討生命商品化的社會基礎與運作機制。所謂生命商品化指涉的是將各種生命風險轉化成可供買賣的商品形式而置放於市場交易機制中。我試圖從台灣人身保險業的歷史發展脈動、制度內涵以及其具體運作機制出發,繼而論述在台灣社會中人的生命為什麼會被商品化,以及如何被商品化的過程。 論文指出人身保險制度在台灣社會得以發展絕非歷史偶然,亦非單純立基於經濟因素飽和所生成的經濟制度,需關注社會脈絡是否提供經濟制度生成與限制其發展的條件。人身保險制度的發展趨勢主要受經濟、社會文化與政治因素所影響。人身保險制度的成型蘊含著生命風險商品的市場運作體系粲然大備,在制度的形構過

程中,政府除提供運作的制度環境和制度化規則讓其邁向成熟運作外,更作為商品之「制度信任」基礎的重要背書。此外,推銷員扮演凝聚「人際信任」的重要媒介,毋寧提昇其社會接受度,更牽動「人情保」在台灣社會的盛行而構作出在地經濟文化的特殊風貌。 人身保險乃是一種蘊含風險保障美意與風險計算機制的經濟活動,其將人神聖的生命與未來不確定的各種生命風險轉化為可被推銷與買賣的商品形式。該項商品的特殊性在於無形、虛構、交易時間軸線長且其交易兌現乃是指向不確定的未來,更直接衝擊社會大眾對於死亡的想像與價值觀。我提出「銷售政略」作為理解生命商品化運作機制的重要觀察環節,壽險公司與推銷員一方面透過避諱策

略轉化商品的意象,另一方面則透過展示未來風險作為購買防範的確證。因而保戶對生命風險的概念形構毋寧是一種對於不確定未來的虛幻想像。 我針對壽險公司、推銷員與保戶三者間的互動關係,建構出理解生命商品化運作機制的三個觀察切面。此三者乃是制度發展的重要擔綱者,其對生命風險均具備不同的想像,且亦具有理性計算的考量。在第一個觀察切面「生命商品化市場的銷售勞動體制」中,壽險公司透過教育訓練機制馴化推銷員的心態,採用特殊的銷售勞動體制構作推銷員志願性順服的意識型態,透過薪資制度與業績競賽讓其志願主動的參與,且得以把高銷售難度的生命風險商品推介給社會大眾,提昇商品化極大化的程度。在第二個觀察

切面「壽險公司與保戶的金錢競逐」中,壽險公司針對不同生命風險進行商品設計包裝和概念建構,藉由展現不同生命階段的風險,塑造出準保戶對於商品的需求。再者,相同的身體部位在理賠制度的計算邏輯中被定義為不同價格的給付單位,重構而轉譯了人的生命價值。在第三個觀察切面「投保與納保的社交技藝」中,推銷員採取三種接觸機制,針對每一條生產線實踐銷售政略,援用金錢與死亡二者間的避諱話術與風險展演,讓生命和身體部位的傷殘為理賠金所定價與重構。 直言之,生命商品化並非是靜態的命題,它是一種具備動態過程和社會建構特色的經濟行動。在三種制度擔綱者的行動策略中,生命商品化的概念不斷地被建構與修正,其所蘊

含的並非是良善而不具衝突的概念範疇。正是在這三角互動的配合無間中,人身保險制度得以存續,生命商品化得以持續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