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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理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服務業經營管理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倪達仁所指導 林昭怡的 以科技接受模式與知覺風險探討消費者對產險電子保單之使用意願 (2021),提出國泰人壽理賠電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科技接受模式、知覺風險、電子保單、財產保險、使用意願。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莊永丞所指導 郭源安的 論我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之光與影- 以英國、美國、新加坡之制度為核心 (2020),提出因為有 金融科技、破壞式創新、消費者保護、金融監理沙盒、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落地機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泰人壽理賠電話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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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泰人壽理賠電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哇靠!告贏才理賠-壽險公司法院敗訴案件大公開

為了解決國泰人壽理賠電話的問題,作者朱惠斌 這樣論述:

  遇到保險公司拒賠的時候該怎麼辦?   保險公司告訴你的訊息都是對的嗎?   保險達人教你如何反擊!   作者針對壽險公司法院訴訟案件,作者精心選取21個壽險公司敗訴的案件,以深入簡出的方式,將每個案件分成四個部份,分別是:   (一)時光回溯:將事件發生的時間,依順序排列,方便讀者快速了解。   (二)個案說明:敘述事情發生經過,以及保險公司敗訴的理由說明。   (三)保險達人教戰手則:以作者的想法與經驗,提供讀者另一種思維。   (四)從案例學法律:將有關此案例的法律條文列出,方便讀者學習。

以科技接受模式與知覺風險探討消費者對產險電子保單之使用意願

為了解決國泰人壽理賠電話的問題,作者林昭怡 這樣論述:

  保單電子化之科技應用,已使保險公司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商務大為擴大,包括線上投保、理賠、金流及出單等項,保險消費者可在投保後,自由選擇傳統紙本保單或者電子保單。電子保單實為金融科技下,產險業供給端創新的重要趨勢。如何從需求端,藉由進一步了解顧客對電子保單此一新型金融科技的接受意願及相關因素,以進一步提高電子保單之使用率,實為值得研究之重要議題。  本研究以科技接受模式架構加上知覺風險變項之模式為研究架構,探討及分析這些構面與消費者在使用產險電子保單使用態度與使用意願間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的知覺易用性會影響知覺有用性,知覺易用性與知覺有用性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使用態度及使用意願。另外發現消

費者的使用態度顯著影響使用意願;最後,經由階層迴歸法驗證,本研究發現使用態度對知覺有用性、知覺易用性、知覺風險與使用意願有部分中介效果。

論我國金融監理沙盒制度之光與影- 以英國、美國、新加坡之制度為核心

為了解決國泰人壽理賠電話的問題,作者郭源安 這樣論述: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且在全球性重大事件推波助瀾下,更加速此效應。近年金融科技(FinTech) 盛行,帶動金融市場中人際交流間之工具快速邁向數位化。若將此一發展以「矛」與「盾」兩層面視之,金融科技作為引領人類世界進步的「矛」,大幅提高金融工具、機構的使用效率與普及性,並創造出新興交易型態及模式。惟因作為「盾」的法規層面監管不明,金融科技之發展極易成法律適用空間的灰色地帶,進而形成犯罪利用之渠道。各國政府致力於發展創新科技之餘,亦開始注重監管及立法,使「矛」及「盾」二層面相輔相成,打造安全且穩健的金融體系。使二者相輔相成之關鍵為於新創企業、消費者、監管機關三方之間取得最適平衡點,而有別於傳統「規

則基礎監理」架構,目前蔚為流行的另一種原則基礎監理方法,即屬「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實驗之創辦。 為跟上全球金融市場中領頭羊國家之步伐,我國於2016年亦建立一套金融監理沙盒制度。惟運作至今,我國沙盒制度是否真能發揮其應有之功能與目的,有待商榷。本文以下列三大問題意識作為撰寫本篇論文之核心骨幹:1)「金融監理沙盒實驗」之存在目的為何?2)參考國外沙盒制度,其運作模式與主管機關態度有無可供我國沙盒借鏡之處?3)我國沙盒實驗成功後案件之落地機制應如何改進?本文於第二章、第三章分別從「規範目的與適用對象」、「測試資格條件」、「申請程序與實驗機制」、「實驗期間消費者保

護與風險控管機制」、「實驗完成後落地機制」等面向分析我國與英國、美國、新加坡等國家沙盒制度之規範、案例業務內容。 於第四章,本文回應前述三大核心問題意識,首先評析監理沙盒機制可能存在的疑慮、對於消費者、新創業者、政府機關之實益及我國應採行之因;其次,如同各國面對金融科技皆有其監理特色,我國亦有其他諸多相關措施,舉凡金融科技創新園區、業務試辦,皆屬立意良好的制度,惟監理沙盒如何與前開各制度相互配合、明確界定適用範圍,有賴我國主管機關正確地認事用法;又國外主管機關如何看待其沙盒制度、如何做好消費者保護機制,於我國有無參考之處,同樣為本文研究核心問題。最後沙盒實驗成功結束後之業者與其業務內容何

去何從,本文認為應回歸最關鍵之問題:究竟「實驗成功」代表之意義為何?既然主管機關依照其專業判斷認定某業務合法,即應讓該業者就地合法而得正式開辦其業務內容,如此方為監理沙盒機制於金融科技浪潮中欲彰顯之精神。冀透過本研究,提出兼具保障投資人、具體建構主管機關權限與義務、並鼓勵創新之金融監理沙盒架構,活絡我國金融市場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