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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 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謝政穎所指導 黃文福的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救護車交通事故之分析與探討-使用根本原因分析 (2015),提出喇叭線改rca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救護車、車禍、根本原因分析。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喇叭線改rca,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救護車交通事故之分析與探討-使用根本原因分析

為了解決喇叭線改rca的問題,作者黃文福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民眾對於救護車之緊急醫療服務使用意識提升,使得消防單位之救護勤務數量與日俱增,以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為例,2015全年度救護案件高達124,988次。然而,救護勤務係具有時效性,即救護技術員如能早一分鐘將病患送至醫院進行處置,則民眾生命就多一分保障,故救護技術員駕駛救護車常以最大速度之限度,如:超速、闖紅燈等方式爭取搶救時效,即法規所賦予之道路優先權,但也因同時剝奪其他用路人之路權,而常導致車禍發生。救護車發生車禍後,除了延誤車上患者的就醫時間,還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受傷及車輛毀損,且救護技術員在未來擔任駕駛角色恐怕也會有心理陰影產生,故車禍對於消防單位或是社會公共利益來說,都是非常大的耗損

,即應慎重看待並加以防範。每當車禍發生,總讓人輕易的歸咎於駕駛個人疏忽,而在瞭解根本原因分析法的精神後,明白人員的疏忽其實是導因於作業規範等的不完善,即車禍之根本原因。而為找出救護車發生車禍的根本原因,本研究以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之車禍個案為研究對象,利用根本原因分析法(RCA)探討該事故之根本原因及政策上潛在性失誤,並提出改善機制。個案研究結果發現:肇事全責案例之根本原因為無針對倒車行為督導或抽查行車影像、未落實行政處分機制及怕影響居民休息而未開啟車頂工作輔助燈及搖下車窗確認後方車輛狀況,而改善方案為建立倒車SOP,並落實行政處分機制;肇事主因案例之根本原因為駕駛求好心切為節省時間而於開車同時回

報無線電,而改善方案為律定送醫時應定點回報完無線電後再開車;肇事次因案例之根本原因為無規範穿越大型路口行車要領、警報器瓦數不足及喇叭聲音太小,而改善方案為規範大型路口穿越紅燈要領及強化警報器瓦數及安裝氣壓喇叭。另在本研究基礎架構下,為了降低車禍發生機率,提出相關建議事項:定期辦理防禦駕駛及機械原理講習、賦予副駕駛行車之共同安全責任、藉由抽查行車紀錄器影像落實防禦駕駛、建立同仁駕駛缺失考核紀錄、雙向宣導禮讓救護車、推廣運用根本原因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