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金永勝寫的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記帳士考試適用) 和李清潭的 商務管理與法律基礎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出進口廠商登記系統也說明:... 予以放寬;此外,貿易局將依據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的資料,更新出進口廠商統一編號、中文名稱、組織、代表人、負責人及地址等資料,廠商不必提出申請變更。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科技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王志誠所指導 瞿潤家的 論兩岸公司章程自治之比較分析 (2020),提出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治、章程自治之邊界、比較商法。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林依仁所指導 陳盈臻的 餐飲業法制之探討-以經營餐廳為中心 (2020),提出因為有 餐飲管制、經營地點、場所、食品安全、從業人員、餐飲業專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商業登記申請表格 -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則補充:商業登記 申請表格. 發布單位:工商科. 設立. 營業地址變更. 所營業務變更. 組織變更. 名稱變更. 資本額變更. 停、復、歇業. 合夥人變更. 負責人變更. 負責人更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記帳士考試適用)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作者金永勝 這樣論述:

  ★貼心企劃編輯,收事半功倍之效   法條逐條解釋,更搭配特殊字體及框線標示重點,讓你輕鬆學習、一目了然。   ★歷屆試題加強記憶   條文對照實歷屆試題,學習效果更逼真。。   ★配合最新修法編撰,掌握高分關鍵   配合最新修法編撰,全方位助您掌握考情脈絡,並提昇實務技巧與經驗值。  

論兩岸公司章程自治之比較分析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作者瞿潤家 這樣論述:

公司章程作為總攬公司之憲章,不僅是公司對外開放的公共文書,也規範了公司內部之管理運作,故一直是公司法修法的重要命題。公司章程得以依公司特質而自我設定,強制法無法規範之處,便是公司章程發揮自治的舞臺。然而日前公司大多不能完全利用這一制度,反而在章程架構上參考網路範本,甚至互相抄襲。公司法是眾多法律中最與時俱進的一部法典,其規範亦相對自由,章程自治又無疑是公司法中自由度最廣的命題,其不僅具有實質作用,更是公司法靈魂之展現,故筆者選擇這一命題展開探討。 作為在臺灣就學的陸生,早有做比較商法分析之計畫,故采全命題為公司章程之兩岸分析,先講公司章程之性質內涵,再論述其本質與歷史淵源,隨後

探討公司章程中的重要命題——公司章程自治之邊界、章程自治與公司法間之衝突。欲于捋清公司章程之基本意涵後,對比分析兩岸公司章程自治的差異,再指明其異化與不足。最後,縱覽國際上先進規定,有模範章程之建構與公司章程二分法設計,都乃兩岸公司法中未采之規範,或可加以借鑒。

商務管理與法律基礎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作者李清潭 這樣論述:

  ◎商務管理做核心   針對管理學院、商業科系學生與商務人士所設計,避免一般商事法書籍以法政學門做核心,造成內容艱澀;以管理人員所需的商務法務訓練為目的,結構和章節易讀易懂。     ◎商務實用為範圍   內容不受法學院的商事法範圍限制,而另涵蓋了經營企業時,其他常見的、實用性的商務相關法律,例如:與商務管理相關的消費保護法制、勞資關係法制、智慧財產法律,以及其他與商務糾紛解決機制的法律,極具有實用價值的商務法律用書。     ◎實用個案為作業   各章除了基礎作業,並安排觀念討論和作業設計,係以商務實踐、經營企業時最常見的法律相關情況為媒介,說明應如何解決現實中的商務法律問題,藉此導引

商管科系學生或商務人士決策管理時,應如何適用相關的法律,備妥各種層次的策略草案,較其他同類書籍具有應用功能。     ◎份量彈性可調整   避免一般商事法書籍內容龐雜,適合二至四個學分的商管學系所需法律教育課程,本書分為七大範圍,授課教師可依學分的多寡、課目重點,進行彈性調整授課進度,因此對於管理學院、商業科系學生學習商務法律時,不至於負擔過重。     ◎修法趨勢做前瞻   最佳的決策管理,必須立足於更新的資訊之上。各章配合與該章內容相關法條之修正、修訂背景及補充內容外,並分析了未來相關主題的修法和市場發展趨勢;本書內容呼應相關法令規定的最新資料,做為商務人士理解市場與法律的現有互動,以及兩

者的可能走向。

餐飲業法制之探討-以經營餐廳為中心

為了解決商業登記變更負責人的問題,作者陳盈臻 這樣論述:

現今餐飲業林立,充斥在大街小巷,提供民眾多種用餐選擇,然而食品安全問題在近幾年時有所聞,更有幾起較重大之事件,影響層面廣泛,嚴重影響民眾權益,損害民眾生命、健康以及財產。因此,為保障居民生活環境及健康,餐飲業之管制是必要的。我國原先對於營業登記及營業活動是統一管理,然而民國 98 年修改法規,營業登記及營業活動分開管理。目前在我國對於餐飲業是從多方面來管制,如設置地點、場所、食物還是從業人員,而不論是哪一方面,為保障民眾的權利,都必須加以管制。在地點及場所方面,係藉由都計計劃法及建築法來管制;在食品及從業人員方面細節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管理規範準則等來管制。本文首先會介紹都市計

畫法、建築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等規定,並探討針對餐飲業之部分,從中找出問題,整理出餐飲業的規範,希望能據此建立一餐飲業專法,針對餐飲業作一較完整之規範,也能讓業者更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