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中原大學 會計研究所 高儷華所指導 黃寶環的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運用電腦選案查核之研究 (2008),提出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選案模式、成本依法核定、成本非依法核定。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會計與財稅所 林左裕所指導 林苡妊的 應用Logit模型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模式之實證研究 (2003),提出因為有 選案模式、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的重點而找出了 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運用電腦選案查核之研究

為了解決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的問題,作者黃寶環 這樣論述:

摘 要本研究在探討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利用電腦選案模式,區分出補稅可能性極高之案件,使查核人力得以集中運用於逃漏可能性較大的案件。而本研究之目的,在藉由過去已核定之申報案件補稅之多寡,分析營利事業申報之誠實可信度,探究選案模式中所包含之各種影響因素。利用營利事業申報建檔資料及稽徵機關的核定資料,針對稅務人員多年累積之查帳經驗及專業判斷,列舉十二項對補稅金額可能有影響的解釋變數,將樣本區分為成本依法核定及成本非依法核定案件,運用迴歸模型分析,探討各影響因子間增減變化對補稅之影響。實證結果顯示半數以上營利事業申報成本依法核定,而其中高達96﹪經國稅局調帳查核後,須再行調整補稅,而成本非依法核定案

件則是平均每件調整補稅高於成本依法核定案件。申報成本依法核定之案件中,申報未達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者,平均每件補稅最高,因僅能調整所得並不加以處罰,導致營利事業心存僥倖,故對現行營利事業稅務遵循可能產生負面之影響;而申報超過同業利潤標準毛利率者,其逃漏情形比達標準者更嚴重。另一方面,實證結果亦發現上述案件重要的因素與應補稅額間都有顯著相關。此外,申報買賣業及營造業其補稅金額較其他各業為低。最後,研究結果亦顯示成本非依法核定案件,僅營業收入淨額大小顯著相關,其餘則完全無顯著因素,可能由於其案件情形較為錯綜複雜,因此各項選案因素皆有可能導致租稅逃漏之情況。

應用Logit模型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模式之實證研究

為了解決同業利潤標準 費用率的問題,作者林苡妊 這樣論述:

鑒於營利事業所得稅是我國重要的稅收來源之一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審人力面臨嚴重不足之窘境,又因營利事業所得稅主要建立在納稅義務人誠實申報的基礎上,是為確保稅收及提高營利事業誠實申報比率,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選案抽查制度,遏止稅捐逃漏,促進租稅公平,並解決稽徵機關查審人力配置不足問題,至為殷切。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之調查,在民國七十九年以前,以每案必查為原則,民國七十九年以後財政部規定對優良會計師之查核簽證案件免予查帳,另又對於適用擴大書面審核要點及申報達各該業別部頒所得額標準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規定可免查帳,其餘必須調帳查核者,則由稽徵機關依電腦選案方式列選案件查核,惟該選案模

式並非極具效果,如何建立有效的稅務選案模式一直是稽徵機關努力的目標。本研究樣本母體係源自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八十八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截至九十二年三月底止之違章案件50筆及就同一年度之未違章案件中隨機取樣100筆,刪除無效樣本後,有效樣本分別為46筆及89筆,共計135筆。研究中選取九項財務及非財務比率做為解釋變數,運用Logit統計分析法,來判別違章及未違章案件,以建立營利事業所得稅選案模式。實證結果顯示,十項解釋變數中,純益對總資產的比率、非營業收入對銷貨淨額的比率、淨利率與部頒同業利潤標準之差距值、費用率與部頒同業利潤標準之差距值、有無股東往來或同業往來者及當年度開立發票金額

與申報金額之差距對銷貨收入淨額比率及行業別等七個解釋變數達到顯著水準,模式正確率達75.6﹪,可供稽徵機關做為往後選案模式變數選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