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王泰升寫的 建構台灣法學: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 和BryanStevenson的 【正義是什麼】不完美的正義+法律何時該寬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2024總統當選人會是誰?陳水扁斷言:絕對 ... - Yahoo奇摩新聞也說明:陳水扁斷言:絕對沒有台大法律系校友. 三立新聞網. 2023年2月24日週五下午6:35.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2024總統大選,藍綠白都已積極布局,相較於國民黨人選未定,民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和麥田所出版 。

中央警察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周慶東所指導 廖國政的 論精神障礙責任減免之探討-以責任能力為核心 (2021),提出台大法律學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責任、責任能力、辨識能力、控制能力、精神疾病、精神障礙。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賴恆盈所指導 劉全得的 比較法觀點下我國環評法制中民眾參與程序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環境影響評估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大法律學院的解答。

最後網站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 - ColleGo!則補充:聆聽授課:透過教授講課,學習法律之立法旨趣、基本邏輯與思維。台大法律學系有優秀之教師,能以簡白之話語將艱深難懂之之法律文字知識轉化為具有系統性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大法律學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建構台灣法學:歐美日中知識的彙整

為了解決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作者王泰升 這樣論述:

  從台灣人法學的觀點,   不管是德國法、美國法、或日本法,   適合台灣人民的都是好的法。     本書連結法學者、法學論述、政治與社會環境,本於歷史學、法律學、社會學的關懷,敘述台灣如何跨越3個世紀,經歷殖民、威權、民主等政體,彙整來自歐美日中的現代法學知識,建構出當下的法學內涵,並提出應超越歷史束縛的主張。另從東亞視角,描繪法學緒論著述所顯現的「明治日本→民國中國→戰後台灣」的知識傳遞及流變。     本書也是為新的一代台灣法律人打造的法學緒論著述,在法源論,揚棄過時而形同盲腸的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概念;在法解釋適用論,以德式法釋義學汰舊換新,納入英美法系之法適用方法,且「看見」台灣的

法事實,重構台灣版法學緒論。      Inspired by the disciplines in history, law, and sociology, this book links jurists, legal discourses, and political and social contexts to describe how the knowledge of legal science in Europe,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China has been compiled to shape the legal science in T

aiwan which have experienced colonial, authoritarian, and democratic regimes from the late 19th century to current 21th century. The author thus proposes further reforms to transcend the historical fetters. In addition, from an East Asian perspective, this book depicts the line of legal knowledge tr

ansmission from Meiji Japan to Republican China, and then to post-war Taiwan, as shown in the treatises for introducing legal science. In order to create an treatise on the introduction of legal science for the new generation of Taiwanese lawyers, it is advisable to replace the old with the new when

using the German-style theory of legal interpretations, and to incorporate the methodology of the application of law in the Anglo-American law, and more importantly to face, rather than ignore, the legal practices in current Taiwan for the purpose of reconstructing a Taiwanese version of the introd

uction of legal science.

台大法律學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漁業署加油加油加油
張正修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
宋承恩 英國牛津大學博士候選人
姜皇池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論精神障礙責任減免之探討-以責任能力為核心

為了解決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作者廖國政 這樣論述:

何謂責任?一般而言,責任是適用於精神狀態正常人之規範,也只有正常人才能期待其遵守國家之規範而負其責任,然而,對於精神障礙者犯罪行為要如何處罰?是否能期待其遵守規範?其責任能力要如何判斷?醫學要如何判定行為時之精神狀態?法律效果要如何認定?乃為本文所欲探討「責任」之議題。本文主要目的乃是探討精神病患者責任之問題。因而從責任概念開始著手,接續為責任能力之研究及精神醫學影響責任能力之判斷加以探討。責任在各責任理論當中是以道義責任論及規範責任論為主要理論根據,是以「自由意思」與「期待可能性」作為判斷責任非難可能性之依據。而責任能力規範於我國刑法第19條,其條文是以混和立法體例呈現,在生理上是以精神障

礙與心智缺陷作為影響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之心理要素的原因,並以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作為影響責任能力之基準。 本文在蒐集資料過程中,也發現在精神醫學領域鑑定異常者是否具備控制能力時,必須連同認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一併加以鑑定,始能判定是否有控制能力,從而本文認為,我國在心理要素上應以齊備制立法,而非擇一制。本文從精神醫學文獻中發現,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起因於疾病所導致,而犯罪行為主要是因其疾病症狀所引起,症狀的發作有其階段性,並非一瞬間即能發作,因而在精神鑑定其行為時之精神狀態,必須根據患者過往病史來判斷行為時是否有疾病發作之可能,無從根據其瞬間發作判斷其有無疾病存在。實務並依精神鑑定之結果作為法官最後之心

證,判斷精神障礙者之犯罪行為責任能力減免之依據。本文將以文獻探討法並蒐集相關法學書籍、判例、判決、期刊、論文、精神醫學書籍等文獻作為寫作之內容,期盼能從本文中了解精神障礙者犯罪行為責任能力之認定以及立法模式,並結合精神醫學之判定,以釐清及消彌大眾之疑慮。

【正義是什麼】不完美的正義+法律何時該寬恕?

為了解決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作者BryanStevenson 這樣論述:

不完美的正義:司法審判中的苦難與救贖(電影同名暢銷原著) Just Mercy: A Story of Justice and Redemption  THIS IS ABOUT ALL OF US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用我們所做過最糟的事來定義。 媲美小說的真實故事! #2014年10月上市後,盤踞《紐約時報》暢銷書榜182週,熱銷不墜! ◆《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波士頓環球報》、《西雅圖時報》、《君子》等雜誌年度最佳選書 ◆《科克斯書評》年度非小說獎 ◆《洛杉磯時報》圖書獎 ◆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圖書獎 ◆卡內基獎章非文學類傑出作品 ◆美好人生書獎 ◆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推薦書目

◆TED演講超過6,173,716人次感動點擊!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戴斯蒙.屠圖、兩屆普立茲獎得主紀司道盛讚「美國的曼德拉」 張娟芬、羅秉成_專文推薦!★★★★★ 李茂生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崇建 作家|林明傑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諮商心理師|邱顯智 人權律師| 馬躍.比吼 紀錄片導演|高榮志 司改會執行長|劉櫂豪 台東縣立法委員|蔡慶樺 天下獨立評論作者___齊聲讚譽(依姓氏筆畫排列)   如果你保持著距離,                  就無法理解到最重要的東西    「我們用來衡量正義的真正標準,這足以象徵我們的社會、法律、公平與平等原則的指標,並不是我們如何對待在我們

當中有錢、有權力、享有特權與備受敬重的人。真正能夠衡量我們社會品格的方式,在於我們如何對待那些貧窮、不受喜愛、遭到起訴、被定罪和被判處死刑的人。」──布萊恩.史蒂文森   我們所處時代中最優秀且影響力最大的律師之一,用令人印象深刻的真實故事對我們述說仁慈的補救潛力。成立司法平等倡議會時,布萊恩.史蒂文森還是個聰慧的年輕律師,這個法律單位致力於為窮困的人、遭誤判的人,以及遭我們的刑事司法系統困於最難觸碰到的人辯護。他最剛開始承接的案例之一是華特.麥可米利安,一名為不是自己犯下的罪遭判死刑的男子。這起案件將史蒂文森捲入一場政治陰謀與法律邊緣策略的騷亂之中,自此永遠改變了他對於仁慈與正義的理解。

  在這世界的大多數地方,   貧窮的對立面並不是富有,   而是「正義」。                   那起案件發生在阿拉巴馬州門羅維爾,一個因《梅岡城故事》聞名的小鎮。1986年,該地最繁榮的城區發生了一起搶劫謀殺案,一名年僅18歲的白人女性被發現陳屍在洗衣店內,震撼了整個小鎮。   冤案主角華特.麥可米利安是非裔美國人,他的婚外情對象是名白人女性,此舉完全違反了當時美國南方對於跨種族戀情的禁忌,以致儘管沒有案底,卻為他招來巨大且致命的麻煩。案發後沒多久,他旋即遭警方以另一假託的指控逮捕,盤問少女命案的細節。在遲未偵破的時間和輿論的壓力下,警方刻意忽視對華特有利的證據,並設

計捏造完全不足採信的證詞,草率地將謀殺罪名加諸其身,將他送入死牢。   甫踏入法律行業的布萊恩.史蒂文森協助這起案件時,受到來自執法人員的諸多刁難,甚至是來自法官的嚇阻,讓他見識到我們所以為的正義,原來也有不完美之處……   ※本書特色   ◎全書共有17章,分為兩條故事線:單數章以被錯誤定罪的「華特案」故事為主軸,雙數章則是穿插作者在過去30年間,曾為許多受虐或遭忽視的未成年犯罪者、弱勢者、精神異常者等的辯護案例;除了爬梳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也談論不論是在過去或現行社會,我們輕易就能將一個人定罪,甚至允許自己在恐懼、憤怒、保持距離的情況下建立準則,而這些準則又創造了多少不正義。   ◎作

者於TED的演講「我們需要談談不正義」(We Need to Talk About an Injustice)累積超過610萬點閱人次、《紐約客》將這場演講評選為TED最了不起的演講TOP5。影片連結:https://tinyurl.com/y49wdqq7   /   ● 張娟芬:   和許多律師的寫作一樣,布萊恩‧史蒂文森筆下這些涉入重大刑案的人,令人嘆息、揪心,但很難令人痛恨。因為他的近距離接觸,使得他筆下的罪犯,首先是一個「壞掉了的人」,然後才做出某些傷人的事。……本書藉著一個一個故事所呈現的視野,卻是一個重要提醒:唯有探求犯罪的原因,才能減少犯罪。      ● 羅秉成:   如果無

辜的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史蒂文森的愛與不忍有關,「眼睜睜地看著其他人遭受不公平的對待時,每一個人都脫不了責任」,這恰恰應照了馬丁‧路德所說的「任何地方的不公正,都會威脅到其他地方的公正」。   ● 林明傑:   身為人權律師的作者在本書中闡述他如何為那些在美國的警察、法庭和監獄等司法體系下遭受忽視的男女,以及非裔族群長期在美國歷史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極力抗爭。雖然歐巴馬成為美國建國以來的第一位非裔總統,但情況仍是極為險惡。作者極力呼籲司法須以愛為動機而以正義是工具,並要求死刑的執行須顧慮到少數民族與幼年者,倘若司法的死刑誤判率是九分之一,那麼我們是否還要繼續這個高機率的錯誤?   

國內近年對於捷運隨機殺人、犯案後聲稱具精神患疾、與砍殺女童等案件而引起對死刑的熱烈討論,每次民調均有八成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個人身為犯罪學者常感於這類問題極難在單一學門中有所定論,好比犯重罪者的身心與環境致因孰輕孰重可能就存在著個別差異,最好的周全顧慮則是國人須釐清人本價值與人身安全何者重要,加害人權益與被害人權益何者重要,若均非單項選擇,那麼適當的比重考量應可經共識後遵循再來遵循。   雖然國內比起美國較無嚴重種族歧視問題,犯罪率也相對較低,對於本書所提的呼籲仍是值得仔細思考的。       【各界讚譽】   ★「每個片段都跟《梅岡城故事》一樣動人,在某些面向上甚至更為突出……為弱勢而戰有

時會使人屈從,這本書給予這種拯救作為一份令人內心翻騰的證明。」──《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啟迪人心……一部風格獨特、重要且清楚易懂的作品……史蒂文森不只是一名優秀的律師,也是才華洋溢的寫作者跟善於說故事的人。」──《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這是個由一名傑出的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暨麥克阿瑟基金會天才獎獲獎者所提供的精采故事,描寫他創設了捍衛美國社會中邊緣人權利的法律實踐故事……資金不足又長期因幫助上門請求協助的人而疲憊不堪,他的組織為了替男人、女人及孩童發聲而不辭辛勞地工作。同時,史蒂文森也遭遇了

自己的個人危機。『你不可能有效地打擊權力濫用、貧窮、不平等、疾病、壓迫或不公正,同時還能使自己維持著完好無缺。』他這麼寫道。但是,他從絕望中走出,相信唯有體認到破損,個體才能開始理解用仁慈與同理心去鍛造不完美的正義的重要性。相當感人,必定要讀。」──《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關於死刑,這本書寫得如此深刻打動人心、淒美又充滿力量,或許是能把這主題寫得最好的一本書。」──《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   ★「司法系統內的不公是我們時代的一大課題……這本書將布萊恩.史蒂文森畢生的努力以及在美國因種族不公造成的重度傷害放進故事中,這兩項影響為

故事帶來新的面貌。你不用讀太多內容,就會開始為這個男人喝采。史蒂文森力抗萬難,在最高法院前爭論了五次之多,讓數十名因為誤判或刑期過重的人得以回復自由之身……這本書頌揚的不是他的高尚,但正因他的情操,閱讀時,也提醒著我們該為了所有尚待完成之事而採取行動。書中用戲劇化的例子清晰呈現一名男子如何拒絕靜靜坐看夢魘成真,它告訴我們,魔鬼終將被征服,我們真的可以造成改變。《不完美的正義》一書會讓你很沮喪,但也會讓你充滿希望……史蒂文森長年來對於『刑事司法系統』感到憤怒,而我們都因此受惠。」──泰德.柯諾瓦(Ted Conover),《紐約時報書評》(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

ew)   ★「一個吸睛甚至令人為之震撼的故事……自始至終,史蒂文森都在那些片刻裡維持著優雅、寬容、鼓舞人心且充滿善意的態度。」──《波士頓環球報》(The Boston Globe)   ★「精采絕倫……(史蒂文森)分享的經驗具有普世價值。」──《費城詢問者報》(The Philadelphia Inquirer)   ★「很有價值且令人懾服……應該要列進法學院的必讀清單中。」──《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一場針對我們國家妨礙貧窮及弱勢者伸張正義,且對他們進行不人道處罰的種種方式的激情控訴。」──《書單》(Booklist)   ★「在芬奇.阿提

克斯之後,美國南方就沒有出現過如此無畏、意志堅定且造成深遠影響的律師了。儘管傳奇,芬奇終究只存在於小說之中,然而布萊恩.史蒂文森卻是活生生的人物,他執行著上帝的工作,為窮困、受壓迫、無法發聲、脆弱、被社會遺棄以及失去希望的那些人挺身而戰。《不完美的正義》是他啟迪人心又充滿力量的故事。」──約翰.葛里遜(John Grisham),知名懸疑小說家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我個人心目中的英雄之一,也許也是當今活著的人中最有啟發性跟影響力的正義鬥士,而《不完美的正義》是部非凡脫俗的作品。談論正義的時候,我們認為自己所指的是什麼?這本書裡的故事,可能使你改變答案。」──蜜雪兒.亞歷山大(Miche

lle Alexander),《新黑人》(The New Jim Crow)作者   ★「這是一本炙熱、感人又令人憤慨的回憶錄……布萊恩.史蒂文森真可說是美國的曼德拉。數十年來,他和法官、檢察官與警方作戰,為那些貧困、黑皮膚或兩者兼具的人發聲……當不公義發生在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人身上時,我們很難察覺;這本書清楚解釋了我們自己世代正在發生的不平等。我們得覺醒,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國家需要一個曼德拉。」──紀司道(Nicholas Kristof),兩屆普立茲獎得主   ★「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美國的年輕版尼爾森.曼德拉,帶著勇氣與信念為人人捍衛正義的優異律師。」──戴斯蒙.屠圖(Desmond Tu

tu),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從社會正義的前線捎來我們這個時代最急迫的聲音之一。布萊恩.史蒂文森是現代世界裡真實生活中的芬奇.阿提克斯,他致力於拯救無辜卻被判處死刑的人,也企圖拯救這個國家本身。這是一本充滿力量與勇氣之書,勵志且懸疑。一部啟示錄。」──伊莎貝爾.威克遜(Isabel Wilkerson),《他鄉暖陽》(The Warmth of Other Suns)作者   ★「我們美國的刑事司法系統已淪為惡魔的工具。布萊恩.史蒂文森艱困且辛勤地努力多年,帶著卓越技巧與適度的情緒把事情做好。像是『重要的』或是『有說服力的』這樣的形容因為過度使用而失去了它們原有的力量,但閱讀這本書會使

人找回它們的意義,也找回對人性的希望。」──崔西.季德(Tracy Kidder),《愛無國界》(Mountains Beyond Mountains)作者 ============================= 法律何時該寬恕?:從赦免、修復式司法到轉型正義,前哈佛法學院院長寫給當代的法律思辨課 When Should Law Forgive? 公平正義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是什麼都管得到。 我們認同懲罰的規範力,卻也看見寬恕的正向引導力量。 然而,要讓寬恕成為司法實務的一環,牽扯到極為複雜的衝突。 ◇◇─────────◇◇ 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美國大法官候選人、哈佛三百週年校

級教授瑪莎‧米諾 給眼下這個動盪不安的世界一場充滿人性辯證的法律課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周宇修(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苗博雅(臺北市議員)、楊貴智(法律白話文網站站長)、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聯合推薦(按姓氏筆畫排序) 誰有寬恕的權利? 誰應該被寬恕? 在哪些條件下才能夠寬恕? 如果法律不從懲罰的角度制定,而是原諒與寬恕, 世界會是什麼樣子? 寬恕的能力是一種資源,讓個人有辦法超越積怨與衝突。曼德拉領導南非的社會運動反抗種族隔離,再引領國家和平過渡到一個擁抱人權的民主政府,塑造出關注未來的寬大胸懷,而非耽溺於過去的怨恨。他曾說:「恨就像是自己喝下毒藥,然後希

望你的敵人快死。」 寬恕,意味著打破冤冤相報的輪迴,並且拒絕個人內心「親眼目睹犯錯的人受苦」的慾望。 然而,寬恕的概念非常複雜,需要層層剝開釐清: △ 寬恕必須出自個人意願,強迫他人寬恕,會帶來二次傷害。 △ 當事人選擇不寬恕是一種賦權,同樣能獲得尊嚴與力量。 △ 我們可以寬恕他人,而無須寬恕錯誤的行為。 △ 個人受傷可以選擇寬恕,但若傷害的是整個社群,正義仍需司法維持。 寬恕的人也可以主張懲罰犯罪者是一項公共行為,堅持公共規範。這證明法律與寬恕可能屬於完全不同的領域。寬恕屬於「人際領域」,法律體系則是取決於無關個人的過程。藉著寬恕,人們可以放下對那個傷害他們之人的憤怒與仇恨,但人們同時

可能並不打算、也不可以改變秉公處理的需求,又或者是改變政策,試著遏止未來有類似的犯罪者。法律體系的寬恕帶來進一步的問題: △ 法律如何能夠寬恕犯錯之人? △ 法律上的寬恕與個人的寬恕有何不同? △ 支持和反對法律寬恕的理由各是什麼? △ 法律範圍內寬恕的限度在哪裡? 法律反映一個社會的道德價值,而在一個比較不公正的社會裡,就會需要更多的法律。法律體系的目的本是用於懲罰違反者,但如果重新修正法律規則,將寬恕的可能性也納入的話,會有什麼樣的變化?前哈佛法學院院長瑪莎‧米諾在本書提出「寬恕的力量」所具有的種種潛能,一方面探討寬恕的前提,另一方面則承認有些錯誤絕對不可饒恕。她深入不同領域的議題在法

律、正義,與文化傳統的複雜交界,並拋出一個當代最為困難的問題:法律是否應該鼓勵人們寬恕? ╱ 米諾透過以下三大面向來處理法律中的寬恕議題: 1. 面對童兵與未成年犯罪者,修復式司法有何利弊? 2. 債務免除如何給予人們重新開始的機會?針對政府、企業與個別債權人,各國法律處理債務的方式有何不同? 3. 當赦免作為強大的法律工具,它何時能增強正義、和平與民主的價值,何時又會成為特權的打手,傷害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承諾? 有時候,放棄法律上的怨恨會讓法律更為公正。不過,由於法律是維護民主的重要框架,雖然宗教領袖、心理學家等都肯定寬恕是向善之動力,但要將寬恕落實為正式的法律施行細則,將牽涉

到更為複雜的考量。瑪莎‧米諾身為鑽研寬恕議題數十年的哈佛法學院教授,藉由本書議題之探討,無論在實務與理論上都進一步提出了操作的輪廓與辯證。 【各界重磅推薦】 ‧在這個充滿噪音以及困惑、由仇恨所賦予生氣的世界中,瑪莎‧米諾是一個具有道德清晰的聲音;她是一個鼓勵寬恕的律師,一名追求證據的學者,一個追求慈悲的人。 ──吉兒.萊波爾(Jill Lepore),《真理的史詩》(These Truths)作者 ‧在這個被反動與嗆聲文化所形塑,對於他人總是採取嚴厲、道德指向性譴責的時代中,這本傑出的作品帶來了一個深刻的提醒:為了能夠讓一個分歧社會融合成一個人性社會,必須要具有根植於法律的寬恕,以及和

解的能力。本書針對法律該如何做到這點進行了啟發性的討論,讓本書成為一個更具人性社會的燈塔。 ──克勞德‧史提爾(Claude Steele),《韋瓦第效應》(Whistling Vivaldi)作者 ‧除了瑪莎‧米諾之外,沒人能針對寬恕在法律上的角色及原諒的相關法律寫出這樣傑出、可讀的靜思之作……本書展示出如何在同時記住過去之時,也拋開過去前進並重建。」 ──勞倫斯‧特萊布(Laurence Tribe),《終結總統制》(To End a Presidency)作者 ‧「如果一個人的手裡仍抓著他犯罪所得的贓物,那他能夠被赦免嗎?」(語出哈姆雷特)。在這本充滿慈悲、細緻並實際的著作中,瑪莎‧

米諾將一組初見似乎毫無關聯的議題進行了具有啟發性的連結:童兵所犯下的恐怖罪行、公司與學生債務,以及總統對不思悔改的罪犯所進行的特赦。米諾以傑出手法展示了這些議題全都引導出同一個急迫且具爭議性的問題:一個正直的司法系統能夠針對哪些犯行、在哪些情況下進行寬恕?《法律何時該寬恕?》就這個法律難題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指引。 ──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普立茲獎得主 ‧瑪莎‧米諾討論了社會如何從大規模的悲劇與違反人權事件中恢復的這部作品具有轉型正義的意義……她的見解根植於對司法要求的深入細緻理解,聰明而又深入。 ──布萊恩‧史蒂文森(Bryan Stevenson),平

等正義倡議組織(Equal Justice Initiative)創辦人 ‧瑪莎‧米諾慈悲、淵博且細緻的檢驗……具有突破性,應該會為未來政策制定者提供有用的架構。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針對修復式正義的堅實可及文獻。 ──《科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s) ‧《法律何時該寬恕?》將幫助讀者理解法律之下原諒與寬恕的棘手複雜性。 ──《書單雜誌》(Booklist)  

比較法觀點下我國環評法制中民眾參與程序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大法律學院的問題,作者劉全得 這樣論述:

摘要 我國目前環評程序運作中,大部分開發案都以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此一發展造成之爭議,遂以訴訟之形式進入法院體系。本文觀察我國相關環評案例中民眾參與呈現的問題,認為這些爭議有些部分源於德國行政法概念體系與美國環評程序之間存有理念上之差異。 為知悉美、德環評制度,本文擬就兩國的環評制度設計,與民眾參與見解加以比較分析。首先,介紹美國環政法與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民眾參與及司法見解。其後,介紹德國環評制度之移植與民眾參與程序及司法見解的發展;並與美、德環評制度中民眾參與程序作一之比較,在比較之下,發現我國環評制度具有相當之特殊

性。本文認為,我國環評法的特殊制度設計,反映了環評制度作為民主轉型時期建立信任機制之性質。基於上述之觀點,提出現行環評實務運作中過於強調專業論述,背離制度面設計時的規範意旨。 最後,本文擬透過行政正當性的各種來源檢視我國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之民眾參與,並從制度面、以及程序面討論現況所觀察之問題;藉由與美、德環評制度之比較,就我國現行環評法民眾參與制度設計,作一法制面之建議。其最終目的係在促使環境行政之相關決策能獲得更妥適的決定。關鍵字:環境影響評估、民眾參與、正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