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健彰寫的 不動產登記 和李明洲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也說明:社團法人臺北縣地政士公會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因台北縣改制為新北市, ... 會員若接辦土地買賣案件時,為有效評估交易風險,請主動查詢該土地是否屬公告污染場址,並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陳慶文所指導 黃信博的 數據驅動下之不動產價格分析與預測暨模型視覺化 - 以複數年之高雄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為例 (2021),提出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數據驅動、數據視覺化、變數集群、混合線性模型、R-Shiny。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王志誠、林盟翔所指導 黃緒宗的 以房養老與留房養老之法律分析 —以不動產信託機制之運用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以房養老、留房養老、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HECM、日本住宅金融支援機構、反轉60、韓國住宅金融公社、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安老按揭計劃、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新加坡公積金、屋契回購計劃、樂齡安居花紅計劃、都市更新、危老重建、不動產投資信託、二重信託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北市案件查詢的原因和症狀, 台灣e院的回答則補充:登記及測量案件辦理情形. 案件種類. 登記, 測量. 跨縣市案件. 管轄縣市. 請選擇. 收件地所. 古亭地政事務所, 建成地政事務所, 大安地政事務所, 松山地政事務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登記

為了解決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法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包含近年各地方政府陸續推動的不動產網實(網路實體系統)服務、2020年申辦不動產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澳洲維多利亞州2019年8月起幾近全面性的電子化申辦土地移轉登記;日本2020年4月施行的民法修正條文(債權法改正);中國大陸將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

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

數據驅動下之不動產價格分析與預測暨模型視覺化 - 以複數年之高雄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為例

為了解決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黃信博 這樣論述:

不動產的取得往往需付出龐大的價格去取得,不管是平常生活起居的房屋、商業辦公的大樓,或者其他形式的不動產。而近年,外在經濟因素與環境因素,不動產成為投資工具,導致不動產價格呈現高漲不跌的型態。因而衍生了居住正義、都市更新等相關議題,儘管政府實施許多相關政策,但不動產價格還是容易受各種消息面影響,如何取得合理價格的問題仍然存在。過往有許多研究與文獻透過各種學理理論、政策制度層面、亦或是探討其他因素所帶來的影響,來評估不動產價格是否在合理區間。而比較少關注龐大的不動產數據中,眾多變數是否具有值得參考的價值提供給使用者。因此,本研究從臺灣經濟新報數據庫之不動產實價登錄系統,蒐集2019年7月至202

1年6月高雄市地區不動產數據作為研究樣本。基於數據驅動的理念,利用資料探勘技術中的分群方法,將資料檔內的數值型與非數值型的混合資料,以相關與距離兩判別要素,將資料檔內的變數予以集群,以失去微量的訊息量為代價,而達到變數減量之目的。如此,有利於建立後續的不動產價格分析與預測之模型。再針對不同集群建構混合線性迴歸模型進行不動產價格預估與各模型間比較。最後整合至R-Shiny,開發視覺化分析系統,作為結果之呈現。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為了解決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李明洲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李明洲律師基於公寓大廈法律諮詢經驗,自其判解彙編、逐條釋義等研究所得中,摘錄常見法律問題及重要基本概念共1300餘則,並增加新近實務見解,重新編寫而成。本書對於「管理費收取標準與催繳」、「住戶專有部分、共用部分之使用權益及限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召集、出席及決議」、「管理委員選任、解任、權限及代理」、「管理委員會法律地位與職權行使」、「管理維護公司及保全公司立約與履約爭議」、「公共設施點交」等常見問題,以判解函釋為依據,逐一詳加解答。本書編輯「問題綱要目錄」,便利讀者搜尋;為公寓大廈住戶、管理委員會、總幹事必備,最詳實之公寓大廈問答集。  

以房養老與留房養老之法律分析 —以不動產信託機制之運用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北市地政案件查詢的問題,作者黃緒宗 這樣論述:

超高齡社會已是不遠的現實,但因為來的太快,準備不足,台灣2020/12領取老年給付計有349萬人中有193萬人(55%)領取金額在10,000元以下,低於衛生福利部各縣市低收入戶最低審核標準12,102元(全國低收入戶110年計292,925人)。所幸台灣自有住宅率84.68%,高齡長者持有比率更高,因此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對現金收入不足支應養老支出的高齡長者有相當的助益,但六都獨居老人持有宅數為498,697宅,但截至2021/Q3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核貸總數為5,381件(承做比率1.08%),且新增件數在下滑,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1999年921大地震後,營建署提高建築法規的耐震標準,但

是老房卻遲不更新,2020/Q2屋齡中位數29.84年較十年前老化6.5年,屋齡20年內的只有23.46%。921地震前核發使用執照、3樓以上有608,220棟,因老舊建築物更新非常緩慢,而依過往資料推估,台灣即將進入地震活躍期,老舊建築物的耐震能力堪虞。高齡長者持有住宅,在繳交二十年房屋貸款後,早成為老舊房屋,老人老宅是社會最需面對的老問題,如能同時推動,讓高齡長者能住生活更便利的新屋,社會也可減少地震受損的風險,如此兩全其美豈不更好。不過現行以房養老或留房養老政策對老舊建築物的更新卻是相互扞格,如: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貸款期間若參與都市更新,視為貸款提前到期,貸款人必須還款,如此約定反而會拖

延房屋更新的進程。本文在比較美、日、韓、香港及新加坡等地的以房養老制度,以及國內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制度後,在借鑒國際經驗並針對國內特定需求,提出由政府撥款設置基金交由政府全資持股銀行提供以「銀行保證」來取得與美國HECM保險的相同效果,並藉由不動產信託來解決老宅更新與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間相互扞格的矛盾。本文提出的方案不需要修改法律,因此可以早日施行,除可擴大以房養老的適用範圍,且可在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貸款期間還能辦理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同時解決老人老宅的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