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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趙坤麟寫的 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增訂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程明修所指導 劉建成的 論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之法律爭議 (2018),提出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統一發票、發票、營業稅法。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增訂版)

為了解決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的問題,作者趙坤麟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我國目前不動產登記法令繁多,常令一般大眾難窺其全貌以致無所適從,又因時代變遷致有不少不合時宜之法令亟待修改,卻迭有緩不濟急之憾。尤其不動產登記攸關人民財產權益,常受現有法令限制致無法符合時代需求。加以公務人員過分拘泥於依法行政,造成一些個案無法順利依法完成,形成疑難雜症懸案,影響當事人權益至鉅。幸賴作者不畏艱難,秉持豐富的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一一為人民解惑。   本書列舉諸多疑難雜症案例,內涵亦頗為感人,其中部分當事人因規劃錯誤所付出之龐大代價,實令人惋惜。作者在書中諄諄提醒,以免讀者重蹈覆轍,權益受損,用心可貴,洵屬難得。為家庭理財、從業節稅的實用工具書。 作者簡介 趙坤麟

82年國家特考合格土地登記事業代理人 88年普考合格不動產經紀人 經歷: .佳榮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 .全國聯合會地政研究委員兼執行編輯 .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 .全美代書聯誼會會長 .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永汀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世潮出版有限公司作者 .馥林文化出版公司作者 .稅務法令雜誌社節稅專欄作者兼顧問 .透明房訊雜誌社地政顧問兼講師 .國立中正紀念堂法律常識班講師 .台北市中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台北市信義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台北市松山區民眾服務社顧問 著作: .不動產產權調查DIY .遺產稅DIY .贈與稅DIY .抵押權實務解析 .如何辦妥產權登記

與過戶 .如何辦理繼承與規劃遺產稅、贈與稅(CD光碟片同步發行) .生活法律百科──贈與繼承篇 .遺產稅節稅規劃 .贈與稅節稅祕訣 .不動產疑難雜症解析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實務解析 榮譽: ◎榮獲前總統李登輝召見嘉勉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財政部核定公文86年2月15日台財稅第851924523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 ◎避免徵收補償費,造成領取人不諳稅法被課或罰逃漏贈與稅,財政部86年6月5日台財稅861055728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 ◎土地所有人權人持有多處自用住宅用地同時出售,申請一併申報得由任一土地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統一受理,財政

部90年3月23日台財稅第0900451813號核准函原請釋代理人 ◎依法應核退五年地價稅加計利息不應再循行政救濟程序擾民,再經財政部91年8月13日台財稅第0910454520號令原請釋代理人 ◎遺產中訂有三七五租約農地,可享全免遺產稅優惠,經作者多次請益,終被財政部採納,業經立法院89年1月26日修法公布 ◎民法第一○三○條之一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免再檢附「法院判決書」或「全體繼承人同意書」,財政部94年6月29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028號令原請釋代理人 ◎權利人為金融機構,義務人為公司法人,申請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登記,免再提供法人或其代表人印鑑章,內政部95年2月24日內授

中辦地字第0950724967號函釋原請釋代理人

論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之法律爭議

為了解決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的問題,作者劉建成 這樣論述:

我國統一發票制度自民國40年1月起開始實施,即獲重大之稅收成效。不僅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上而言,於其他稅別上亦重要之法定憑證,為我國稅收稽徵上重要之制度之一,且其以統一印發之發票或交易憑證於全球亦屬少見,實具有相當之研究價值。惟統一發票使用辦法因稅務訴訟性質之故,導致乏人爭執,實質上已有許多法條年久失修,不僅規定互相衝突或重複規定,而於稅籍登記以及統一發票制度之相關法令規範缺失以及眾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規定,使稽徵機關誤認統一發票制度均屬受益處分而對營業人有無限上之權力,可隨時以模糊、曖昧之理由限制、禁止其統一發票之購買,從而達成其自認可以達成保障國家稅收之目的。本文乃針對統一發票制度上

,關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稅籍登記規則、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等與統一發票之使用有關聯之相關法律、法規命令及職權命令加以檢討,並將全文區分為七章:第一章就本論文之起源,研究動機、目的、範圍以及方法為說明。第二章乃就統一發票制度概述,並提供實務上統一發票使用以及申辦流程供本文之使用人參考,以利其於閱讀時與實務操作有所接軌。第三章則就本論文之主旨即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以及其相關法規予以定性,並判斷其是否合於法

律保留原則、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重要要素。第四章是就統一發票使用此一協力義務為探討。蓋統一發票強迫營業人必須負擔一定之成本依法購買統一發票及聘用人力開立統一發票,其開立之要求是否均合乎比例原則,且是否未造成營業人過度負擔為討論,並提出相關見解。第五章較偏向實務統一發票使用之問題,因公法之義務如未與民事之習慣相符則將使人民必須就公法義務為特別之遵循以及耗費更大之成本為法令之研究,本章乃就統一發票之開立、作廢、收回及折讓於實務上公法之程序與民事習慣有所不符之各點予以討論,並以法學之觀點予以探討其相關規定之適當性或適法性。第六章則就近期統一發票獎項之詐騙案件以及未取具合法之進項憑證是否得為扣抵

兩案為專題研究,並提供本文之相關見解。第七章為結論,因本文並非單一主旨討論之論文,而屬實務操作時各行政處分所遭遇之困難,所涉爭點者眾,故以表格方式整理一至六章所涉爭點以及本文之見解,供本論文使用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