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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 刑事警察研究所 林裕順所指導 陳永祺的 臨檢盤查過程尿液採證之研究 (2020),提出可疑網址查詢line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身體採證、採驗尿液、警察、臨檢盤查、毒品犯罪。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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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檢盤查過程尿液採證之研究

為了解決可疑網址查詢line的問題,作者陳永祺 這樣論述:

毒品犯罪的比例在我國一直居高不下,儘管政府祭出一系列的掃毒作為,但是離根除毒品還是有一大段的距離,底層毒品吸食者所衍生出來的民生犯罪更是第一線執勤員警所要面臨的一大課題。 「採驗尿液」係刑事訴訟法裡強制處分中的一環,賦予司法警察(官)得據此對毒品嫌疑人採集尿液送驗,但是刑事訴法的兩大核心包含人權保障與發現真實,在發現真實的同時亦不能忽略人權保障的範疇,隨著人權意識的高漲,程序正義相對重要,否則可能面對將來證據排除的可能。 實務中,第一線巡邏員警往往透過臨檢盤查手段來發現可疑毒品犯嫌,但要發動臨檢盤查的門檻條件有所謂「合理懷疑」、「有事實足認」、「客觀合理判斷」等不確定法律概念,如何

符合此一發動門檻與人民人身自由權之保障實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再者,要進一步確認受盤查者有無吸食毒品,則必須採集尿液送驗,但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中規定得強制採尿之對象限於經拘提、逮捕之犯罪嫌疑人與被告,惟該要件過於簡陋,且法條體系定位不明,實務上時常遇見攔停下來之犯嫌雖非已達拘提逮捕程度,但透過相關犯罪跡象合理懷疑其有吸食毒品之可能時則要面臨如何將犯嫌帶回勤務處所採尿之難題,本文基於探討警察臨檢盤查發動之合法程序與採驗尿液對人民之權益侵害莫大,盼能透過司法判解與法理之分析,來改善實務操作上之缺陷,並提供修法建議,使第一線之警察能在健全法令下進行犯罪之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