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律師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勞資律師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基本小六法-59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和臺中榮民總醫院詹毓哲等的 傷病之後——職場復工與配工實務手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員工vs雇主——違法解雇員工的後果/勞資訴訟律師/台北勞資 ...也說明:員工vs雇主——違法解雇員工的後果/勞資訴訟律師/台北勞資訴訟律師/台北勞資訴訟律師推薦/違法解雇/違法資遣/違法解雇官司/違法解雇訴訟. 首頁 > 案例專欄. 成功案例.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商周出版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勞工研究所 林良榮所指導 潘宗璿的 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2021),提出勞資律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勞工、外送員、外送員工會。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 謝棋楠所指導 李詩韻的 我國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工資屬性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工資、勞資爭議、勞動基準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資律師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資論壇:勞動法令|共3堂(黃文鐘.沈以軒.馬靜如)則補充:曾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律師教育訓練「職業災害」課程講師、12.曾任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課程講師、13.曾任臺北市立圖書館「勞工求職相關權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資律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基本小六法-59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系列(保成)

為了解決勞資律師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基本小六法》    嘿!你注意到了嗎?   最近大法小法修不斷,法典都塞便條塞到快爆炸,   嗯,該是換一本法典的時候了!   相信每個讀法律的人都有一本小六法,   而既然是必備工具書,當然要使用最新版的才不會出糗啊!   像是考試時引用錯誤條號,或者寫出已被刪除所以根本不存在的條文……等,   全都是會被扣分的小錯誤!   又不可能時時上立法院查詢最新修法,或是明明已經查詢了,卻漏掉沒有改過去……   這時該怎麼辦呢?該怎麼避免這些錯誤發生呢?   答案就是帶走這本最新的基本小六法     在紙張價格大幅攀升、印製成本越發高昂的情況下,小編仍舊堅持收錄學習上需要查閱的法規群,只要

是重要法規,就一鼓作氣全都網羅進手上雕琢的小六法中,同時,在普遍性常用的法規詳列新舊條文、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也收錄了國考的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不只找得到該有的法規演進資訊,還能更加了解考試重點。     新保成基本小六法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再版至今已經59版啦!!!回收近百名讀者的法典使用心得問卷,以下好評關鍵字出現最多次★   ‧資料齊全‧體系完整‧收新釋字   ‧方便查詢‧分類清楚‧標示清晰   ‧版面舒適‧方便攜帶‧完整度高     ★國考六法、小六法的法規都有,一本到底★>>欲參加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讀者如是說!!    ◎更多考生、

讀者一致好評~法典推薦◎     --聽高普考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條文對照,及條文設定的原因,更好的是連釋字號也附在條文後面,可以省買一本,很棒與方便的設計!」──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之前用其他出版社,法條上只有第x條,而沒有第幾項的符號(羅馬字),但保成的有標示所以比較方便閱覽查詢。」──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排版易讀及條號款項標示清楚」──正準備高普考的考生     --聽地方特考考生這樣說--   「保成的基本小六法雖然有點厚重,不過法規非常完整,足以應付任何考科,個人覺得非常棒。」──正準備地方特考的考生     --聽律師、司法官考生這樣說--   「有新舊

法對照,還有詳盡解釋文,附註歷屆司法官/律師的索引標籤很完整」──正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的考生   「方便好查詢」──正準備司法特考的考生     --聽法律系學生這樣說--   「有附與該法條相關的條文,修正草案也有放入」──準備學校期中考的法律系學生     --聽特考考生這樣說--   「法律條文有分類」──正準備鐵路特考的考生   「排版好看舒服」──正準備關稅特考的考生     --聽初等考考生這樣說--   「法條內有相關釋字和實務見解可以清楚知道」──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法條有標註必考重點,我覺得很用心,幫助我們快速複習重點」──正準備初等考的考生     適用對象   各

類考試.在校生.實務工作者   ※想要查閱主要大法且能了解修法內容(新舊條文對照、立法理由)、考試重點法規(命題紀錄),並且整理條文與條文間、條文與大法官解釋間關聯性(相關條文)者。     使用功效   收錄普遍性常用法規的新舊條文、草案、草案/立法/修正理由,並且額外收錄國考之命題紀錄、相關條文與相關釋字,讓讀者在查閱時能了解考試重點。     改版差異   修訂   (一)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111.07.22)   (二)律師倫理規範(111.07.03)   (三)法院組織法(111.06.22)   (四)行政法院組織法(111.06.22)   (五)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111.06.22)   (六)行政訴訟法(111.06.22)   (七)行政訴訟法施行法(111.06.22)   (八)公務人員保障法(111.06.22)   (九)公務員服務法(111.06.22)   (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111.06.22)   (十一)土地法(111.06.22)   (十二)法官法(111.06.22)   (十三)行政罰法(111.06.15)   (十四)著作權法(111.06.15)   (十五)企業併購法(111.06.15)   (十六)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111.06.15)   (十七)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111.06.09

)   (十八)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06.08)   (十九)公務人員任用法(111.05.25)   (二十)地方制度法(111.05.25)   (二一)關稅法(111.05.11)   (二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11.05.11)   (二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1.05.04)   (二四)專利法(111.05.04)   (二五)商標法(111.05.04)   (二六)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111.05.04)   (二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11.05.04)   (二八)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11.04.07)   新增憲判字1~15號、並刪除部分較無

考試及學習價值之草案及法規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立法沿革:明瞭立法時程   ‧條文要旨:洞悉立法要義   ‧命題紀錄:指引考試重點   ‧相關條文:追蹤相關概念   ‧相關釋字:結合實務觀點   ‧草案理由:掌握修法脈動   ‧附錄釋字:涵蓋各號爭點  

勞資律師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為什麼行業的不同會影響勞動工資?
1. 人們對於該職業的討喜與厭惡程度
2. 學得工作技巧的過程難易與付出程度
3. 工作穩定與否
4. 此職業的執業者是否需要被信賴
5. 職業生涯獲得成功的機率大小

舉例:
1. 公關廣告媒體時尚產業的起薪如此低,而許多人趨之若鶩;礦工海員軍人的起薪則高得多
2. 心理諮商師需要通過碩士學歷與實習規定;路邊算命師與塔羅師人人可當
3. 一般公務員的薪水穩定,而在景氣好的時候,私人企業雖沒有鐵飯碗的保障,可是起薪高得多
4. 醫生律師會計師有社會地位,其執業的薪水就不會低於平均
5. 當一名上班族,成功機率大,薪水低;當一名NBA球員,成功機率小,薪水高

「凡身為人,只要身體和心情還不錯,多少會有這種毛病:對成功的或然率,每一個人多少都會高估;對失敗的或然率,大多數人會低估。」

「人類這種忽視危險並且奢望成功的心理,在每個人的一生當中,以選擇職業的青年時期最為活躍。對於不幸的憂慮往往被滿懷幸運的憧憬淹沒。」

先想會怎麼死,再想你要不要這樣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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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勞動關係法之勞工概念研究-兼論台日外送平台工作者之工會組織爭議問題

為了解決勞資律師的問題,作者潘宗璿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及個人通訊設備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產生了許多了新形態的商業模式,新興如Uber、外送平台等模式,企業也更容易藉此使用企業外勞動力,同時,此類企業外工作者面臨到勞動保護缺失的問題,在與傳統僱佣模式不同的新型態工作中,面臨工作者無法受到既有的勞動法保護之問題。對此外送員開始凝聚集體力量組織工會法上之工會,但我國對於工會法上勞工是否應與勞動基準法相同尚無定見,本文即以平台外送員是否為工會法上勞工為研究對象。而在先進各國中日本在地緣關係與社經文化上與我國較為接近,對於我國勞動法制有深刻的影響,且其有關工會法上勞工之判決與學說討論發展至今有累積相當數量。同時,日本政府自2018年前後即有注意

到外送員等個人工作者之勞動問題,直至2021年由日本內閣為首的政府部門提出以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規劃。最後,日本也有以平台外送員為主的工會,且相當積極地與外送平台進行協商,可作為工會運動的模範。因此日本法制之經驗應可作為我國的借鏡。作為結論,本文認為我國工會應建構獨立的勞工概念,盡可能地讓更多的工作者可以組織工會,並且在我國未來的立法政策上,可以採用日本政府提出之勞動法為主、競爭法為輔的法政策,並制定類似日本下請法,以增加對於個人工作者的工作條件保護。

傷病之後——職場復工與配工實務手冊

為了解決勞資律師的問題,作者臺中榮民總醫院詹毓哲等 這樣論述:

臺灣第一本臨場健康服務專書 勞工X雇主X醫護X人資 寫給所有關注職場安全與健康的人 人資:照顧員工的個別狀況需求,減少職災發生,把關員工健康。 雇主:認知義務、責任與法規,打造友善環境,讓員工安心工作。 醫護:用專業給予周全建議,落實風險評估,避免不當復配工對勞工身心造成傷害。 勞工:瞭解傷病對工作的影響,學會如何維護工作權益,進一步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與耐受性。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健康無礙,在工作中盡情盡力發揮所能,但人還是會生病,可能遇上意外引發的殘疾,必須在不適與病痛的壓力下工作,或是承受工作環境可能帶來的風險。當不幸的傷病事件發生,復工與配工就是勞工重返職場的重要議題。 職場復

工與配工的重要性 復配工是一連串的階段性服務,由醫護人員為勞工做健康指導、評估健康狀況,給予專業周全的建議。 勞工在等待或嘗試復工期間可以徵詢復配工服務,雇主可以瞭解傷病之後勞工的需求;能降低勞雇雙方可能耗費的時間、金錢、醫療、社會成本。 適性復配工能照顧勞工身心,避免勞資糾紛,預防因傷病帶來的遺憾。 本書特色 臺中榮總職業醫學科團隊等28位醫師,針對臺灣最常見的19種職業復配工需求,寫給醫護、勞工、雇主、人資的完整臨場健康服務指南。 結合理論與實務,介紹疾病症狀、能力評估標準、所需資料、工作建議與注意事項、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法源規定簡介。 提供正確、專業、適性的評估與輔導建議,把

合適的人安排在適當的工作場所;讓妊娠中工作者安心工作,中高齡勞工全心貢獻。 每章皆有案例說明和簡要表格,搭配視覺化的復配工流程圖,幫助讀者快速上手。 人資和雇主將知道如何管理傷病勞工,創造友善工作環境;勞工朋友更能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有意識地注意職場工作安全。

我國三節獎金與年終獎金工資屬性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資律師的問題,作者李詩韻 這樣論述:

企業績效掛帥,雇主巧立各種給付名目以低底薪高獎金之複雜薪資結構,期透過獎金或福利的名目混淆該給與之法律屬性,尤其我國商業慣行之三節獎金及年終獎金給與,均無非是企業規避相關工資法令規範以降低勞動成本,蓋因獎金之法律性質是否為工資或恩惠性給與之認定,與勞工是否具有該獎金之請求權及納入平均工資計算基礎有緊要連動關係,影響勞工權益甚鉅,因此,對於獎金法律性質之認定原則?乃至於工資的判斷標準,有必要予以釐清。依據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的定義「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可知獎金亦得為工資屬性之

給與,此與勞基法第29條依盈餘為要件分配之年終獎金,即使勞雇間有契約約定,仍屬恩惠性給與之本質不同,由此觀察下,在勞基法下以獎金為名之給與其法律性質有二元化之區別。本文擬透過歸納相關文獻資料、近十年司法判決,及訪談勞資爭議調解人、勞工行政人員及工會代表等,並運用問卷調查事業單位人資與勞工等方式蒐集相關資料,另輔以美國獎金認定原則為參考,嘗試探討分析後整理出一認定原則供參。而我國商業界慣行發給的三節及年終獎金,雖原則上認定為恩惠性給與,但在特定條件下,應依據個案事實認定之,如勞雇間以契約、工作規則、公告、承諾、企業習慣、團體協約或獎金發放辦法等約定者,雖不必然屬於工資,但若依該約定之本質符合勞動

對價或經常性給與之工資意義者,其性質應屬工資,且不得逕以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之規定排除,反之,則為恩惠性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