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謝曼麗、徐儆暉寫的 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監視系統研究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北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 王明聖所指導 林秉聖的 男性居服員工作動機與留任意願探討 (2020),提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居家服務、男性、居服員、工作動機、留任意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勞工關係研究所 王安祥所指導 葉佳倫的 我國職場霸凌預防措施與申訴制度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職場霸凌預防與處理、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教育訓練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監視系統研究

為了解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問題,作者謝曼麗、徐儆暉 這樣論述:

  勞工健康檢查是職業衛生保健工作重要一環,鑑於國內勞保局基於照顧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勞工,提供25項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經費補助,為能建立完整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庫,以為未來進行相關資料庫串連提供完整職業傷病發生因果關係之探討,特於95年與勞保局合作推動勞保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電子媒體申報,將健檢資料申報流程改以電腦化,蒐集健檢資料,截至98年計100多家健檢醫院全面採以電子媒體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本研究係利用97年勞保局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資料,進行25種特別危害作業受檢者與投保單位基本特性,及其與年齡、性別、行業及檢查結果間分布情形的分析研究,期

以建立本國從事特殊危害作業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並作為未來掌握職業病高危險群及危險因子的探討使用。本研究結果,97年勞保預防職業病健檢計3,251家事業單位,總計343,478受檢人次,平均年齡37.7歲,受檢男性佔近七成;檢查類別以從事噪音作業佔四成五最多,其次為粉塵作業及高溫作業;大行業別主要以製造業佔七成,其次為批發零售業;中行業別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金屬基本工業最多。受檢人健康檢查結果為健康管理等級第三級(即經醫師判定可能與職業病有關者)計1,780人佔總人次0.5%,其中以噪音作業人數最多,以製造業居多。健康管理等級第四級(即經醫師判定與職業病有關者)計2人,均為從事噪音作業,主要從是

於菸酒批發零售業及航空運輸業。健檢量最多前三大健檢醫院均位於台南縣市,其健檢量分別佔總健檢量的15.3%、 11.7%、5.6%。建議縣市衛生局及勞工局加強輔導高健檢量之健檢醫院的健檢品質,及判定健康管理等級第二級及第三級較多之投保單位。另建議勞保局提供投保單位檔時加註統一編號,利於與環測資料檔的串檔分析,進行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衍生職業病因果關係的探討。

男性居服員工作動機與留任意願探討

為了解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問題,作者林秉聖 這樣論述:

在政府不斷提倡在地老化和居家照顧服務的提供,使居家服務的使用量也逐年攀升,從103年到108年短短五年使用人數成長接近四倍,如衛福部中華民國109年版衛生福利年報提供居家服務使用人數從103年4萬3331人成長至108年16萬1247人。但是「照顧」工作受傳統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普遍被大眾認定由女性擔任較為合適,因此居家服務裡也大多是由女性從事居服員一職,透過衛福部統計處提供的全國居家服務人數統計可以發現103年~108年男女比例統計數據皆接近1比9的落差。而隨著居家服務需求人數增加,男性也逐漸加入此項行業並逐年增長,103年男性居服員占全國居服員比例為7%,108年已成長至13%,

五年內成長約兩倍,但是進入居家服務的男性居服員總人數遠低於女性居服員總人數。只是當男性選擇進入照顧工作這種非傳統性別職業時,往往會面臨傳統性別角色以及傳統社會刻板印象的挑戰。過去相關居服員議題的研究大多是聚焦在女性居服員,僅少數幾篇文獻討論影響男性居服員的工作動機及阻礙男性不願踏進居家服務這項職業相關因素的探討。因此,本研究旨在探究男性進入居家服務這項非傳統性別職業的原因為何,性別刻板印象對於男性居服員就業動機及留任意願有何影響,以及還有哪些因素會影響他們的留任意願。為回答前述研究的缺口,本研究乃針對新北市某一居家服務單位的現役男性居服員及居服督導,經「立意抽樣法」搭配「滾雪球抽樣法」後,採用

質性研究方法中的半結構式深度訪談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此研究蒐集居服督導以及現役男性居服員兩種不同資料來源,可以從不同面向對此研究議題進行了解,亦提高資料可信性,共訪談6位現役男性居服員以及2位居服督導。 研究結果發現:一、男性居服員以中高齡人口、二度就業為主。二、男性居服員工作動機包含工作離家近、退休後再就業、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津貼的吸引、曾有照顧及被照顧經驗。三、男性居服員繼續留任的因素包含與服務使用者或家屬的情感連結、穩定的工作福利與薪資、肯定自我的工作價值,另外發現親友支持是提升留任意願的一大助力。四、居家服務領域中的照顧性別分化/刻板印象雖仍持續存在於部分受照顧者及其家庭,但已逐步

改變,男性居服員可以發揮自身優勢展現出男性化的照顧模式或情緒勞動,滿足服務使用者多元性的需求,讓個案或家屬看見男性在居家服務的角色與價值。 基於上述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在推動居家服務的同時,加強居家服務工作性別平權觀念,增加男性居服員專業形象宣導,改變社會職業性別觀感,改善社會大眾對男性居服員的偏見;二、勞基法第35條此規範限制男性居服員每日可接班時間,甚至更加凸顯男性居服員不足的問題,若能將休息時間統一集中安排至某次服務結束後,而此服務並非當天最後一次,不僅能讓員工有適當的休息時間,也能使男性居服員充分利用每日可工作時間,並且提高其收入;三、年終獎金計算可以參考同樣是以時薪

制計算薪資的家事服務員,根據每月工作時數及年資來計算,以改善年終獎金制度,這對於需要養家活口的男性居服員來說,是他們長期投入居家服務的重要因素;四、在居家機構中針對男性居服員舉辦支持團體、情緒紓壓團體等,鼓勵他們主動表達自己的情緒,同時也能說出工作上的困境,讓督導及成員共同討論解決辦法,以增進男性居服員與個案及其家屬之間的關係。

我國職場霸凌預防措施與申訴制度之研究

為了解決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統一編號的問題,作者葉佳倫 這樣論述:

根據yes123求職網在2020年的調查顯示,有67%的受訪者曾遭到職場霸凌;面對職場霸凌時,竟有51.7%的受訪者選擇默默忍受,僅有13.2%的受訪者會選擇當面反擊。此外,許多國內外的實證研究指出,職場霸凌不但會影響職場霸凌遭受的身心健康,亦會對組織帶來不良影響。2020年3月,我國勞動部將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的侵害調查或認定,交由各該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負責。我國法律目前僅要求雇主在預防與處理職場霸凌的義務,若已經建立相關措施,即符合法律規範;然而,至於預防措施是否落實、申訴制度是否暢通以及處理事件的程度,則是不在規定範圍內。此外,由於我國目前並無針對職場霸凌有任何特別的立

法規範,在缺乏法律請求權基礎的情況之下,即使遭受者主張其遭受職場霸凌,也僅能嘗試以人格權、名譽權或健康權遭到侵害而提起救濟。由於職場霸凌態樣多種,可能從排擠、無視,到故意給予過重的工作或辱罵,甚至是肢體衝突,都有可能被視為職場霸凌行為。因此,職場霸凌於我法律上的定位、定義為何?以及未來是否能夠立法處理職場霸凌,是相當值得討論的問題。本研究透過收集、整理國內外職場霸凌相關文獻與學者看法、我國法院判決實務,以及歐盟、日本、韓國、美國、澳大利亞與新加坡等國現行制度,並深度訪談處理職場霸凌問題的各方單位與人員,包括職場霸凌遭受勞工、事業單位內處理職場霸凌人員與一般主管、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人員,最後做出

研究結論並提出建議。根據相關文獻與訪談結果分析,本研究發現:(1)我國勞工對職場霸凌的申訴制度並不信任;(2)事業單位或政府相關機關在職場霸凌預防與處理的教育訓練不足;(3)職場霸凌於我國並沒有統一的定義;(4)職場霸凌遭受者很難透過法律進行救濟;(5)未來處理職場霸凌可能與處理就業歧視的機制相似。因此,本研究建議(1)政府單位應持續提供職場霸凌預防及處理教育訓練,並改善其宣導策略;(2)立法機關應於就業服務法新增職場霸凌預防與處理的章節;(3)政府單位應盡快建立職場霸凌認定要件;(4)事業單位應新增或持續提供職場霸凌預防及處理教育訓練;(5)事業單位應重視職場霸凌的申訴管道並確實調查職場霸凌

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