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盧士音,李思寫的 這是一本勞社法解題書(3版) 和鄭麗君的 青年勞動新藍圖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張烽益/2026年破產危機倒數中,勞保改革能不能是社會團結 ...也說明:二、勞保年金改革攸關各方權益,須審慎處理,本部目前尚未啟動任何方案討論。 三、勞保是國家辦的社會保險,政府當確保制度穩健,會挹助財源,且負最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允晨文化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鍾秉正所指導 吳佳蓉的 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2021),提出勞保改革草案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軍人撫卹、職業病、社會保險、社會補償、退輔制度。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沈志文的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務人員、勞工、退休制度、退休身分、退休年齡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改革草案的解答。

最後網站2017退休專欄系列一:年金改革霧煞煞千萬勞工如何捍衛權益?則補充:依據元月出爐的年金改革草案,涉及勞工部分,集中在勞保。有三大項目:「延長『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漸進提高費率」與「年金年資可攜帶、合併計算」。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改革草案,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勞社法解題書(3版)

為了解決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作者盧士音,李思 這樣論述:

  勞社法在專門法中相較於商事法、證交法等,甚至是智慧財產法,一直是個比較冷門的領域,國內勞社法相關的研究所甚少,有心鑽研勞動法的同學已算少數,而社會法更是獨特而冷僻的領域。然而,在筆者執業的過程中發現,勞動法規及勞資關係爭議是相當常遇到的案件類型,所以就算不是應付考試,把勞動法好好摸熟,對於未來從事法律相關工作也會有相當的助益。最重要的是,勞社法的範圍雖然較廣且雜,但因為每個概念的考點單純,所以其實準備起來比其他國考選考科目投資報酬率更高。   本書完整收錄近十年來各大研究所考題及公務人員考試題目,以考題為骨幹,建構勞社法重要考點架構,並補充相關函釋、判決、大法官解釋以

及各家學說,更將重要的新修法規時事改編為考題。這不僅是一本解題書,更能幫助考生們建立完整勞社法概念,就讓這一本勞社法解題書成為考生們準備研究所及國家考試時的「一本書」,讓你最快達到最高效益的學習效果。  

勞保改革草案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退休金『暗改』機制的加入
未來退休金就有可能一改再改

而勞保年金改革的草案
其實也是暗藏這細節中的魔鬼

今天我除了會用簡單的方式
跟你分享『確定提撥制』以外

也會針對勞保年金改革草案裡
我所看到的『暗改』細節

00:00 暗改機制的問題浮現了?
01:13 確定給付制的公教退撫可能消失?
02:38 確定提撥制造成退休金大幅降低?
03:54 勞保年金改革也將會有暗改機制?
05:29 若不年改的話,需要哪些資源?
07:49 Q&A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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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軍人撫卹制度之研究-以勞工職業安全法制為借鏡

為了解決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作者吳佳蓉 這樣論述:

軍人執行職務導致生命、身體受有損害之情形,應如何救濟與保障?本文從職業災害角度檢視軍人在執行職務期間,因積勞成疾、引發慢性疾病或是因職務上原因致自殺等問題,分析現行因公致身心障礙之要件有何限制因素,並藉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障概念,研究軍人職業安全保障應有何改進與借鏡之處。而就所受損害部分,受害之軍人須負擔舉證責任,其因果關係應如何證明,又受限於時間歷程較長,往往難以評價,以致在現有法令下無法保護或僅以因病為由辦理撫卹,將使受害人承擔極高之風險;此外,對於受職場因素導致精神疾病,進而自殺者,其家屬亦只能請求因病之撫卹,對於當事軍人服役期間的辛勞與國家給予的保護照顧之間將有所失衡。本文從社會法角度觀

之,以軍人撫卹制度作為預防及補償的功能,而退輔制度作為預防與重建的功能,架構軍人職業安全保障網,使軍人受有完善的職業安全保障。

青年勞動新藍圖

為了解決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作者鄭麗君 這樣論述:

  為何企業減少雇用正職人員?台灣青年低薪化的原因是什麼?為何企業內薪資分配不均?目前的移工政策有何不公之處?為何台灣的勞動環境如此惡劣?   「薪資倒退」、「低薪化」、「過勞」、「失業」、「加班超時」、「責任制擴大解釋」、「勞工保障縮水」、「彈性工時正職化」、「外籍勞工名額與日俱增」、「派遣勞工無法規規範」等負面勞動名詞皆為近年來台灣勞動市場的真實寫照,台灣勞工似乎陷入努力工作卻到達不了美好未來的泥沼中。   對此,青平台基金會出版《青年勞動新藍圖》一書,透過基本工資、派遣勞工、薪酬委員會、新移工、勞保基金等勞動相關領域的研究來剖析台灣勞動市場的悲歌,並提出未來台灣勞動市場的解套新藍圖。

作者簡介 主編   鄭麗君   青平台基金會董事長,現任立法委員,曾任台灣智庫執行長、行政院青輔會主委,致力於推動審議式民主。創辦青平台,是希望有志參與公共事務的年輕人,不管是透過實務參與,或者政策研究,能不停地去思考台灣民主深化的各種可能性。   導論   林佳和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德國布萊梅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現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包括勞動法學、國家學、憲法基本權、國家理論、運動法。   作者群(依姓名筆劃排序) 李健鴻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台灣大學社會學博士,曾任彰化縣政府副縣長。研究領域為就業安全政策、彈性安全政策、勞動市場

分析、勞動政策。 孫友聯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碩士。研究專長為勞工、全民健保。 洪敬舒   (工作貧窮研究室主任)   世新大學新聞系畢。關心議題為勞動權益、貧窮化現象以及稅制改革運動。 張烽益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畢。關心議題為勞資關係、勞工政策與社會安全。 陳錦稷   (財團法人青平台基金會副執行長)   新境界智庫主任、台北市、台中市市政顧問、富邦金薪酬委員會委員。並曾擔任地方政府財政局長等職務。 黃義銓   (修平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助理教授)   日本國立大分大學經濟學研究科博士。研究專長

為日本式經營管理、國際經營策略、台日經貿策略、台日勞資關係。 推薦序一-青年就業應與經濟成長共存共榮 邱俊榮(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推薦序二-明日的台灣 郭明政(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序-勞工的苦,誰知道 鄭麗君董事長 導讀-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政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第一篇 寡占經濟與勞動套利-青年低薪化成因-洪敬舒 一、前言 二、薪資、學歷與證照的三重貶值 三、青年就業的巿場弊病 四、被寡佔的經濟成長 五、低薪化的解方 第二篇 青年從事勞動派遣的就業風險與政策新藍圖-李健鴻 一、前言 二、台灣的青年從事勞動派遣的趨勢 三、台灣的青年派遣勞工面臨的就業風

險 四、勞動部之《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評析 五、為青年派遣勞工構思出路: 勞動派遣政策的新藍圖 第三篇 員工薪酬友善計畫-陳錦稷、黃義銓 一、前言 二、第一階段:修正基本工資調漲公式 三、第二階段:基本工資審議機制健全化 四、第三階段:薪酬委員會職能擴充及增設勞工代表 五、結語 第四篇 建構一個人性化的移工政策-孫友聯 摘要 一、前言 二、當前在台移住勞工概況 三、當前外勞政策的「廉價」邏輯 四、他的人權/我的人權:關於外勞的若干人權爭議 五、台灣移出勞工的保障 六、結論與建議 第五篇 勞工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張烽益 一、前言 二、年金改革的雙重挑戰—「職業間不平等」與「高 齡化」 三、

勞工的的二層退休保障—勞退新制個人帳戶制 四、2013 年馬英九總統的年金改革懸崖 五、以社會團結為基礎的退休制度改革芻議 六、職災保險要單獨立法 導讀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青年就業,在台灣,是一必須加以嚴肅面對的問題,不論對於何一社會行動者而言。社會要永續發展,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各種生活領域中,青年問題都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如果青年世代是困窘的、艱難的、對於未來是渺茫的,社會必然存在難以正面發展的結構困境,而在其中,代表著經濟生存基礎的就業問題,顯然更為重要。   就從相關的青年就業事實說起吧。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以2014年10月的數字

為據,台灣20至24歲的年輕人,有10.5萬人失業,失業率為13.62%,25至29歲者,失業人數為9.4萬,失業率6.68%,30至34歲則仍有6.9萬人沒有工作,失業率為4.04%,而35至39歲的「熟青年」,也仍有5.2萬人處於失業狀態中,失業率仍有3.22%。如果以同時間台灣平均失業率3.95%觀之,可以發現,不但25至34歲這個年輕族群的失業率,明顯高於台灣國民的平均值,而且在20至24歲應屬甫踏入就業市場的年輕人中,竟有四倍於所有勞動者的失業數字,如果再聚焦於這些觀察上多屬初次尋職者的群體,同時間之2014年10月,仍有11.1萬青年人尚未找到工作,約佔總失業人口45.7萬人之24

.3%,接近四分之一強,吾人已經可以如此斷語:台灣的青年,失業問題不可謂不嚴重。   在青年失業問題的嚴峻之餘,或許更值得注意的,是觀察者所說的「Yo-Yo轉銜」(Yo-Yo-Übergänge)現象:相較於過去習以為常之「生命週期」,求學-就業-晉升-成家-退休,一個所謂「線性與正軌(Linearitätund Normalität)」,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不停變換與紊亂的上下起伏(Auf-undAb-bewegung),年輕族群所面對的,可能是一種在自營作業與從屬性勞動、在年輕與成年地位(zwischenSelbständigkeitundAbhängigkeit,zwischen Juge

ndstatusundErwachsenenstatus)之間的不規則游移與過渡,淪為危險的、隨時翻轉的、無從預見與計畫的轉銜;在此,國家顯然處於尷尬地位:為了協助年輕族群踏入勞動市場,國家推動許多的促進就業計畫,以減少青年的經濟困窘,立意自然良善,但如以結論論斷,國家諸如之類的促進青年就業作為,經常帶來「失業與教育問題」的混雜,產生更多的所謂「等待區間」(Warteschleifen),最後可能將明明是結構性的青年就業勞動、乃至於生涯發展問題,變成個人不幸或不努力,反將問題原因個別化,將多數青年人的被迫與毫無選擇,例如中斷就業、回到學校,解讀為青年個人的自由意志選擇,觀察視野可能遺憾地變為所

謂社會資本,僅聚焦於個別歧異的物質、社會與個人資源問題,錯失了結構性的議題化契機。簡單的說,我們看到了問題,卻誤會了成因:我們將這種青年族群的不斷游移於就業與教育之間,歸因於個人的「不夠優秀」或「肯定其願意進修」,不斷地用累積與發展社會資本的概念與講法,加以鼓勵或責難,卻完全忽視背後真正的勞動市場因素。   不論失業或是前述的不穩定轉銜與過渡,青年族群可能面臨的結構性危機,無疑就是社會排除(soziale Exklusion):簡言之,「喪失一定的社會與政治參與機會」,就是社會排除,更重要的是,如此之社會或政治參與,對於遭排除之個人與群體而言,通常具有一定程度之重要性,不論在政治、經濟、勞動

、文化、教育等場域,甚至攸關當事者之生活與存續。從應然的規範面出發,納入與排除(InklusionundExklusion)之社會分析,總是以「特定個人與群體不應遭排除」作為前提,然後去進行實體面的觀察與分析,也因此,雖然性質上偏向社會學式的認識典範,但是,納入與排除概念之運用,卻同樣無法逃避作為前端的規範性內涵之建構與確立,不論它叫做自然法下的天賦人權、國際法秩序中的國際人權,亦或內國憲法保障下的基本權利。納入與排除,在二次大戰後的歐美國家中,一直伴隨著社會的發展,不論早期的諸如有色人種、遊民、愛滋病患、長期失業者、移民,或是1980年代末期在美國開始受到關注的下層階級(underclass

),再稍晚出現在法國之所謂遭排擠/排除者(exclusion)、德國的社會寄生蟲(Überflüssige),乃至於全球化時代的新貧(workingpoor,NeueArmut),不同的古典與新興型態,不斷的敘述著遭排除於重要社會過程之外,努力而困頓的尋求「納入」之道的個人與群體。而在當代,青年,顯然是無從逃避的這些個人與群體。如果說,因為失業或僅得從事微薄就業,造成7項安全的無以為繼:勞動市場、僱用、就業、工作、技術能力、所得與利益代表,淪入社會排除之列,青年之前景當然堪慮。   法國社會學家RobertCastel,從所謂「社會區塊」(gesellschaftlicheZonen)出發,

分析社會納入與排除的真相,可以讓吾人從另一角度觀察青年族群的問題;Castel認為,從縱切面來說,「僱傭勞動」、「社會關係」與「市民地位」等三個準軸,可以依據每個社會成員參與實況暨可能性的不同,區別為程度不一的三個橫切面:   •「整合區」(ZonederIntegration):在其中的社會成員,享有高度的勞動市場穩定性,連帶的享有高程度的生活水平與社會權利,社會關係充滿溫暖、感性與良善美意,雖然僱傭勞動負荷不輕,又有彈性化之壓力,但相對的其個人亦有較大之自由形成空間。整合區內的成員亦當無從避免危機,所得日漸有停滯風險,社會保障不再絕對,下一代的機會將很大程度取決於教育;   •「危險區

」(ZonederVerwundbarkeit):在其中的社會成員,已不再擁有僱用的穩定性,勞動市場上的危機連帶影響與威脅其社會網絡,社會保障之權利越來越受到限制,未來越發迷惘而不可測,個人與家庭之財務風險日增,生涯充斥不安與波動,易言之,「很容易受傷害」;   •「排除區」(ZonederAusgrenzung):其中的社會成員持續性的不存在僱傭勞動,或僅有斷裂而短暫的、薪資低而無甚保障之微薄勞動,不存在因就業勞動而受普遍肯認之社會正面角色,社會網絡與關係趨向個人孤獨化或僅存在於相同命運者之間,越來越依賴國家制度性而帶有制裁權限之扶助,不論市場或國家都無法使其維持一定的生活水準。   從

Castel的闡釋可發現,青年族群,台灣的也不例外,顯然是危險區與排除區的受威脅群體,而青年作為一世代(Generation),如果遭逢之處境如此,則國家應該如何看待?政治學者BertholdVogel在討論青年微薄工作時,提出觀察,直言青年人的微薄工作,事實上都是政治決定的產物,並非產業部門或勞動市場自然而不可逆的發展結果,那麼,站在一「青年勞動政策」的角度,應提出何等之要求與方向,在面對前述如此嚴峻的就業情勢呢?諸位所看到的這一本小冊子,就是由此基底所出發的嘗試。   李健鴻聚焦於非典型勞動,特別是台灣社會怵目驚心的勞動派遣,別忘了,台灣數十萬派遣勞工中,有接近四成的比例是年輕人,在這被

稱之為當代彈性剝削象徵的就業僱用形式,由於欠缺法律的詳細規範與保障,加上台灣社會普遍存在的「勞動權利難以貫徹」之結構性困境,使得它在本地更形惡名昭彰,代表著青年族群晦暗的勞動未來。不能也不該再等待,李健鴻呼籲必須提出一正確的勞動派遣政策藍圖,他以制定專法為指向,提出應該有確保派遣勞工的就業安定、保障派遣勞工的勞動權益、明訂要派單位的雇主責任、正面表列派遣進用行業、建立派遣業的管理規範等五項立法原則,值得吾人深思。彈性安全的思維,必須適切地貫穿入勞動派遣的實踐中,這是李健鴻帶給我們的最深刻建議。   寡占經濟與勞動套利,是造成台灣青年勞動族群低薪化的最重要成因,洪敬舒認為,青年低薪有其結構性成

因,不只是來自於技能錯置的矛盾政策,更重要的是勞動與政策套利,貧窮化成為青年最嚴重的危機,更將進一步延伸至家庭與社會領域,根本動搖台灣社會的現在與未來。該怎麼辦呢?洪敬舒直言,請放棄無效的加薪政策,力斥針對加薪的反動修辭,以提高最低工資,採取兩段式基本工資,同時阻擋作為套利元凶的無效率企業補貼與租稅減免,檢討資源投放的對象與效益,將具有創新經濟的中小企業、其他提供優質就業機會的企業,列為新政策的扶植對象,才能替台灣找到新世紀所需要的前導性競爭能量。改變作為國家危機的青年低薪,請先從正視問題、正確了解成因開始,洪敬舒說,如此方能改變政策內涵,重新找到新的方向。   同樣面對青年低薪問題,陳錦稷

/黃義銓大膽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提出所謂員工薪酬友善計畫,包括修正基本工資調漲公式,健全工資審議機制,擴充企業薪酬委員會職能,增設勞工代表等數個階段與方式,特別是後者,陳錦稷/黃義銓主張,落實企業內部基層員工的穩定調薪方案,同時在高階主管、董監薪酬制度合理化建構的同時,加入勞動者的參與,包括增設勞工代表,將一般員工調薪等重大薪資政策列入薪酬委員會之組織規程中,在基本工資之外部投入外,再建置企業內部的共同形成程序。一定程度類似歐洲企業經營與管理共同決定的這項嶄新設計,在陳錦稷/黃義銓的構思下,應該可以指引台灣一個新的方向,雖然說,我們仍然需要更多的社會共識,乃至於更多的實踐行動力。   雖然表面上

看來與青年勞動無直接關聯,但作為台灣勞動市場的重要問題之一,外籍勞工的引入,也必須一同併入青年勞動市場的政策藍圖中,加以思索。孫友聯告訴我們,從補充性原則開啟引進大門的政策源始,外籍勞工在台灣,成為壓低勞動成本和剝削欺凌的代名詞,同工不同酬、工時扭曲、文化歧視,竟是所謂最美風景叫台灣人的待客之道,企業的貪婪,不斷要求外勞工資應與基本工資脫鉤的訴求,進而使台灣勞動市場整體供需結構與工資機制,隨同向下沉淪,青年族群自然隨同受害。孫友聯認為,應該以移民政策替代外勞政策,透過移民解決台灣國內的人力短缺,給予同等於國民的待遇,提升移民勞工的權益,方能同時提高國內薪資水準,解決人力流失的問題。德國早期面對

外來勞工時,有句令人深思的名言: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人,孫友聯說,台灣顯然沒有從德國人的慘痛經驗中學到教訓,移工是與我們台灣人完全相同的勞動者,從根本思維與觀念改起吧。   台灣的青年族群,不但患寡,而且嚴重地患不均,不僅薪資,連社會保障也不例外。張烽益清楚的告訴我們,不論是目前規劃中的長期照護制度,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還是攸關世代正義的年金改革,都應該秉持「去職業別身分」而一視同仁的原則來進行,他提出以社會團結為基礎的退休制度改革芻議,涵括軍公教退休、勞工保險年金、勞工退休金個人帳戶等三大制度面向,同時兼及職業災害保險立法,希望幫青年勞動族群建置一當前與未來的安全網。這些當然都不是

新議題,或許也沒有完全新穎的創見,但張烽益清晰而堅定的筆觸,仍然暮鼓晨鐘,發人深省,要世代正義,必須對得起年輕世代,政策改革此其時矣。   呈現在諸位面前的青年勞動新藍圖,當然無法涵蓋所有當前台灣青年群族的所有勞動問題,但各自寫作與構思的作者,都針對特定的問題關聯,提出了他們宏觀而細膩的看法與建議,提供所有關心此議題的社會行動者,也當然包括最重要政策實踐者的政黨與政府,一個可以思索與參考的指向。希望各界一同關心青年勞動議題,共同構思,一起行動,改變未來,也改變台灣。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勞保改革草案的問題,作者沈志文 這樣論述:

政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公務人員的良莠扮演著關鍵角色,而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服務,國家給付給公務人員的報酬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做為給付報酬內容之一的退休金,其給付是否優渥或是合理,必然也是影響人才是否進入政府服務的因素。對於公務人員的退休照顧,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隨著人口結構的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財務狀況面臨破產危機,如不進行變革,將無法繼續維持,退休公務人員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窘境;無獨有偶,勞工的退休制度也面臨財務問題,必須進行改革才能繼續維持。公務人員退休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於實質退休金給付的問題,在國人退休後餘命愈來越長的情下,因退休後再就業所發生的問題,將

會與日漸增,政府應檢視現有規定,讓退休人員如願再次重返職場工作時,能順利重返職場並享有完整之職業保險保障,不會因為退休身分或年齡的問題,造成就業困難。本文從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切入,探討其退休後再就業所面臨的問題,並以勞工退休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藉以論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變革之部分,同時探討與勞工退休制度合併之可行性,期能作為將來相關法規進行修正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