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寫的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和李玉君,孫迺翊,劉靜怡,張桐銳,李惠宗,林昱梅,林炫秋,柯格鐘,陳信安的 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之憲法爭議研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漁民勞保投保薪資唱高調? - 人間福報也說明:基隆區漁會總幹事謝藩東說,漁民投保薪資調降,勞保給付金額相對變少,漁民當然不滿。況且,事隔多年,有些交易資料清單早已不見,教漁民如何是好?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書泉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許文忠所指導 吳暢言的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2019),提出勞保投保薪資調降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康保險、二代健保、健保法、勞工保險、投保單位、投保薪資、薪資以多報少。

而第二篇論文僑光科技大學 財務金融研究所 孫而音所指導 黃羚綺的 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對第一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影響之探討-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 (2016),提出因為有 投保金額、高額獎金、向量自我迴規模型、向量誤差修正模型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解答。

最後網站勞保局- 無薪假投保薪資之計算 - 健康寶寶話女人則補充:一、無薪假調整投保薪資規定公司員工因工作量減少致月薪資總額降低, ... 公司員工之勞工退休金約定按原領薪資提繳,而勞保依實際薪資申報調降時,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保投保薪資調降,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勞動基準法隨身查(三版)

為了解決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作者周志盛,周瑋軒,周瑋倫 這樣論述: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議題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1.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2.逐條彙整主管機關發布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3.常用條文輔以實務解析,藉以探究勞資雙方常見的迷思。   4.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工作者與在校學子必備的工具書。   5.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為了解決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作者吳暢言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自1995年開辦,前3年有盈餘,設置衛福部健保署為單一保險人,常住國外者得繼續參加保險,初期是一個財務健全的保險制度。約自第4年1998年起開始呈現虧損(因調降費率),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產生收支短絀。本文為此將基於健保費的收費、健保虧損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做個案分析,試圖從做個案分析中找出健保費為什麼會短收,並探討健保費短收的影響因素跟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否有關,以提供健全全民健保制度之政策參考。本文是在顧問輔導企業個案中屬於第一線資料,是用薪資表做個案分析,薪資表是勞工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工作報酬最直接呈現的資料,因內容記載工作期間、工資計算(勞基法第23條規定自106年起工資要有計算式

明細)、保費收繳,勞工退休金提繳等這些資料數據從薪資表就可以一目了然健保費繳費情形,是照實投保,還是以多報少,選擇幾家不同行業別的薪資表作深入分析。本文在個案分析中發現幾個特徵:1、有的薪資表中的健保費扣繳額一律用最低的基本工資在扣繳(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2、有的公司是按薪資高低的比例在投保跟繳健保費。3、發現投保薪資大部份以多報少一致性的都少投保在8,000元至12,000元之間。4、再發現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平均約都約少投保在10,000元左右(見表4-8,p48)。5、各項保費計算表(見表4-5,p46)。從以上資料顯示,公司不管是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還是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各

項繳費項目都會揭露在年度薪資印領清冊上,這是顧問輔導企業最主要的工作,公司想合法節稅,源頭憑證從這邊來,不誠實報稅,不但節不了稅損害反而會更大,不只是某些薪資沒報不能當費用,而是勞工的反撲會嚇死人,這是勞基法跟勞保的稅法規定。好比:勞工違反了勞基法規定雇主用勞基法12條規定解僱;但如果是雇主違反勞工法令損害到勞工權益時懂法令的勞工就會依勞基法14條規定開除雇主領了資遣費又去領失業給付。例如:(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薪資合計是36,996元,應投保勞工保險38.200元但公司只投保23,100元,這樣就是公司違反了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勞工法令;勞工就可以在知悉的一個月內以勞基法

第14條第二項:「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與雇主終止契約,並依勞基法第14條第四項規定請求資遣費(就是勞基法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除了可以跟公司領資遣費之外還可以去領失業給付)。因此規劃跟處理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企業當前必須面對的課題。二代健保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表媒體申報書,如果稍做調整改變(見表5-1本研究建議,p62),健保署拿著申報書扣繳代號62-1〜62-5查核企業,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的情況會自動現形,薪資表上哪些項目應該投保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與哪些項目不需要投保但需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見表4-5各項保費

計算表,p46),假如公司將薪資10,000元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每個月繳交1.91%*12(一年)=2292元(一年保費繳這些錢);如果公司將薪資10,000元全部都投保(包括:勞保、健保、勞退、勞保職災、積欠工資墊償)這樣一年要繳23,005元,與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一年只有繳2292元相較,這樣一年要多繳20,713元。相較差異這麼大,要企業不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也難,但以多報少企業也要承擔被罰鍰的風險。企業想少繳保費不是用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要節稅是要做憑證規劃才能節稅,更不是每個月換項目會被判定巧立名目。舉例:像年終獎金員工要繳稅雇主卻不用投保只需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這就是實例。公司如果能

正常繳交全民健保費,健保署也可以收到應收保費平衡財政。

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之憲法爭議研析

為了解決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作者李玉君,孫迺翊,劉靜怡,張桐銳,李惠宗,林昱梅,林炫秋,柯格鐘,陳信安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國內憲法、社會法及行政法學者針對軍、公、教年金改革三法相關規定之合憲性進行學理探討,並就108年公布之司法院釋字第781、782及783號有關年金改革之解釋進行評析。

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對第一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影響之探討-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

為了解決勞保投保薪資調降的問題,作者黃羚綺 這樣論述:

投保金額是由投保單位自行依員工薪資覈實申報,因投保金額高低與所享之醫療給付多寡無關,而與繳納保費多寡息息相關,部分投保單位可能以高薪低報之方式來設法減繳保費,將員工部分薪資改為非經常性薪資科目,藉此達到調降投保金額的目的。本研究利用向量自我迴規模型及向量誤差修正模型,探討收取高額獎金補充保費是否能改變第一類被保險人以往之薪資結構,以利研究結果提供管理者參考。研究結果顯示:一、98年4月至101年12月期間經由VECM模型檢定,行業別A及其他縣市具有長期均衡關係,大多利用當月平均投保金額及消費者物價指數這二個變數的迅速調整逐漸達到長期均衡。二、經由VAR模型檢定發現:(一)證照地址非屬中彰投地

區者,投保單位或個人可能在以投保金額計算之一般保險費及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繳納金額多寡上進行抉擇,進而影響投保單位平均投保金額。(二)投保單位於業務成長時,為挽留人才及拓展業務,會提供更多獎金措施以激勵員工士氣,並有較高調薪意願,因此在行業別A(農林漁牧業) 、E(用水供應及汙染整治業)及P(教育服務業)之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落後期對當月平均投保金額呈現正向顯著關係,符合經濟意涵。三、單位屬性12H(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占樣本家數之94%,但其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在結構性變動檢測卻未達顯著水準,不影響整體薪資結構。另投保單位規模之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在結構性變動檢測亦未達顯著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