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法理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刑法修法理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吳月寫的 刑法爭點即時通 和保成法學苑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靳宗立所指導 陳銘煌的 金融犯罪不法利得之研究 (2017),提出刑法修法理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金融、金融市場、金融法、金融刑法、金融犯罪、金融犯罪類型、金融犯罪特性、經濟犯罪、金融法益、金融犯罪標準作業流程、金融犯罪刑事規制、刑事制裁、基礎理論、絕對理論、相對理論、應報刑理論、報復、應報、一般預防、特別預防、綜合刑理論、犯罪與刑罰、罪刑法定、罪刑法定實質化、罪刑明確、罪刑均衡、刑事制裁效果、法定刑、保安處分、沒收、犯罪所得與法定本刑、犯罪所得、法定本刑、加減例、紅火公司、紅火案、掬水軒公司案、博達案、銀行法、特別背信、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操縱市場、違法吸金、不合營業常規、不法利得、1億元、基準時、計算標準、淨利原則、總額原則、共犯犯罪所得、計算方式、實際所得、擬制所得、實際影響日、關聯所得、特殊機會、不法利得之剝奪、沒收、追徵、追繳、抵償、投資報酬率、自動繳回不法利得、有效剝奪不法利得、緩起訴、緩刑、假釋、易服勞役、惡意條款、台開交易案、金融監理、公司治理、定罪率、吹哨者、防呆措施、二次金改、日額罰金制。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刑法修法理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爭點即時通

為了解決刑法修法理由的問題,作者吳月 這樣論述:

  ◎重要爭點一把抓:迷失在茫茫書海中,還要跟時間賽跑?本書去蕪存菁,將爭點一次整理給你,考前就看這一本!   ◎架構建立與爭點解構:先圖解刑法架構,爭點一目瞭然!再解構題目,輕輕鬆鬆掌握答題重點!   ◎實務見解、學者評釋帶你看:小孩子才做選擇,爭點、實務見解、學者評釋通通有~   ◎實戰解題:爭點看完還不夠,馬上實戰一波檢驗學習成果!

刑法修法理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有個自稱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向澳洲媒體自爆說,他透過『中國創新投資公司』滲入台灣,介入去年九合一大選,而且每天都有新進展,像是在追劇一樣。




但這起案件也有很多疑點還沒被釐清,光是最基本的如何生產內容?如何配合指揮?這些都是可以被驗證的關鍵,但卻都交代不清。




反而台灣現在是在第一線去面對中國的威脅,現在當下更適合討論台灣目前『中共代理人法案』。 




為什麼會有這種法案出現呢?其實呢,主要是近年來有部分國家積極擴張影響力來影響各國相關政策,其中又以中國的作法和影響最受關注,像是常見的買媒體、社群媒體資訊戰、投資企業等手段,來滲透、分化民主社會,所以我們也希望透過法制規範,來管制在台灣的外國代理人。」




雖然聽起來很合理,可是仔細想想卻有超多問題的欸!因為怎麼判定是中國代理人?這不僅舉證不容易,事實認定也有一定難度!光是『代理』的定義怎麼界定?台美友好算嗎?中天說中國好棒棒,柯 P 説兩岸一家親算嗎?退伍將領去中國聽習近平演説是代理行為嗎?有拿錢就算嗎?變成網紅算嗎?沒拿錢但心甘情願擁抱中國宣傳中國好棒棒就可以嗎?




台灣有言論結社自由,對兩岸主張有表達自由,但如果威脅到國安,甚至動搖主權,就要謹慎以對。不過代理人的對象跟行為如果定義不清楚,很容易有思想犯的爭議。這也是國民黨、親民黨反對的理由,他們認為,已修正的《國安五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相關問題已經有完整規範,代理人法推出後,是不是只要被政府懷疑是中共代理人,就可以通知到場說明,這是不是把兩岸往來交流的人都當成賊了?到底是在補國安漏洞?還是政治迫害?




今年在立法院通過的《國安五法》,包含《刑法》的修法,把中國、香港、澳門及境外敵對勢力,列入《外患罪》的適用範圍,還有《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中,也補齊過去無法重懲共諜的法規缺漏,可以說是已經完成最後一塊國防拼圖。但現在也卡在說,中國對台滲透嚴重,修法應該『事前預防』?還是『事後懲處』?或者要怎麼樣才能同時做到『事前預防』跟『事後懲處』的效果。」




或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代理人法》不是台灣獨有,美國也有,像是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就要求其他政界勢力有關的個人與機構,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公開跟外國方面包含活動、款項關係。2017 年,美國司法部依此法要求《今日俄羅斯》與《俄羅斯衛星網》等媒體註冊為外國代理人;2018 年 9 月也命令中共兩大官媒《新華社》與《中國環球電視網》,將在美國的分支機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澳洲在去年實施《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畫法》,也要求公布外國勢力對澳洲的政治影響,包括外國人有義務登記政治遊說,把活動種類、目的這些內容透明化。




『事前預防』也不是一開始就全部『禁止』,如果想要一次到位,這樣爭議性會很大,我國遊說法裡面已經有不允許中共聘請代理人進行遊說行為的規範,這不是新的法律,是現行法,但荒謬的地方在於沒有法律制裁效果,只是寫好玩而已,因此針對『事後懲處』要有更明確規範。




國際化就是你要跟外國來往,但這個外國的影響有可能是好的也有可能是壞的,現在這些法律就是希望把這些壞的擋住,但大家要小心不要把好的也全殺光了,你對民進黨新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有什麼想法嗎?快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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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不法利得之研究

為了解決刑法修法理由的問題,作者陳銘煌 這樣論述:

論文名稱:金融犯罪不法利得之研究系所名稱: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姓名:陳銘煌指導教授:靳宗立副教授論文總頁數:195頁多年來發生諸多的金融犯罪案,鴻源案、力霸案、亞洲信託案、十信案、僑銀案、紅火案、博達案、掬水軒公司違法吸金案…等,枚不勝舉。案發當下,新聞報導、現場轉播,但新聞熱度過了,然後呢?這些犯罪之不法利得到哪裡去了,惟總是聽到犯罪行為人在國外過著奢華的生活、吃香喝辣的、開名車、住豪宅,相對於受害人投入一生積蓄,最後卻血本無歸,對比顯得不平。科技發達,除了傳統貨幣外,時至今日,已發展至金融卡、信用卡、現金卡、現金儲值卡等「塑膠貨幣」,乃至於「電子票證」及「第三方支付」

等廣義的「貨幣」,大幅強化「貨幣」的功能;交易方式也從現金交易,進步到匯款、轉帳等,於是犯罪不法利得之客體不再受限於實體貨幣,幾個按鍵即能完成金融交易。拜這些交易工具之賜,有別於傳統之財產犯罪,此類金融犯罪不法利得金額龐大,動輒數十億、甚至數百億,再透過一些洗錢的管道,將贓款予以漂白,其影響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安定甚鉅,更是侵蝕國家經濟基石。金融犯罪屢見不鮮,找人頭、開公司、詐財、隱藏犯罪所得、宣布倒閉似乎已成為犯罪的標準作業流程。金融犯罪朗朗上口,但何謂金融犯罪?有價證券交易過程發生竊盜也是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有何類型及特性?二岸往來密切,大陸金融刑事規制發展情況及學說看法為何?目前抗制金融犯罪

不法利得之相關規定為何?在預防目的下,沒收制度就顯得重要,但舊沒收規定存有許多漏洞,只限原物、實體物、不含變得之物、不法利益及處分收益,且除違禁物外,以屬於犯罪行為人為限,因此2015年底大幅修正沒收規定,修正了前述漏洞,然是否仍有檢討改進之空間。又目前金融犯罪採重刑政策,金融刑事規制於實務及學理之看法如何?對紅火案、掬水軒公司違法吸金案、博達案之見解又如何?重刑政策有沒有效?證券交易法立法有何立法疑議?擬透過本文的研究,期可獲得初步釐清。最後,重刑政策若沒效,如何方能治標又治本,如何達到「有效地」剝奪不法利得,以達到預防金融犯罪之目的,提出本文看法。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刑法修法理由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