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惠雪寫的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和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的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廖欽福所指導 曾淑涓的 從居住正義之實踐論我國不動產持有稅制法律之建構 (2020),提出分公司 報稅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房屋稅、地價稅、居住正義、囤房稅、租屋黑市。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航運管理學系 邱榮和所指導 李佩蓉的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民眾使用公路監理服務App行為意願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公路監理服務App、科技接受模式、行為意願、公路監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分公司 報稅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分公司 報稅,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為了解決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作者林惠雪 這樣論述:

  記帳士法於民國 93 年公布實施,明確建立記帳士制度。記帳士之工作內容,攸關社會公益,須具備專門學識經驗,始能勝任。考選部於民國 94 年首次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讓有意從事記帳士工作者能透過考試取得執業資格。記帳士考試應試之專業科目中,「記帳相關法規概要」採測驗式試題,命題大綱 涵蓋:記帳士法、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行政程序法第二章行政處分、公司法第一章總則與第八章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法及記帳士職業倫理道德等項。      分析歷屆試題可發現,內容不再只是單純的法條背誦;如同命題大綱備註中所示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因此,以整合性的題目出現,內含多項法條內容,需對立法意涵 有清楚的瞭解,方不致被誤導;或以情境狀況描述,強調靈活運用;但因題目冗長, 讓應試者深感困擾而心生畏懼。本書在編撰上,採法條逐一解析,其授權訂定之相關子法規範亦彙整併同敘述,可收周延之效益;並將歷年修正或增訂之緣由簡要說明以梳理脈絡,在研讀之際更能理解其根源與架構;輔以題目練習,可增進理解與熟悉題目變化。      記帳士法於 111 年 5 月 4 日公布修正第 15 條,刪除記帳士終止契約須委任人同 意之規定,並將記帳士如有正當事由欲終止契約,應通知委任人的期日,由原規定的 10 日延長為 15 日,以保

障雙方權益。記帳士目前係政府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事項之作為義務的一環,近期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措施,修正「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110.12.22 台財 稅字第 11004692160 號修正發布),明定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在職訓練,得以實體或視訊課程方式辦理。另外,鑑於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執行業務需要,保有大量個人資料,為加強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對於個人 資料之保護措施,並建立其對個人資料之管理、稽核、保存及改善機制,財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7 條規定之授權,制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

人資料檔 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111.1.20 台財稅字第 111045011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2條)。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為商業會計法最重要之子法,亦為考試命題重點。經濟部考量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已於 107 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為使非公 開發行公司會計項目一致性以及國內會計實務需要,於 110 年 9 月 16 日,以經商字第 11002426940 號令發布修正部分條文。惟此次修正部分於 112 年 1 月 1 日始適用; 為利 111 年考生研讀應試,因此本版書仍以原法規內容編寫。      本書之編撰,係為教學所需,強調條文內涵之闡述,並將相關

之子法規範彙整說明,讀者即使自行研讀,亦能熟悉其中精要;內文中嵌入歷屆考題、輔以各面向之題目演練,熟悉題型後更可爭取考試佳績。法規修正頻仍,且受限於時間與學識,其中若有舛誤疏漏之處,請師長及讀者們能多予指正及建議,讓本書能更臻完善,敬致謝意。

從居住正義之實踐論我國不動產持有稅制法律之建構

為了解決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作者曾淑涓 這樣論述:

房價高漲儼然已成為近年來最熱門的公民議題之一,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惟現行尚無一法律賦予人民得向國家請求居住權。稅捐做為財政收入來源,除此之外課徵稅捐也可能是國家管制或誘導納稅義務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工具,多數人期待政府以稅捐工具針對多屋持有者加徵「囤房稅」,以抑制房價高漲,進而落實「居住正義」。囤房稅看似符合稅法量能原則,亦可增加地方政府稅收,因此房屋稅條例第5條於2014年修正,即含有「囤房稅」之概念。不幸地,修法後房價依舊飆漲,本論文將對此情況加以探討,究竟是稅率問題、稅基問題或是其他稽徵問題,導致修法後,無法達成修法目的之期待。我國不動產持有稅分為房屋稅、地價稅及田

賦(停徵),係由地方政府自行徵收,課徵之稅率分別訂立在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稅基分別為房屋現值及公告地價。現行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基偏離市價甚遠,在稅基未能跟隨著市價調整之情況下,「囤房稅」是否能夠發揮抑制房價之作用?再者,我國租屋黑市嚴重,提高不動產持有稅是否造成「稅捐轉嫁」進而侵害承租者之居住權?另外,房屋稅與地價稅對於「自用」之租稅優惠規定過於寬鬆且為不必要之限制,是否有利於多屋持有者節稅?是否有婚姻懲罰之嫌?上開議題都值得加以分析及探討,並反思我國不動產持有稅制與稽徵實務之落差。

記帳.報稅錯誤160問(九版)

為了解決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作者峻誠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這樣論述:

  記帳、報稅,是合法企業應盡的義務之一,但身為公司財會人員或記帳人員,是否仍因對稅法的了解不夠或不小心的失誤,而讓公司苦嚐補稅、罰款的滋味?本書精挑公司行號記帳、報稅時常犯的160種錯誤,依問題、法源、建議、處罰四階段編寫,教您從他人的錯誤中汲取寶貴經驗,避免重蹈覆轍而付出慘痛代價!本書深入淺出,閱讀容易,是企業會計人員及記帳士最佳工具書。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民眾使用公路監理服務App行為意願之研究

為了解決分公司 報稅的問題,作者李佩蓉 這樣論述:

近年App之需求和開發逐步發展,各機關政府亦紛紛開發各種App服務,交通部公路總局亦開發了公路監理服務App,提供民眾除了至監理所(站)臨櫃辦理相關業務外,另一種申辦公路監理業務之方式。因此,本研究主要在於探討民眾使用公路監理服務App行為意願,期望從民眾之行為調查中,瞭解民眾對於使用公路監理服務App之意願與接受度,進而分析、找出公路監理服務App現存的問題,提出改善建議,期望未來能提高民眾使用公路監理服務App之頻率與意願,減少民眾前往監理站/所辦理業務之頻率,節省辦理相關業務所花費之交通、等候時間,同時更可減少公路監理機關業務之處理與人力負荷。本研究以科技接受模式為理論基礎,以「互動性

」、「知覺有用性」、「知覺易用性」、「使用態度」及「行為意願」等構面,建構出研究架構及假設,透過問卷進行調查。經由實證結果發現,除「知覺有用性」對於「行為意願」無正面顯著影響外,其他構面皆通過檢定並有正面顯著影響。本研究除針對前述各構面進行探討與分析外,最後亦提出相關建議以供相關監理單位作為後續發展、精進公路監理服務App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