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投顧總經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杜金龍寫的 台股老先覺杜金龍的技術分析入門 和藤野英人的 比看財報更精準的選股指標:鑑識 6,500 位社長的基金經理人珍藏筆記, 挑股票、跟老闆,公司有沒有前途?先看這些領先指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今周刊 和大是文化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陳彥良所指導 陳建偉的 金融科技之監理與投資人權益保障 —以機器人投顧為中心 (2020),提出凱基投顧總經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機器人投顧、自動化投資顧問、機器人理財、智能投顧、金融科技。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邵慶平所指導 游光德的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制衝擊──以美國受任人義務為出發 (2019),提出因為有 自動化投資顧問、理財機器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的重點而找出了 凱基投顧總經理的解答。
台股老先覺杜金龍的技術分析入門
為了解決凱基投顧總經理 的問題,作者杜金龍 這樣論述:
台股老先覺、資深證券分析師杜金龍傾心力作 一本專為投資初學者譜寫的技術分析全攻略 學好技術分析,就等於認清飆股長相、掌握買賣時機! 技術分析是以統計學為工具,發展出一些較客觀的市場資訊,以及明確的數值及機械化的買賣訊號來幫助投資人研判買賣時機,也就是尋找能預測股市買賣點及超買超賣現象的指標,掌握套利機會,並藉此獲取超額報酬。 技術分析的基本假設如下: ‧股價由供需關係決定,以形成趨勢型態變動。 ‧歷史會一再重演,投資人可利用過去股價的變動趨勢,預測未來股價的變動。 ‧由於股價完全由供需關係決定,因此不必顧慮市場以外的因素,只要分析市場本身。 ◤想在
股海穩健獲利, 你不能不懂技術分析!◢ 台灣書市裡討論技術分析的書籍很多,但大多充斥專業術語,讀來令人頭昏腦脹。本書作者杜金龍為資深證券分析師,亦是暢銷財經作家,為讓初學者徹底了解技術分析的好處與優勢,在書中他以直白文字與198張簡單圖表進行詳實解說,由淺入深地帶領讀者從閱讀股票交易資訊開始,接著說明走勢圖的基本繪製原則,進而闡述圖表型態的主要原理和運用,最後進階案例分析,講述各種技術分析指標如何實際應用在個股與大盤。 本書不僅詳盡闡述技術分析的基本常識及專有名詞,讓投資初學者可無痛迅速認識這個絕佳交易工具,堪稱股市小白學習技術分析的最佳入門指南;更佐以個股為分析樣本,幫助資深
投資人在買賣之際善用技術分析所帶來的優勢,判讀進場訊號以把握先機、操作致勝。 名人推薦 沈臨龍|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兼任教授 李學詩|永豐投顧總經理
金融科技之監理與投資人權益保障 —以機器人投顧為中心
為了解決凱基投顧總經理 的問題,作者陳建偉 這樣論述:
隨著時代的變遷、科技的發展,人工智慧、大數據之應用使我們能更效率、更方便的使用科技,如物聯網技術、人工智慧自動駕駛車輛等等,此些技術使得人們在不同於傳統需透過人與人間之對接與科技作互動,或使得本來應該由人類進行之科技活動,可透過人工智慧之協助而取代之,以達成節省人力使人們過得更便利之目的。然而不僅是對於個人之間有所幫助,公司與公司間亦透過科技之發展而節省與彼此間互動之成本,如透過大數據而可以分析客戶間之習慣習性,對於同類產業之選址有所幫助,也因科技發展對於公司運作甚有助益,科技業並開始將其所具有之技術,近一步與人們之投資理財行為做結合,蓋投資理財所需要之投資建議、技術樣本,原係透過傳統自然人
之理財專員做分析,然若可結合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端運算等科技,則因其能做更多超越人腦所能計算之行為,故自可能獲得超出於傳統投資顧問、理財專員之計算、投資建議意見,而具發展性。本文以下將聚焦於四大主流技術其中之人工智慧運用於金融科技之機器人投顧部分,蓋機器人投資顧問乃未來發展之一大趨勢,其藉由人工智慧之機器學習、深度學習,搭配大數據分析及演算法計算而得出之投資推介,又其因利用機器人而得以降低成本使收費低廉,且投資門檻亦較低,足使一般投資大眾利用,而達普惠金融之目的,因有諸多優點故欲加以研究之,然因事涉投資大眾而影響重大,故亦須有相當之規範處理之,是以以下將探討如何規範人工智慧運用於投資顧
問之問題及其所涉及之法令、與傳統投資顧問之差別、適用投資信託與顧問法時應如何修正始符合機器人投顧之特性、投資人利用機器人投顧時應受之保障,機器人投顧業者所應負之責任及當問題發生時主管機關應如何對其進行監理。本文採文獻比較分析法,參酌美國、英國、新加坡及香港機器人投顧之相關法制而提出投信投顧法增訂機器人投顧專章及修法草案十七條條文內容及其修正理由,以協助機器人投顧之監理及現行保障之不足。
比看財報更精準的選股指標:鑑識 6,500 位社長的基金經理人珍藏筆記, 挑股票、跟老闆,公司有沒有前途?先看這些領先指標
為了解決凱基投顧總經理 的問題,作者藤野英人 這樣論述:
◎這家公司的財報數字一直都很棒,怎麼會突然出現重大衰退? ◎經營者經常上媒體接受訪問,很多名人政要朋友,這種公司是好標的嗎? ◎為什麼老闆有自卑情結是好事,強勢發言反而要小心? 想知道一家公司的股票能不能買,除了一家一家看財報,還可以觀察什麼指標? 有沒有比讓人頭昏眼花的財報數字,更領先的判斷依據? 作者藤野英人是有30年以上資歷的基金經理人,還連續兩年獲得最佳基金獎, 他因職務之便,有機會訪問超過6,500位的大老闆,進行投資前的分析, 他將這些從未公開過的上市櫃公司老闆訪談,整理成: 「比看財報更精準的選股指標」。 這方法不
只能用來投資股票, 還可用來檢視自己公司,或有生意往來的客戶。 ◎飆股經營者都有這些特質: .成功老闆都很會算、愛做筆記,對細節很龜毛: 「成本劊子手」日產汽車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就是靠強烈的成本概念提升利潤。 這種公司很少幫全體員工調薪。如果你也經常這樣抱怨自己的老闆, 應該快點買自家公司股票,就能替自己加薪。 .網站發文、致詞時總是「我、我們」,還有說不膩的經典臺詞: 每當有人在推特上對他提出意見或建議時,孫正義最常回答:「咱們做吧。」 馬達製造商日本電產執行長永守重信的名言是:「馬上做、做出成績。」 還有,「成功,高興一日就好」……,
你投資的公司,或是你任職公司的經營者,也有經典臺詞嗎? ◎如何辨識不適合投資(與任職)的壞企業? .在社群網路上放與名人的合照或聚餐照片! 這種經營者多半想藉此「炫耀自己」,個性也不夠謹慎。 該怎麼觀察大老闆的社群?你要多看他寫的評論或面對困境如何自嘲。 孫正義在網路上的一句自虐梗,就獲得作者的高度評價。 .公司搬進奢華新大樓,之後往往走下坡: 搬新大樓能激勵員工士氣或吸引更有能力的人才?正好相反……。 此外,老闆自傳當禮物送、經營者開始對藝術投資情有獨鍾,都是警訊。 ◎別找鮭魚,要找金雞母,哪種新創企業會成功? .鑑別新創企業時,不必太在意是
否達成數字目標: 新創企業因為還沒有實際成果,很難準確預測。 重點在於分析未達標的原因,並願意和投資人分享如何改進,就有成長的可能。 .股票一上市就馬上擴增組織、招募大量員工,這種公司要小心! 成功上市股票的經營者,往往會加足馬力,大肆招募員工、增聘新人。 但新職員第一年往往沒有產值,即便營收成長,可能也難支應增加的人事成本。 其他像是過於頻繁揭露資訊的公司、投資人關係的負責人突然離職、 公司網站沒有老闆照片……這些指標,都是你提前看出好或壞公司的依據。 名人推薦 《Smart雜誌》「財報診療室」專欄作家/股魚 「小樂:我的生存之道」臉書專頁版主/小
樂 知名財經部落客/阿斯匹靈 《投資最給力》主持人/阿格力 財經作家/Mr.Market市場先生 本書特色 鑑識 6,500 位社長的基金經理人珍藏筆記, 挑股票、跟老闆,公司有沒有前途?先看這些領先指標。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制衝擊──以美國受任人義務為出發
為了解決凱基投顧總經理 的問題,作者游光德 這樣論述:
因應金融科技發展而催生「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隨著網路及行動裝置普及使其重要性與日俱增。在社群媒體廣泛鼓吹之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受到千禧世代廣泛使用而逐漸成為自然人顧問之低價替代品,於此同時卻忽略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並非本質上不具利害衝突。事實上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可能產生更嚴重之利益衝突,其介於投資人及基金公司之間,可能受共同基金和交易所買賣基金所提供之誘因,而產生對於投資人不完全有利之建議。 隨著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將徹底改變個人投資方式,此問題愈發重要,有必要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建立適當之監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在保護投資者及允許自動化投資顧問創新、發展之自由間取得平衡。自動化投資顧問
為年輕投資者及非高資產投資者之選擇,使原未使用投資顧問者受到財務專家之保障;另一方面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子法課予投資顧問對於投資人負有受任人義務,在該義務下而應避免與投資人產生利益衝突。相關法制如何介入處理、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應否及如何扮演中立之角色,同時確保其營運自由不受過度限制,即為本文所欲探討的焦點。本文將著重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在我國發展所產生之影響及提出解決利益衝突之方式,並主要以美國法制與案例作為主要比較法素材,從現有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法制、研擬中法制為方向進行研究。本文認為現行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有許多缺陷,但其出現使得原未得到投資顧問服務之投資人得以低廉之費用獲得較佳之投
資服務。對於研究方向的結論與建議如下:其一,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相關子法下對投資人負有受任人義務,原則應避免利益衝突,然而於部分情形下難以避免,應揭露利益衝突。得參考外國法制上Form ADV制度,藉由定期、即時更新告知投資人利益衝突之有無、程度,使投資人得以選擇投資顧問時作為其判斷基礎。其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相關子法在制訂時顯然無法預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出現,因此將與部分法規產生衝突,隨著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通過後,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證券投資信託、顧問事業得不適用投信投顧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