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冷氣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核定本)也說明:二、省電:. (一)配合公務機關財產使用年限規定,中央空調主機使用超過8 年,窗、箱型、. 分離式冷氣機使用超過5 年,應請空調專業技師或廠商進行評估,效率低於.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劉維凡的 我國能源法制之建議-以國家對電力的擔保責任為核心 (2018),提出公家機關冷氣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國家擔保責任、離岸風電、再生能源、核能發電、火力發電。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大學 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 黃世孟所指導 高弘儒的 建築更新外牆整建需求與區分所有權人合議過程之研究 (2007),提出因為有 整建、合議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家機關冷氣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限制冷氣溫度,徒惹民怨 - Love Taipei - 痞客邦則補充:而台北市政府卻為了推行「節能減碳」政策,規定未來商業辦公大樓、大賣場、 ... 要這樣規定,那麼台北市政府與市議會等公家機關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家機關冷氣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國能源法制之建議-以國家對電力的擔保責任為核心

為了解決公家機關冷氣規定的問題,作者劉維凡 這樣論述:

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之發展,除在政策上選擇廢除核能外,在法規上修正電業法以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惟其法規制度以及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可行以及有無其他不足之處不無疑義,此外,我國用電需求仍然不斷高漲,廢除核能並推動再生能源之政策亦面臨諸多問題。而2018年11月24號廢除「2025非核家園」以及「反空汙」之公投結果,亦對於我國未來相關能源法制之建構有很大的影響。本文將從擔保責任的觀點上出發,確立我國國家對於電力供應上應有何種目標,再從上述目標輔以國家擔保責任理論分析新修正之電業法、再生能源條例之規定。同時,在面對能源轉型的議題上,參考國外對於再生能源推動的制度,檢討現行規範之不足。在涉及核能公

共政策之選擇以及核能專業領域,本文並不深入討論,而是關注在現行核能使用上,我國立法或行政上之缺失;在關於節能減碳之部分,本文將檢討現行對於空氣汙染之總量管制、費用收取做分析。文章最後,除從擔保責任觀點下評析我國能源法制的建構,本文將以現行政府主力推動且關注度最高之離岸風電作進一步的具體案例檢討。

建築更新外牆整建需求與區分所有權人合議過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家機關冷氣規定的問題,作者高弘儒 這樣論述:

摘要建築物外牆猶如汽車的車殼一樣,在一段時間受到烈日、颱風、暴雨及地震等因素之侵襲後,便面臨損害、老化、維護及整建等問題。國外的都市發展政策,已經從早期重新建造模式轉為預防居住環境惡化之改善及藉由檢查制度來預防與判定整建需求,顯示國外都市再發展政策已隨著時空背景變遷,逐步進行調整。反觀,台灣現階段建築物外牆整建及維護推動制度礙於缺乏明確的法令定位與配套措施,以及老舊公寓產權複雜、住戶素質、觀念參差不一,且基於良善之敦親睦鄰觀念,期望全體所有權人一致同意整建實屬不易。本研究採文獻回顧法、深入訪談法來建構整體實施方式,冀望透過國外多元化實施方式的探討,檢視台灣現階段以「都市更新」及「公寓大廈管理

」兩種方式推動建築物外牆「整建」、「維護」工作所面臨的問題,探討建築物外牆整建區分所有權人合議的過程,並研擬推展「整建」及「維護」工作之道。良好建築物外牆其功能應能以達到安全美觀、地區文化代表及提升房價等三項基準為目標,對應建築物外牆整建,除以公權力介入整建決議外,建議外牆整建區分所有權人合議過程可運用多樣化的實施方式,並從下列三方面來著手,可使整建過程更有效率且和諧的達成共識。一、執行程序面:應先成立管理委員會並經核備,依法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執行外牆整建業務;對於經費及程序可利用銀行信託及律師見證,以合法的程序辦理。二、執行技術面:整建案應委託專業技師、建築師出具外牆鑑定報告書,並統一規

劃外牆吊掛設施(冷氣主機、招牌)位置,解決住戶共同性問題,且由較小之整建工程先行試辦,以取得住戶信任及令住戶了解整建程序。三、申請補助面:由於台北市外牆更新整建補助(獎勵)金額頗高,應先聘請建築師備齊相關圖說.且聘用有經驗、效率之代辦人,掌握每年申辦時機,以取得補助(獎勵)。此外.本研究亦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及推展建築外牆更新整建之政策,期望除了能提供有建築外牆更新整建需求者一操作指南外,並能提供政府機關在法令制定及推展政策擬定時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