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2023公民小法典(法條分類整理+精選試題)[年年熱銷,上榜生必備](初等/五等/鐵路佐級適用)(八版) 和洪正,李由的 2022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課程)(十三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 楊婉瑩所指導 黃志賢的 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心理契約違反與調適 (2021),提出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務人員、退撫法、年金改革、世代、心理契約。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婷所指導 沈志文的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2021),提出因為有 公務人員、勞工、退休制度、退休身分、退休年齡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公民小法典(法條分類整理+精選試題)[年年熱銷,上榜生必備](初等/五等/鐵路佐級適用)(八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全新改版,收錄2022年2月最新修正法條!   ★四大類42種法規彙整!   ★內嵌101-110年初考/鐵路佐級/司法人員/地方特考試題於相關條文後,立即體驗考點所在,出題頻率一覽即知!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有包含題目嗎?   A:本書除了常考條文以外,還內嵌101-110年初考/鐵路佐級/司法人員/地方特考等相關試題等相關試題於相關條文後。   【本書適用】   這本《公民搶分小法典》適用於:   .初等考試   .鐵路人員佐級考試(鐵路特考)   .五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司

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海岸巡防人員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初等考試不限學歷,凡是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考。該考試每年固定舉辦,提供不同領域人才的公職就業機會。考生可依自身學習背景及興趣來選擇自己喜歡的類科,應考科目大多都是學校的必修科目,讓各類科考生在報考時就擁有一定程度的競爭優勢。   初等考試只考四科,且全為選擇題型,一經錄取起薪可達三萬元,並享有完整公務員福利,絕對是有心在公職領域打拼的最佳入門選擇!   相較於初考由中央政府開缺,全國統一選填志願分發;地方特考則是由各地方政府開缺,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的方式,工作地點離家比較不會過遠。加上地方特考與初考考試時間

差不到1個月,因此以初考為目標的考生也可以加報地方特考五等,一次準備,二次上榜機會。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公民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市場見證   本書自2015年初版以來即成為三民補習班公職五等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為了回應考生對最新法規之殷切渴求,本書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不到7年已第8次改版,累積銷售量已接近萬冊,每逢考季更往往常駐考試用書暢銷排行榜。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

師群根據初考/鐵路佐級/地方特考之考試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彙整分為「個人、家庭相關法規、國家、政府與政治相關法規、民主與法治相關法規、經濟相關法規、」四大類42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公職五等專業科目《公民》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公民所涉及的法規縱使再繁雜,只要擁有本書,就可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

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1-110年初考/鐵路佐級/司法人員/地方特考等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與最新重要修法條文。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刑法(111.02.18)   (1)由於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九十一號解釋,宣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對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所保障之性自主權予以限制,而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故爰予刪除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   (2)由於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九十六號解釋,宣示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比例原則,故配合修正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3)刪除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侮辱公署罪,並提高侮辱公務員之罰則。

  (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新增賭博罪之犯罪樣態,將網路賭博亦納入刑罰的範疇。   2.家庭暴力防治法(110.01.27)   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五十八條第四項前段規定家庭暴力被害人申請創業貸款之年齡資格,由「年滿二十歲」修正為「為成年人」。   5.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110.12.15)   修正第一百條條文,將本條文第一項中最高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避免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之衝突與落實檢察署「去法院化」。   6.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0.12.15)   (1)檢察機關對應法院獨立行使犯罪偵查及訴追職權,與法院間並無隸屬關係,為避免檢察

機關隸屬法院之誤解,並符審檢分隸原則,法院組織法已於107年5月8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並於同月23日公布施行,法院部所屬各級檢察署已於同月25日正式更名。但第一項規定之檢察機關名稱仍維持未「去法院化」之「最高法院檢察署」及「該管法院檢察署」,仍易生檢察機關隸屬法院之誤解,爰修正第一項規定,以資明確。   (2)第一百十五條第一項「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等文字,分別修正為「中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3)現行檢察機關查察事項包含「妨害罷免之刑事案件」,爰「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後均增訂「罷免」文

字。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初考一般行政上榜生:林立偉   國文:87分   公民與英文:82分   法學大意:84分   行政學大意:92分   設計系畢業的我一退伍就開始求職,最初是打算學以致用投入相關產業,但台灣在這領域的發展並不算發達,業界環境不友善的消息更是時有耳聞,對未來感到不安與憂慮的我,經多方考量之後,決心加入穩定的公職行列。   如何準備:   因為我是先把準備的目標設定在普考,選擇題的部分,我在上完課程後會把基本觀念和考點再全部看過一次,這樣對做題目比較有幫助。之後便開始大量練習考古題,選擇題的優點是能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有問題就去翻課本或上網找答案,慢慢就能找出必考

或出題頻率高的考點。   分享準備方法:   【國文】國文範圍太大,非本科系的我決定先把重點放在專業科目上,國文老師提供的教材及內容多多少少看,至少能抓住基本分數。   【公民與英文】初考英文還不算太難,基本上答案滿好分辨的,也比較不會有模稜兩可的狀況。公民我是靠大量練習題目,多做之後會發現公民的考點重複率很高,做完再去課本找出相關內容來反覆讀,會比較有效率。   【法學大意】初考法學大意的範圍比普考法學緒論還廣,先跟著老師把基本觀念建立起來,再用練習題目的方式來因應,不然範圍實在太大,若想全部看完反而變成時間利用不當。這一科的準備方法基本上和公民差不多。   【行政學大意】行政學大意

最近題目有越考越活的感覺,除了一定要練考古題把握基本分數之外,多補充相關知識或時事也很重要,像是最近政府施政的方針與問題,看到新聞要能聯想到行政學的內容,就當作複習。   讀書計畫:   我是先跟著課程把內容看過,等考試日期公布後再來計算還剩下多少時間,平均分配每個科目的準備時間。在設定的這段時間內,除了做該科目的複習和考古題之外先不看其他科,除非是有想到很重要的考點,才會去翻其他課本或找資料。   心理調適技巧:   因為家裡也有人在公家機關服務,所以建議我去考公職,收入比較穩定,家人抱著支持態度,也讓我在準備考試時不會有更多壓力。長時間準備加上身為全職考生,最怕的就是逐漸怠慢,因為不斷

讀書真的很難撐下去,可以適時有放鬆的時間,玩場手遊或出門走走,一直關在家裡看書最後反而變成難以吸收。   因為是全職考生,還是會希望能趕快上榜,全職準備的優勢是時間運用上比較充裕,讓非本科系的我能有更多時間消化內容以及練習考古題,但相對就會有經濟上的壓力,幸好退伍前有存一點錢,節省一點還過得去。這次準備一年就幸運拚上初考,之後也有計畫繼續往上挑戰高普考,考上初考解決了我的收入問題,讓我在往後的準備上能少一點壓力。

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1. 法官關說個案,嚴重損及司法公信力,應受何種懲戒處分?前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刑事案件,向承審法官高明哲關說、法官高明哲再向受命法官關說的行為,2011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蕭仰歸「休職6月」、高明哲「降級改敘」的處分,被提名人認為妥適嗎?

➡️公懲會如此官官相護的輕縱,導致社會怒吼,立法院在嗣後的《法官法》中,設立「職務法庭」。

➡️然而,楊惠欽法官作為《法官法》設立職務法庭的第一屆審判庭成員,為何一次又一次地輕縱違法濫權的法官與檢察官?

⛔2. 作為大法官被提名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楊惠欽,對於大法官釋字443號解釋以降所發展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完全不知其內涵,令人不敢置信。

⛔3. 楊惠欽自詡為稅法專業法官、長期承辦稅務案件。然而,對攸關租稅人權的大法官釋字318號與釋字696號解釋,超乎想像的陌生。

➡️1993年作出的釋字318號已清楚宣示,(1)要求夫妻所得合併申報雖不違憲,但(2)合併課稅時,如因合併計算而較單獨計算,增加稅負,即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即使大法官已明確宣示,然而,落實到具體個案上,許多法官仍依舊故我,並繼續以財政部行政函釋侵害人民財產權。

➡️例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1年度簡字第308號判決,楊惠欽法官在判決中,就是如此操作,並援引財政部76年3月4日台財稅第7519463號函釋,作出對人民不利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大法官2012年再做出696號解釋,宣告要求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憲;同時,財政部76年3月4日台財稅第7519463號函釋,也一併宣告違憲。

⛔附註:
2019-6-25 剛剛結束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的詢答,心情很沈重。
https://reurl.cc/ElM2R

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心理契約違反與調適

為了解決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作者黃志賢 這樣論述:

本研究是以民國106年6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之後,公務人員因為本次年金改革之後所受到的影響與自我調適為研究背景,本研究不聚焦於法律面以及財政面的探討,而是偏重在在於現職公務人員個人,因此以適用退撫法退休的現職公務人員為研究對象。本研究主要探討的焦點在於不同世代之間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是否會因其經驗的差異而有不同的差異,而造成各世代公務人員之間的差異為何,以及各世代之間的公務人員對於年金改革的真正看法是什麼,另外年金改革所造成的結果是否對於公務人員與政府之間的心理契約有無產生改變。研究採取質化方式的深入訪談,將受訪的現職公務人員區分三個世代,並從

中歸納出各世代間對於擔任公職的動機、年金改革的理解與認同以及年金改革之後的調適進行分析與討論,還有是否對公務人員的工作行為、工作績效甚至組織文化有無造成其他方面的影響。而從研究的結果可以發現不同世代的公務人員間確實因為年金改革而有認知上的差異,並且對其均造成心理契約違背的現象,但是因為理解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確實需要改革,退撫法實施定有過渡期間的緩衝,還有公務人員服務年資的沉澱成本所致,因此年金改革僅產生心理契約違背而未造成公務人員產生心理契約侵犯。

2022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法科申論題寫作技巧課程)(十三版)

為了解決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作者洪正,李由 這樣論述:

  ★法學知識考科「重點心智圖」,快速建立體系概念   ★「八週帶你讀」進度安排,按部就班帶你達成目標   ★「思考大富翁」問答解說,掌握各章重點核心   ★「本週評量」試題淬鍊,有效驗收學習成果   ★收錄109~110年最新試題9份,100%題題詳解   【八週帶你讀系列書籍介紹】   許多考生在準備公職三四等考試時,常常因為工作或是其他因素導致時間不夠用,未能有效安排學習進度的情況下很容易影響學習的成效。因此本系列書籍仿照補習班上課計畫,將內容安排為八週時程,讓考生能夠依此架構安排時間,循序漸進研讀。讓考生在有限的時間內仍能有條不紊,逐步且確實地吸收各科目內容,自學也可達到和上補習

班同樣的效果,正是本系列誕生的宗旨。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歷屆試題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9年地方特考三、四等試題,及110年一般警察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特考員級、高考三級、普考、司法特考三、四等最新試題共9份,100%題題詳解。   Q2: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2: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八週帶你讀法學知識》適用於:   .高考三級/普通考試。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   .三等及四等: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關務特考/身障特考/司法人

員(司法特考)/移民行政人員/原住民族特考。   .三等:海岸巡防人員/民航人員。   以及有以下困擾的考生們:   .有沒有一本法學知識能讓法學零基礎的我也看得懂?   .法學概念抽象又複雜,該怎麼入門?   .大法官解釋文那個多,要背哪一個?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考試利多】   111年高普考於3月21日至30日報名,7月15日至19日舉行考試。107年公務人員加薪後,高考三級起薪約4.7萬元,普通考試起薪約3.7萬元, 初等考試起薪約3萬元,地方特考同職等起薪相同。110年高普考錄取5,316人,高考三級錄取率10.59%,普考錄取9.45%,平均每10人有

一人上榜。高普考與地方特考考試科目相同,搭配投考組合還可跨考其他國家考試,考生持續用心準備,每年有多次考試機會,進一步增加上榜機率。     【本書優勢】   .八週帶你讀完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考科多、內容繁雜,多帶給考生們不易準備、投資報酬率低的印象。本書特別規劃八週進度,濃縮整理憲法、行政法、民、刑法,再加上財經、勞動、社會、性別主題各重要法規,並收錄法學概念、奪榜關鍵、重要釋字內容等,重點深入淺出。每讀完每一章,在每週進度表上打勾並記錄日期。考前再衝刺,全面回顧滴水不漏!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   .各章出題率一目瞭然!   覺得法學知識範圍廣、條

文艱深、內容瑣碎,準備起來總是顧此失彼嗎?本書在每章揭露過往常考出題率,最常考的基礎觀念整理在章節開始前,以「思考大富翁」問題的方式提出。讀之前想一想,對章節內容做好準備。準確把握各章重要性!本書把複雜的體系架構整理成「重點心智圖」,讀者可隨時用來理解記憶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釐清概念毫不費力。   .346題每週評量檢驗學習成效!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概念,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架構。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每週附有評量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各部法律最精要的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再搭配本社出版的

《法學知識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100%題題詳解!   本書收錄收錄109~110年高考三級、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警察人員三、四等、鐵路高員三級、鐵路員級、司法人員三、四等試題共9份,100%題題詳解,教讀者如何判斷條文選對選項。讀者可透過演練各類考試的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戰考試。   【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   須記憶的法條可分為「傳統重要法條」及「新修正法條」

,說明如下:   (一)傳統重要法條   從歷屆試題中找出命題趨勢與重要考點,將該焦點的相關法條加以標記並熟讀,利於掌握此科基本分數。   (二)新修正法條   新修條文常為重要考點,應養成隨時關注修法動態的習慣,藉此培養判斷命題趨勢之題感。例如111年1月與2月修正公布之刑法,應為來年的命題新寵,不可不防。   二、掌握重要觀念與原則   從歷年試題分析可知,憲法增修條文共12條,幾乎條條歷年皆已考了又考,屬於「背多分」題型。總統及五院組織上各自職權為何是基本分的掌握,須各自釐清不相混淆。法條內的數字如包含期間、人數、年齡等背起來準沒錯!當年度大法官所闡釋的新釋字常為出題熱點。而歷年具代

表性釋字的字號與內涵則須要熟記。經由考古題的演練除了能熟悉考題重點外,最重要的是練習臨場反應,在時間內作答完畢才是最重要的事。   法學緒論因涵蓋眾多種法律種類,從勤做考古題中抓出常考觀念是最快建立法學概念的方法。從考古題中知曉重要觀念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新修法也常為新出題的方向,考生除準備歷年常考內容外,不要忘記對於新修法內容亦須額外關心。法條文字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文字為圖像或表格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   1.    111年1月12日修正   (1)    

依釋字第796號意旨,原刑法第78條第1項本文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不分受假釋人是否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使其再入監執行殘刑之必要之具體情狀,僅因該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即一律撤銷其假釋,致受緩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且無特別預防考量必要之個案受假釋人,均再入監執行殘刑,於此範圍內,其所採取之手段,就目的之達成言,尚非必要,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有違。(第七十八條)   (2)    為維護公務員執行公務及確保國家公權力的正當行使,並兼顧人民言論自

由的保障,雖刪除侮辱公署罪之規定,但提高侮辱公務員罪之刑責。(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   (3)    有鑑於資訊科技進步,傳統賭博不受地域及時間限制,均可透過電腦或通訊裝置等方法參與賭博,且沉溺賭博往往衍生潛藏洗錢、詐欺等不法活動,其危害及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甚鉅,遂增訂以其他新興方式賭博亦課以罰責之規定,並調高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罪的罰金刑,進而杜絕任何形式的網路賭博,維護社會安全。(第二百六十六條)   2.    111年1月28日修正   酒後駕駛行為除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雖然政府屢次宣導勿酒後駕車,然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仍層

出不窮。酒駕者任憑一己之輕率僥倖,酒駕肇事致奪人性命、毀人家庭,造成無可回復之憾,其惡性甚為重大。刑法第185-3條修正後,提高酒駕再犯者之刑事責任,期能真正遏止酒駕惡行,以維護全體用路人之安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3.    111年2月18日修正   為避免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受監護處分人於監護期間屆滿後,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而無法再延長監護,可能造成社會安全預防上之疑慮,爰配合刑事訴訟法新增暫行安置章節,修正刑法相關規定,定明延長監護期間及定期評估之規定,以維本法之預防功能。(刑法第八十七、九十八條)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普考一般行政上榜生:盧友誠   高考

  法學知識與英文:50分   普考   法學知識與英文:60分   【高普考財稅行政雙榜】   剛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補習班的解題老師,但不論是薪資上的剝削,或者是公司對員工不平等的對待,都讓人覺得與其讓自己被掌握在別人手中,不如挑戰自我,因此選擇辭職挑戰公務人員考試。最初是全職考生,年初因為肺炎的緣故,雖然家裡支持我全心準備考試,但把函授課程看完第一輪後,還是決定去找份工作,以半工半讀的方式準備考試。   本身不是相關科系出身,因此覺得每個考科都是弱科,故選擇報考考科比較多元的類科,讓自己的缺點變小。財稅行政的科目很雜,考民法考不贏法律系,考經濟、會計,考不贏商管科系,但是法律系

不會經濟、會計,商管科系不會民法,相對而言,就不會有全部都強的人,這樣比較有機會脫穎而出。   準備方法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知識我讀的順序是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解釋、中央法規標準法、地方制度法,其他部分則是大致快速掃過有印象而已。這個考科全是選擇題,多做考古題能幫助加快解題速度,也可以知道出題老師的習慣。有些題目如果是在考場上初次看到,會看不懂他在問什麼,勤加練習可以更快了解題意。   英文的部分我是從年初開始每天聽voicetube抄單字,每天多背一點單字,大概持續三個月,感覺到單字量增加後就沒有繼續念, 所以考試的成績比較不理想,因此建議還是要維持一天大概15分鐘的英文時

間。  

論退休制度及再任職之法律問題

為了解決公務員 加 薪 立法院的問題,作者沈志文 這樣論述:

政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公務人員的良莠扮演著關鍵角色,而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政府機關服務,國家給付給公務人員的報酬為重要的因素之一,而做為給付報酬內容之一的退休金,其給付是否優渥或是合理,必然也是影響人才是否進入政府服務的因素。對於公務人員的退休照顧,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隨著人口結構的變遷及社會環境的改變,公務人員退休制度財務狀況面臨破產危機,如不進行變革,將無法繼續維持,退休公務人員面臨領不到退休金的窘境;無獨有偶,勞工的退休制度也面臨財務問題,必須進行改革才能繼續維持。公務人員退休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於實質退休金給付的問題,在國人退休後餘命愈來越長的情下,因退休後再就業所發生的問題,將

會與日漸增,政府應檢視現有規定,讓退休人員如願再次重返職場工作時,能順利重返職場並享有完整之職業保險保障,不會因為退休身分或年齡的問題,造成就業困難。本文從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切入,探討其退休後再就業所面臨的問題,並以勞工退休制度作為比較對象,藉以論證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應變革之部分,同時探討與勞工退休制度合併之可行性,期能作為將來相關法規進行修正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