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國委寫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和趙元瑞的 不動產經紀人題庫寶典4合1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考試簡介>「110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也說明: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 ...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考用所出版 。

長榮大學 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碩士班 林俊銘博士所指導 孫安邦的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2020),提出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履行輔助人、不動產資訊透明化、履約保證、仲介公司、建築經理公司、特約地政士。

而第二篇論文逢甲大學 土地管理學系 朱南玉所指導 陳儀甄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應備職能之研究 (2015),提出因為有 職能、不動產經紀營業員、不動產經紀業、房仲業、訓練需求評估、修正式德爾菲法、證照訓練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解答。

最後網站買賣弊案房仲被起訴 - 苗栗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則補充:簡單地說,只要去仲介訓練團體或補習班(經仲介全聯會委託及內政部許可)上課四天(按:每天上課八小時),就可取得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登錄証,即可正式當房仲營業員,該證照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為了解決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作者蔡國委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經內政部102年修法規定,必須通過考試方能取得證書。這項考試須精熟民法、土地法、平均地權、土地徵、土地稅、契稅、房屋稅、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式合約書等12種法令,也必須背熟並且通過100個測驗題及格,對考生而言確實是很沉重的負擔。     在不動產證照考試教學領域裡,聲譽隆響的蔡國委老師,彙整的這本《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從2015年初版之後,每年更新版本,將考試的12種法規內容,並且結合了內政部考試500多題的題庫,讓學員能夠很輕鬆掌握法規重點,且能更有系統的理解法條內涵;此外,更能提供使用本書的授課

老師,快速掌握法條以及和題庫做連結,以達到有效率地指導學生理解法規與實務的連結性。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考試教材汗牛充棟,但大多數無法將考試法規與考試題庫做連結,蔡國委老師因此特別針對這些缺點,很有系統地彙整成書,希望提供考照學員與授課老師「雙效合一」、「具體有力」的考照與授課的雙用幫助。

特約地政士於不動產交易安全角色之探討-以不動產履約保證業務範圍與責任為中心

為了解決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作者孫安邦 這樣論述:

仲介公司在不動產交易市場,已佔有其重要位置,此可於各類媒體、街邊,時見其廣告,行路之間亦常見其實體店面,既已受法令管理,又有保障買賣交易安全作法,但似乎從來不缺買賣糾紛事件。目前實務上,仲介公司甚為重視履約保證,藉以降低買賣交易風險,同時以此爭取買賣雙方信任,而實際從事居間買賣業務經紀人員,其應盡注意義務與必須提供不動產資訊,對於買賣雙方有直接且有重要的影響。另外,尤以協助訂定買賣契約行為之特約地政士,在買賣契約履行及履約保證效力涵蓋各個時點,尚須熟嫻、嚴密審核、辦理不動產稅務、移轉登記等各式作業文件及法令規定,適時提請經紀人員、買賣雙方履約期間注意事項與解疑,已非純然代筆人功能,此皆與特約

契約關係與注意義務攸關。從而由交易安全觀點視之,前述各對象,在消費者藉由仲介公司協助買賣房屋時,均無法置之不見,的確有其探討價值與效益。是而,本文以該特約關係為基礎,研究特約地政士在仲介公司居間買賣時,其業務事項、範圍,與該特約性質,牽涉法律所規定注意義務為核心,並探討我國履約保證及與美國 ESCROW 兩者互異之處、成因與根本差別,以及經紀人員因居間所生注意義務與不動產資訊相關義務,盼能以此研究獲得啟迪,亦有益於買賣交易安全。

不動產經紀人題庫寶典4合1

為了解決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作者趙元瑞 這樣論述:

  ■ 補教名師18年不動產相關經歷加持,以自身的學術、實務經驗、詳解近10年考題,解題絕對最新、精闢!   ■ 選擇題以參考法條強化基礎,並加深印象;申論題則著重於思考、融會貫通、演練及計算過程,以「擬答」方式引導考生進行思考及發揮所學,並非要考生依照擬答一字不漏參考後據以背誦或作答。   ■ 「解析=重要考點」考生可省去閱讀課本的時間,從解析吸收考試重點,短期間有效率地做好準備!   民法概要  時效、債的發生與消滅、連帶債務、買賣、租賃、贈與、承攬與委任、保證、不動產物權編(7個他項權利─7個小矮人)、抵押權之優先性與不可分性、添附、遺產分配(遺囑、應繼承分、特留分與歸扣及扣減之比較)與

夫妻財產制   土地法及土地相關稅法規概要  最高額面積與最小面積限制、本國人與外國人地權限制、優先購買權之比較、公設用地之取得與免稅、都市計畫之檢討與變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撤銷徵收與廢止徵收之比較、徵用與徵收之比較、徵收之程序、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異同、各地方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稅基、稅率、計算、納稅義務人、免稅與不課徵及處罰   不動產估價概要  不動產三種基本估價的基本原則與方式(成本法、買賣實例比較法、收益還原法)、詳讀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用詞定義解釋、公式與計算演練)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經紀業之設立程序、經紀人員之資格取得、執業範圍、證書(明)

有效期限與管理、違法之處罰、獨占、結合、聯合行為與多層次傳銷之名詞定義與違法之處罰、特種買賣(郵購買賣及分期付款)、定型化契約之定義、效力與違法處罰、公寓大廈之管理組織、成立、議決比例與效力、住戶違規之處罰、契約審閱期間、不得記載與應記載事項之區別 作者簡介 趙元瑞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中   現職  1.公職證照考試補習班講師  2.光復地政士事務所開業地政士(88年9月起迄今)  3.台灣仁德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4.東森房屋不動產專業訓練外聘講師  5.永慶房屋不動產專業訓練外聘講師  6.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不動產教育訓練發展協會授課講師   經歷  1.台

北市政府地政諮詢義工(99年8月份起服務迄今)  2.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志願服務地政士志工(90年1月起服務迄今)  3.內政部地政司審定合格講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等類別)(92年起授課迄今)   最高榮譽  1.88年特種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及格  2.8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 序 命題大綱歷年報考、到考及及格人數統計表歷屆試題及參考解答■ 94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5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6年第一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6年第二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7年第一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7年第二次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

8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99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100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101年普考試題及參考解答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應備職能之研究

為了解決內政部不動產營業員證照的問題,作者陳儀甄 這樣論述:

我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訓練取得證照制度,尚未建立一套真正符合實際需求之專業訓練課程標準及專業職能標準,造成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考、用脫節情形,又近年來房仲業發生房地產消費糾紛量不斷提升且比例偏高,為使房仲業能落實保障交易者權益,業務人員須具備專業職能(知識、技術及態度)執業,方能落實不動產交易安全目標。房仲業因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流動率高而須經常招募新人因應業務需求,導致具有經紀營業員資格人數與實際從業人數落差極大。本研究將藉由職能分析找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現在與未來所需的各項專業能力,進而發展成訓練需求評估基礎,並尋求需加強訓練的職能,以提升訓練品質及經紀營業員素質。綜合上述,本文重新檢視現行

專業訓練取得證照方式內容與業務人員應具備能力之落差,參考國內外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專業職能、資格認證及執業範圍等相關制度,透過文獻分析、專家諮詢及修正式德爾菲法專家問卷等方式篩選出初階與中高階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應備專業職能之職能地圖,研究結果為初階營業員應具備職能分別為「行銷與溝通」、「文書處理」、「數學與金融」、「法規與知識」及「科技運用」等5類目及12次目與41項目,而中高階營業員應具備職能同為上開5類目及15次目與58項目,研究發現現行初階營業員證照訓練尚有法規類職能訓練深度不足及缺乏專業解說、溝通與問題解決、專業文書製作、數學推理、自律管理、交易知識、科技運用等非法規類職能之落差,而中高階營

業員應備職能除為初階營業員應備職能深化外,並增加行銷與服務、金融分析與估價、不動產權利移轉等職能次、項目,研究結果可作為公私部門訓練經紀營業員之評估基礎及提供政策制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