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寫的 稅務會計(11版) 和王如的 2022稅法與實務(上)(記帳士考試適用)(贈全真模擬考)(三民補習班年度教材)(十六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法律新聞-銷售免稅貨物營業人應開立免稅發票國稅局 - 法源法律網也說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二十七)日表示,營業人依規範如果屬於銷售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就相關貨物或勞務銷售時,應當開立免稅發票交付予買受人,如誤開應稅統一發票,且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陸書局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與資訊碩士在職專班 黃劭彥所指導 楊佾翎的 國際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課稅方式之探討—以PayPal為例 (2021),提出免稅發票申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第三方支付、PayPal、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盛子龍所指導 林原田的 營業稅法上漏稅行政罰之實務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營業稅、稅捐行政罰、漏稅罰、漏稅結果、故意或過失、漏稅額的重點而找出了 免稅發票申報的解答。

最後網站營業稅減免規定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則補充:3、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 人供營運使用者,除報經海關視同出口之貨物,免檢附證明文件外,為各該保稅區營業人簽署之統一發票扣抵聯。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免稅發票申報,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稅務會計(11版)

為了解決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作者陳妙香,汪瑞芝,李娟菁 這樣論述:

  本版書配合相關稅務法令之修正或新增如下:   一、110年12月17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法,20、41、43、44、48-1   1.    第20條     滯納金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加徵1%,修正為「每逾3日」加徵1%,總加徵率由15%降為10%。   2.    第41條   (1)    將刑事處罰由「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2)    增訂對於納稅義務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者加重處罰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另稅捐

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之金額標準,以個人查獲逃漏稅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作為逃漏稅額情節重大之認定標準。   3.    第43條   配合修正條文第41條規定提高逃漏稅刑事處罰,將教唆或幫助犯逃漏稅處罰由「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4.    第44條   以經查明認定未給與、未取得或未保存憑證總額之固定比例為罰鍰計算方式,由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5%」修正為處「5%以下」,俾符罪責相當。   5.    第48-1條   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

,有關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日規定,由「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修正為「各年度1月1日」。   二、所得稅相關   1.    111年2月21日修正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1條   鑑於全球氣候及社會環境快速變遷,災害類型呈現多樣性,修正有關所得稅法所稱不可抗力災害之適用範圍。   2.    財政部111.01.25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說明,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三、111年2月18日公布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   1.    展延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5G)系統之適用年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   2.    增訂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投資抵減,適用期限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110年12月22日公布新增運動產業創新條例26-2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   1.    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業或業餘運動業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捐贈金額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內,按該金額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2.    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

之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不受新臺幣1千萬元額度之限制。   3.    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新臺幣30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之金額上限。   4.    對職業運動業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10年,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所為之捐贈實施期限自公布日起為5年。   五、110年12月30日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111年開始實施   為發展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成為帶動經濟轉型之主力產業,特制定本條例。   本版書相關章節均提供釋例解析,並增補會計師、記帳士及國家考試試題,提高專技證照考試之應考能力。   感謝讀者對本書之支持與愛護,本版

書雖力求提供最新稅務法令之內容,惟受限於學識與時間,其中有舛誤疏漏之處,敬祈各界先進與學者專家,不吝指正。

國際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課稅方式之探討—以PayPal為例

為了解決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作者楊佾翎 這樣論述:

本文主要研究國際第三方支付平台業者之課稅方式,並以PayPal為例。隨著數位經濟帶來便利快速的商業交易模式,讓全球各國積極推動國際貿易活動及跨境投資,商品外銷跨國交易為我國重要之經貿型態。然而對於買賣雙方而言,常存有買賣雙方互信基礎薄弱及貨到支付產生的時間差風險,於是由第三方支付業者設立消費者買家、金融機構、賣家商戶間服務交易模式因應而生,第三方支付業者則在網路交易潛在風險中,創造多贏的電子商務模式,並從中獲取利潤,如有屬我國境內來源所得之境外業者,應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課徵我國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維護我國稅制稅源及公平性。關鍵詞:第三方支付、PayPal、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2022稅法與實務(上)(記帳士考試適用)(贈全真模擬考)(三民補習班年度教材)(十六版)

為了解決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作者王如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稅法與實務(下)》適用於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考試利多】   1.近五年度的記帳士考試平均錄取率約12.62%、平均錄取人數為734人。但因記帳士考試並無限制錄取名領,不需與其他考生競爭,考試成績及格即可,最大敵人還是自己。     2.記帳士平均起薪約在26K~28K,稍具有規模的公司,大學畢業能領到30K左右,碩士則落在35K起以上。薪資待遇會因為個人經驗、學歷、能力或公司規模等而不同,未來再考會計師或擔任會計主管,薪資上看40K~80K。待自身能力、經驗、人脈備足,可自行開事務所當老板,接案論件計酬。     3.

若想擁有穩定工作與福利,也可往公職財稅行政(高普考與稅務特考)發展,因考科與記帳士有重複,備考起來更為輕鬆,高普考起薪約3萬7至4萬7。     【本書優勢】   111年度稅法大翻修,稅捐稽徵法變動幅度超過一半,最震撼的就是加重租稅刑事罰之罰責,包括刑期加長與罰鍰金額加重,藉以保護納稅義務人之權益。調降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金額比例及滯納金加徵率,由每2日加徵1%,改為每3日加徵1%,處罰之上限由15%降為10%。修正退稅請求權期間,納稅義務人適用法令錯誤,申請退稅之期限由5年提高到10年,並增訂檢舉獎金上限之規定。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課稅級距之金額與遺產贈與稅之免稅

額,均配合物價指數之上漲而調升;其次每人基本生活費額度,從109年度之每人182,000元,110年度提高到每人192,000元。本書配合修法內容已全部改寫完成,所以這是一本目前坊間資料最新也是最齊全,最值得信賴之考試用書,相信這本書之內容,相信這本書之內容,對於讀者參加記帳士考試之稅務相關法規與租稅申報實務這二科而言,能夠幫助讀者獲取高分,如願考上記帳士這張年薪可達百萬之黃金證照;筆者鑽研稅法與從事稅務實務工作長達四十年之久,深信本書讀者如果能夠確實依照本書所介紹之準備方法與技巧去研讀稅務相關法規與租稅申報實務這二科時,相信高分將隨手可得,百萬黃金證照猶如探囊取物、信手捻來,本書將一路陪伴讀

者邁向成功大道、享受幸福人生。     一、統整常考稅法概念   這本《稅法與實務(下)》依命題大綱收錄所得稅稽徵、所得基本稅額—營利事業部分、綜合所得稅、個人最低稅負、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共五大章35個主題,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諄諄引導下循序漸進,厚積薄發。再配合依最新通過條文修訂之內文,充份掌握修法動態,把持考試致勝關鍵!     二、武林秘笈增強實力   作者於內文中特別設計「練功房」元件,提供稅法補給站突顯稅務細節。重要段落附有「武林秘笈」做為研讀小叮嚀,作者的提醒有如醍醐灌頂般打通考生任督二脈,易混淆的觀念毫不費力就釐清了。  

  三、精選試題測驗實力   內文各段落穿插立即練習題,方便讀者念完馬上進行實測。每個章節後面附有精選試題,研讀成果即見真章。透過試題演練即時呈現未讀透的盲點,讓讀者真正掌握關鍵。第二部分收錄最新109~110年普通考試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試題、《租稅申報實務》試題。計算題附有詳細解題步驟,教會讀者得以正確運用稅法規定,克服應試恐懼!     【試題分析】   一、租稅申報實務:   (一)租稅申報實務之命題大綱包括綜合所得稅申報實務、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三大重點,出題方式以計算題為主,簡答題為輔,最近三年命題委員出的題目,不僅艱深

而且非常實務,讀者憑自學真的很難考高分。出題方向包括五個部分:1.個人綜合所得之所得類別、計算與申報及課稅範圍、2.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包括免稅額、扣除額、特別扣除額)、3.結算申報、應補(退)稅額之計算、4.稅款繳納方式及稽徵程序、5.個人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五小題,每一小題6分合計30分之方式命題,通常是綜合所得總額出一題,免稅額、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出兩題,各類所得與綜合所得淨額出一題,應納(退)稅額與基本稅額出一題,得分關鍵要確實掌握住免稅額、一般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這兩小題12分;今年命題方式問答與計算各占50%,退職所得之計算與多層式傳銷事業所得之種類,相信明年還是

會維持此種命題方式,請拭目以待。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命題大綱包括七個部分:1.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之計算與申報、課稅範圍、2.暫繳申報及未辦暫繳之核定、3.結算申報及未辦申報之處理、4.清決算申報、5.未分配盈餘申報、6.納稅義務人及申報書種類之確定、7.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計算,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二大題,每一大題再出四小題,合計約八小題,每大題約20分,合計約40分之方式命題,今年第一大題出了清決算之申報計算與規定;第二大題出新制房地合一稅1.0版本與2.0版本之計算與問答,只要把握住問答題,分數就不低了。     (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命題大綱包

括十一個部分:1.營業登記、登記之變更或註銷、2.統一發票使用、3.稅額計算(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4.銷售額之認定、進項憑證之申報與扣抵、5.稽徵程序(稅籍登記、課稅憑證之管理、申報繳納)、6.退稅、溢付稅額之處理、7.課稅範圍、8.減免範圍、9.罰則、10.各種申報書表之填寫、11.納稅義務人(營業人及其身分變更),最近三年通常是出一大題,每一大題再出五小題,每小題約6分,合計約30分之方式命題,此部分是最容易掌握分數的,小規模營業人、非加值型營業人與加值型營業人(401、403)出一題,不是401就是403,只是110年非常反常,第一大題全部考罰則,包括滯報金與怠報金之處罰規定;第

二大題考房地合併出售營業稅之計算與401銷項稅額、應納或應退營業稅額之計算,屬於相當簡單之計算題。     二、稅務相關法規:   (一)從命題大綱讀者有沒有注意到各稅法考試均包括施行細則,而且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是必考題,尤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最近三年,每年出題分數平均超過16.67分,本書特別編列為第十章,而不是附在營利事業所得稅裡面,統一發票使用辦法每年均會出一、二題,配分雖不高,但卻是影響讀者能否考到80分之關鍵密碼,總平均分數差二、三分以內之讀者,是否疏忽了這兩地方,而名落孫山。     (二)各稅法之法條編排是有邏輯架構的,包括租稅主體(

納稅義務人)、租稅客體(課徵標的物)、稅率、減免範圍、稽徵程序與罰則,根據這個架構去研讀,熟記重要法條內容(上考場前最少讀完五次)。     【準備要領】   一、掌握最新修法議題   105年度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106年度反避稅四大工具,107年取消兩稅合一、所得稅法大修法、納稅者保護法,真是五彩繽紛的一年,果不如其然,107年度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果然為107年度配分最高之命題焦點;108年度所得稅法新修法允許薪資收入採定額扣除或列舉扣除,也新增了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10年新制房地合一稅由1.0版本改為2.0版本,想當然爾110年度均有命題,故

知111年度新修法內容,必是命題重點!     二、針對命題範圍準備   從最近三年考題分析,可知命題大綱之範圍,在命題委員之腦海中還是有重要性與偏愛程度之區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每年約出22分上下、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每年約出16分上下,稅捐稽徵法每年約出13分上下,遺產贈與稅法每年約出11分上下,所得稅法目前是最熱門考題,最近三年平均出29分,讀者們就迎合命題委員之偏愛程度去準備,相信高分自是可期。     三、融會貫通最重要   徹底了解每個題目之計算過程,勤加練習,租稅申報實務與稅務相關法規雖然某些內容是相同,但是準備方式卻完全不同,讀者一定要完全融會貫

通,否則很難拿高分的。     四、先審題再驗算   上了考場,先花個3分鐘,審視一下考卷四大題之命題內容,每題解題時間以22分鐘為限,確實掌握答題時間,從最有把握的題目開始解題,不一定從第一題開始解題,寫完所有答案,記得再驗算與檢查一次,尤其是從自認為最有把握的那一題開始驗算,因為租稅申報實務答案錯就是0分,沒有對一半的分數,所以整體分數偏低也是正常的,如果讀者能夠確實依照以上之準備方式與考試技巧去考試,相信讀者將會一舉得高分,金榜題名。     稅務法規的50題選擇題應該在30分鐘上下就可以寫完,記得再驗算與檢查一下考卷上的答案是否跟答案卡所劃記之答案一樣,碰到完全沒把

握的題目,就把肯定錯的答案排除,以剩下之答案來猜答案,相信讀者將會大大提高得分之機率,一舉得高分。     最後編者以這句話與讀者共勉,「永不放棄自己,就是考上記帳士百萬年薪證照之最佳保證」,王如老師祝福你!金榜題名!     【考生上榜心得1】記帳士上榜生:曾祥宇   國文:49分   會計學概要:47分   租稅申報實務:78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82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57分     我原本在公部門從事土木工程約聘工作,因為母親本身是做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為了繼承家業,決定離職準備記帳士證照考試。由於不是會計本科系出身,因此我使用補習

班課程來備考,之所以會選擇三民是因為之前有看過「每4位新科記帳士,就有一位來自三民輔考!」這段話。剛開始很擔心會完全不懂,不過在家人的鼓勵下,我一邊準備考試、一邊幫忙家中事務所工作,讓我可以在學習教科書知識的同時,也能從實務上學習,所以準備起來還算是得心應手。     準備記帳士證照,我的讀書方法偏向勤能補拙,也就是要勤做題目。選擇題部分,補習班有課前小考、講義後面也都有題目,參加考衝班會發好幾千題的題庫,這些題目都要做三遍以上。如果每次都答對就代表已經學會,錯很多次的部分要再仔細閱讀對應章節,如此一來,不僅可以了解考題趨勢,亦可以針對自己比較不熟的地方著重複習,達到對症下藥的效果!

    申論題方面,一樣要練習很多遍,尤其是稅務法規。因為本身家中開設事務所,所以我還會拿實務例子去做計算,透過真實案例,更能增加印象及理解題目的涵義,我也會另外找網路上的商科考題進行練習。     整理筆記部份,我是跟著老師的方法進行準備。老師的筆試不是按照法條來寫,而是按照類似章節來整理,不僅不會弄混,還可以將有可能出的題目有條理地舉例出來,避免遺漏;同時,還會將今年修法重點特別標示,讓猜題更精準。     記帳士證照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學生時期我的國文成績就不是很好,好在記帳士考試作文分數只占10%,因此國文這科我給自己的目標是50分。讀書方式部分,我在

考試前一、兩天閱讀幾篇老師提供的範本文章及名言佳句,並且複習老師所教的作文架構及技巧;我有特別注意作文寫作格式,避免因基本寫作格式錯誤而被扣分。     【會計學概要】我本身不是會計系出身,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會計學,常常把借貸方搞混,幸好三民在正式上課前有提供會計學基礎班,讓我能夠先打好基礎;家母也會透過實務指導,使非本科系的我也可以快速了解內容。會計學概要這科申論題50分、選擇題50分,我得策略是選擇題一定要拿高分,因此每次上完課回家都會練習小考題目,遇到問題時就詢問老師和同學們。 申論題部分,我認為練習時一定要手寫完整分錄。剛開始時,我為了先理解內容會將分錄文字簡寫,甚至是自己

看得懂就好的程度,但其實應該要完整書寫,該逗點的部分就要逗點,不要為了趕快寫完而忽略細節,才不會在考試時沒寫完整、或是少寫一個0,導致被扣分。     【租稅申報實務】租稅申報實務與稅務法規兩科可以一起準備。我的租稅申報實務準備方式就是上課認真聽講、認真抄筆記,老師的筆記基本上就很夠用了,加上老師上課時會將重點重複背誦很多次,因此往往下課時我就可以把今天上課的內容大致記起來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跟著老師的步調複習,上考衝班的時候,最好先把題目自己先寫一遍,實際上課時再跟著老師做一遍,就可以知道遺漏了哪個步驟。最後,申論題一定要練習自己寫,而不是直接看答案,畢竟申論題的題目變化最大。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記帳法規基本上以背誦為主,因此我的準備方式為上課時由老師帶過一遍,回家自己看過後就瘋狂做題,不管是考古題、小考、講義的題目,都要重複做過很多遍。如有答題錯誤,我會回去翻法條、將不熟的法條重複背誦幾遍,好讓自己能一字不漏地記住,因為題目的陷阱都只有一字之差,務必能背就背。另外,遇到法條不好背誦、或是有容易弄混的罰則時,我會整理一個比較表格,搭配表格會更好記憶,了解不同之處。記帳法規相對其他科目較好拿分,但陷阱也往往最難發覺,所以一定要仔細看好題目的每一個字。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稅務法規一定要拿到80分以上,這科最常被忽略的就是遺產稅及贈與稅,因

為稅法和稅申通常是一起準備,但這兩個部分在稅申中不會出現,我也是到最後才驚覺原來還有這些地方沒有注意到。我會建議每次練習選擇題時,儘管前面題目都已經寫過,還是要從第一頁開始練習,經過重複練題,遺產稅及贈與稅往往可以看到題目就知道答案是什麼了。

營業稅法上漏稅行政罰之實務研究

為了解決免稅發票申報的問題,作者林原田 這樣論述:

營業稅漏稅行政罰之要件,客觀上除需有營業稅法第51條所規定之漏稅行為外,尚必須有漏稅結果,且兩者需有因果關係存在,而主觀上營業人必須有故意過失的可責性,始得予以處罰。至於處罰之法律效果,則是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觀察營業稅漏稅行政罰之實務態樣,實務爭執之焦點往往集中於漏稅行政罰構成要件是否該當及決定處罰範圍的漏稅額認定。就漏稅行政罰構成要件該當之爭議,包含客觀上漏稅行為認定、客觀上漏稅結果認定及主觀上故意過失認定;就漏稅行政罰漏稅額認定之爭議,包含查獲後提出進項稅額扣抵之適法性及以推計漏稅額裁罰之適法性。因漏稅行為態樣包羅萬象、種類繁多,本文礙於篇幅無法一一深入探討,且近

年對於個別漏稅行為研究之文獻眾多,亦已有相當之研究成果,本文即不再予以重複。因此,本文研究之重點,著重於目前研究鮮少著墨之客觀上漏稅結果認定、主觀上故意過失認定、查獲後提出進項稅額扣抵之適法性及以推計漏稅額裁罰之適法性。透過對實務及學說整體性之整理,提出個人之淺見及立法修正建議,以期解決目前實務及學說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