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全民健保之給付法律關係析論 - 第 17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也說明:... 強制納保之方式擴大分攤風險的基礎,另一方面使國家與雇主共同分擔其費用,藉此提供 ... 欠整合規劃之現象。對貧困人民而言欲掌握資訊相當困難,更勿論行政資源之重複耗費 ...

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工作研究所 蔡培元所指導 李智炫的 臺灣與韓國健保弱勢族群欠費及協助制度之比較 (2016),提出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健保費補助、分期繳納、紓困基金、愛心轉介、欠費繳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郝鳳鳴所指導 曹洪孝的 全民健保就醫權益限制之研究 (2010),提出因為有 就醫權益制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的解答。

最後網站健保費被強制執行後可否再辦分期?則補充: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欠費分期攤繳作業須知... 六)欠費者於同一投保單位,不得有二個(含)以上分期攤繳案併存,惟欠費中有部分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臺灣與韓國健保弱勢族群欠費及協助制度之比較

為了解決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的問題,作者李智炫 這樣論述:

目前韓國的國民健康保險正面臨健保生計型欠費者增加所帶來的問題,但現有的協助措施不多,因此本研究以臺灣的健保相關政策與經驗為借鏡,欲探討臺韓兩國的健保弱勢族群協助與欠費繳納制度在制度設計、執行上有何異同,研究臺灣是否有值得韓國學習之處,以及臺灣之制度在韓國實施可能會遇到哪些限制與困難,並進一步探討如何解決韓國健保弱勢族群協助相關問題。 本研究為了瞭解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執行經驗、執行上所遭遇到問題之細節以及其個人看法,採用質性研究的方式進行,以文獻分析與半結構訪談方式蒐集資料,訪談對象為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包括臺灣的14位工作人員與韓國的6位工作人員。 本研究發現從整體的健保弱勢族群協助

制度來看,臺灣按照納保者與欠費者的經濟能力分成健保費補助、分期繳納、紓困基金及愛心轉介等措施來提供弱勢族群協助;韓國則分成健保費減輕、分期繳納及低所得脆弱階層支援事業。在制度設計方面,臺灣的保費補助財源提供機關比韓國多元,且臺灣的分期繳納規定較嚴格。在執行方面,臺韓兩國之分期繳納完成率與臺灣的紓困基金償還率都過低。至於臺灣的紓困基金與愛心轉介在韓國是否可行,本研究發現韓國的工作人員對於紓困基金負面的看法較多,而針對愛心轉介則有較多正面的看法。

全民健保就醫權益限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健保欠費強制執行分期的問題,作者曹洪孝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之實施,無疑是國家想要藉由「強制參加」與「保險技術」的雙重手段,提供「全民」最基礎的醫療照護,以達其「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政策目標。全民健保既屬強制參加,又以滿足人民的健康需求為目的,制度上理應朝向方便民眾使用為設計,但如從健保法制觀察,卻不難發現,若干制度規劃對保險對象存在某些前提性要求,必得滿足此些要求,保險對象始有獲取給付之可能,否則使用健保即生障礙,甚至可能遭受拒絕給付命運,對已依規定繳納保險費的保險對象而言,其就醫權益即受有限制。究竟制度如此設計的目的何在?具體的限制有那些?對保險對象的就醫權益造成何種影響?有無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意旨?均為本文所欲探討之重點。本文認

為,由全民健保獲有高度民意支持及國外普遍的讚譽來看,其政策的規劃與執行,無疑是成功的;尤其在消除就醫經濟障礙,使人民不再因病而貧、因貧忌醫,確保得以過著至少是合乎人性尊嚴的最低生活這一點上,全民健保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使其隱隱然成為目前我國全體人民醫療保障所仰賴的核心制度。惟本文亦發現,全民健保整體規劃方向雖然正確,然個別細節設計似過度偏重於財務角度考量,難免忽略對民眾醫療權益保障的設想,現行法制若干設計確實對人民基本權利構成侵害,且部分侵害尚難認有憲法上之正當理由。本文認為,全民健保之所以在制度上多所限制保險對象之就醫權益,應係基於「有限資源有效利用」之目的,吾人誠可理解,但畢竟「人」才是醫

療服務的對象,才是全民健保存在的目的;全民健保如果有些什麼價值,最後也是要由民眾來認知和感受。因此,在制度的建立上,有必要立於保險對象的立場而非財務角度設想,只有排除不必要或過當的就醫限制,使每個人都有充分機會受到國家的基礎醫療照護,才能夠真正達到全民健保「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實施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