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投保單位代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另外網站2023(112年)勞健保級距對照表,勞健保計算投 - Swingvy也說明:Jun 28, 2023 - 今年基本工資調漲為26400,勞健保和勞退的級距也跟著調整。每次有新進員工或是調薪的時候, ... 健保投保單位代號查詢:點此前往查詢.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許文忠所指導 吳暢言的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2019),提出健保投保單位代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民健康保險、二代健保、健保法、勞工保險、投保單位、投保薪資、薪資以多報少。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陽明大學 衛生福利研究所 李玉春所指導 王珊妮的 全民健康保險患者高度利用門診職能治療之現況及其影響因素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職能治療、健康服務利用、醫療資源耗用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投保單位代號的解答。

最後網站投保單位代號查詢則補充:長沙上村 網路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 投保單位代號含承辦人查詢; 經辦承保業務應注意事項; 各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 成立投保單位之申辦; 停業時應辦事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投保單位代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探討台灣健保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之現象與對策

為了解決健保投保單位代號的問題,作者吳暢言 這樣論述:

全民健保自1995年開辦,前3年有盈餘,設置衛福部健保署為單一保險人,常住國外者得繼續參加保險,初期是一個財務健全的保險制度。約自第4年1998年起開始呈現虧損(因調降費率),保費收入與醫療支出產生收支短絀。本文為此將基於健保費的收費、健保虧損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做個案分析,試圖從做個案分析中找出健保費為什麼會短收,並探討健保費短收的影響因素跟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否有關,以提供健全全民健保制度之政策參考。本文是在顧問輔導企業個案中屬於第一線資料,是用薪資表做個案分析,薪資表是勞工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工作報酬最直接呈現的資料,因內容記載工作期間、工資計算(勞基法第23條規定自106年起工資要有計算式

明細)、保費收繳,勞工退休金提繳等這些資料數據從薪資表就可以一目了然健保費繳費情形,是照實投保,還是以多報少,選擇幾家不同行業別的薪資表作深入分析。本文在個案分析中發現幾個特徵:1、有的薪資表中的健保費扣繳額一律用最低的基本工資在扣繳(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2、有的公司是按薪資高低的比例在投保跟繳健保費。3、發現投保薪資大部份以多報少一致性的都少投保在8,000元至12,000元之間。4、再發現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平均約都約少投保在10,000元左右(見表4-8,p48)。5、各項保費計算表(見表4-5,p46)。從以上資料顯示,公司不管是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還是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各

項繳費項目都會揭露在年度薪資印領清冊上,這是顧問輔導企業最主要的工作,公司想合法節稅,源頭憑證從這邊來,不誠實報稅,不但節不了稅損害反而會更大,不只是某些薪資沒報不能當費用,而是勞工的反撲會嚇死人,這是勞基法跟勞保的稅法規定。好比:勞工違反了勞基法規定雇主用勞基法12條規定解僱;但如果是雇主違反勞工法令損害到勞工權益時懂法令的勞工就會依勞基法14條規定開除雇主領了資遣費又去領失業給付。例如:(見表4-4個案一薪資單,p44)薪資合計是36,996元,應投保勞工保險38.200元但公司只投保23,100元,這樣就是公司違反了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的勞工法令;勞工就可以在知悉的一個月內以勞基法

第14條第二項:「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與雇主終止契約,並依勞基法第14條第四項規定請求資遣費(就是勞基法的)第十七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除了可以跟公司領資遣費之外還可以去領失業給付)。因此規劃跟處理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是企業當前必須面對的課題。二代健保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表媒體申報書,如果稍做調整改變(見表5-1本研究建議,p62),健保署拿著申報書扣繳代號62-1〜62-5查核企業,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的情況會自動現形,薪資表上哪些項目應該投保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費與哪些項目不需要投保但需繳交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見表4-5各項保費

計算表,p46),假如公司將薪資10,000元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每個月繳交1.91%*12(一年)=2292元(一年保費繳這些錢);如果公司將薪資10,000元全部都投保(包括:勞保、健保、勞退、勞保職災、積欠工資墊償)這樣一年要繳23,005元,與只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一年只有繳2292元相較,這樣一年要多繳20,713元。相較差異這麼大,要企業不將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也難,但以多報少企業也要承擔被罰鍰的風險。企業想少繳保費不是用投保薪資以多報少,要節稅是要做憑證規劃才能節稅,更不是每個月換項目會被判定巧立名目。舉例:像年終獎金員工要繳稅雇主卻不用投保只需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這就是實例。公司如果能

正常繳交全民健保費,健保署也可以收到應收保費平衡財政。

全民健康保險患者高度利用門診職能治療之現況及其影響因素之研究

為了解決健保投保單位代號的問題,作者王珊妮 這樣論述:

研究背景與目的 隨著人口老化、醫療科技日新月異、民眾就醫自由以及健康保險誘發需求等因素,造成醫療利用增加,且衍生醫療資源使用合理性的問題;然臺灣全民健康保險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中,對於「減少不當之超高頻率復健資源耗用」僅針對物理治療做規範,且健保相關單位尚未發展對於重複或超長期利用門診復健資源建立審查機制;本研究選取復健治療中重要項目之一—「職能治療」作為研究項目。研究目的為:1.了解2001~2013年患者高度利用全民健康保險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資源的情況、2.分析影響患者高度利用全民健康保險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資源之因素。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長期追蹤研究,以Andersen

(1974)第二階段健康服務利用行為模式為理論架構,使用次級資料分析風險人口特徵及健康照護輸送系統特徵對患者高度利用全民健康保險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資源的影響。研究資料來源為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2000年承保抽樣歸人檔(LHID2000)。研究對象為接受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患者(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OO)藥品項目代號(DRUG_NO)前三碼為430),排除精神醫療治療患者(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藥品項目代號前三碼為450、451)、早療案件、職災代辦案件。本研究依變項為「高度利用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資源」,包括超長職能治療期、重複利用職能治療資源;自變項為「傾向因素」(包括性別、年齡、投保

類別)、「使能因素」(經濟狀況)、「需要因素」(疾病別、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共病程度)及「復健資源供給(復健治療相關醫師人口比、職能治療人力人口比)、「醫療機構組織」(層級別、權屬別、所在地);控制變項為「年代」。統計方法使用廣義估計方程式(GEE)以處理研究樣本自我相關之問題並進行分析。研究結果1. 2001~2013年接受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的患者中,平均每一病程接受門診職能治療的復健期為2.63±7.38個月;而樣本對應的34410位患者中,有5.34%患者的復健期超過一年。在患者病程期間接受一次以上門診職能治療者有46316筆病程資料,其中於一家以上醫療機構就診者(重複利用者)

佔17.26%。2. 年齡較輕、投保類別為第三類者、罹患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之患者,超長期利用門診職能治療的機會顯著較高;而身心障礙者、重大傷病者、CCI指數較高、於地區醫院就診、於私立其他醫院就診、於高屏地區就診之患者,超長期利用門診職能治療的機會顯著較低。3. 女性、年齡≧75歲、罹患骨骼肌肉系統及結締組織之疾病、CCI指數較高、於東區就診之患者,重複利用門診職能治療資源的機會顯著較高;而身心障礙者及重大傷病者重複利用門診職能治療資源的機會顯著較低。研究結論 臺灣接受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期超過一年者佔5.34%、重複利用門診職能治療資源者佔17.26%,建議依據

證據醫學建立一套合於臺灣醫療環境之「職能治療黃金治療療程」,限制無顯著復健療效者之申報,並納入「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中加以公告,以減少醫療資源之不當耗用;未來研究可針對個別疾病患者高度利用復健治療之門診職能治療的影響因素進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