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海青溫拿寫的 保險法題型破解(9版) 和梁蕙芳等的 兒科護理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 健康存摺- Google Play 應用程式也說明:「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 健康存摺」提供台灣用戶進行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服務,民眾能更方便的進行公費疫苗預約作業。 功能及服務說明: 。院所查詢:查詢附近或特定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 和華杏所出版 。

致理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系服務業經營管理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蘇建勳所指導 朱永綸的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數位牙體使用意願 (2020),提出健保依附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科技接受模式、科技接受程度、認知價值、使用意願、涉入程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成人及繼續教育研究所 胡夢鯨所指導 蔡幸娟的 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使用健康存摺與成功老化關係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健康存摺、成功老化的重點而找出了 健保依附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口罩販賣實名制QA(每日更新用*標示)則補充:全球資訊網(www.nhi.gov.tw)查詢或下載全民健保行動. 快易通App 查詢。 ... 方法一:民眾如欲查詢哪裡有「健保特約藥局」,可至健 ... 有關健保卡遺失、損毀或依附就醫.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健保依附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保險法題型破解(9版)

為了解決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作者海青溫拿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鑒於司法官、律師二試考制面臨史上最大變動,保險法配分亦縮減為25分,為落實「一本書主義」,以便讀者從題目學習保險法,改版特色如下:   一、基本觀念   透過題目學習基本觀念,讓讀者在面對七彩變化球時,得以從基本觀念出發一一破解。   二、補充文章見解   針對近年命題方向,蒐羅新進學者及大師級教授的文章,將刁鑽爭點變紅中球,順利擊出滿貫全壘打。   三、整理近年重要修法   在修法比職棒總教練下台還頻繁的年代,整理近年重要修法及107年金管會版本修法草案,避免上了戰場才發現修法的窘境。   四、補充實務見解   本書篩選相關實務見解,並標示重點,提供讀者作為答題參考。

  五、筆者個人碎碎念   藉由「本題關鍵字」協助讀者挑出題目的法律事實,佐以筆者《MURMUR》及《NOTE》,幫助考生建立解題思維,養成推導答案的能力。   作者簡介 海青   政大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社會化就是一個失去原則的過程,能保有最多堅持就是贏家。理性上無法認同的事情,無論情感上如何難以切割,仍斷然予以拒絕,並時時檢視過往的自己,確認立場上並未游移,不因對人的特定關係而改變說法,不因對自己有利就擁護,對自己不利就反擊。   為人處事,奉此為圭臬。考試與工作,共勉之。 溫拿   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右投/右打   守備位

置:投手、游擊手   背號:52   筆者每天早上到早餐店都會點一杯溫紅茶醒醒腦,所以別名「溫紅」,希望未來可以幫溫紅昇級加拿鐵,成為真正的「溫拿」。:)   Introduction 保險法重要修法專章暨基本觀念建構 2015年2月~2016年12月保險法重要修法簡析 ‧I-3 2018年1月~2019年1月保險法重要修法簡析 ‧I-10 基本概念 ‧I-14 Chapter 1 保險之概念 第一節 保險與類似保險 ‧1-3 壹、保險制度功能 ‧1-3 貳、界定「保險」 ‧1-3 參、類似保險? ‧1-4 題型 1-1-1 互助會是否為保險【 99政大風管所第2題】 ‧

1-5 Try again 【100政大風管所第1題】 ‧1-8 第二節 保險之要件 ‧1-9 壹、危險 ‧1-9 題型 1-2-1 危險偶發性、保險法第127條與第51條之關係 【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1-1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1-17 題型 1-2-2 酗酒駕車條款之可保性【91北大民事法組第3題】 ‧1-19 貳、補償需要性 ‧1-23 題型 1-2-3 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 【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2小題】 ‧1-24 參、共同團體 ‧1-26 肆、有償性 ‧1-27 伍、獨立的法律上請求權 ‧1-27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

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2-3 壹、雙務契約 ‧2-3 貳、不要式契約 ‧2-3 參、不要物契約 ‧2-4 題型 2-1-1 要物契約、財產保險遲未繳納保險費之效果 【102司法官第3題】 ‧2-5 題型 2-1-2 契約成立前預繳保費,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拒絕承保 【10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2-9 Try again 【96政大財法組第3題第2小題】 ‧2-15 肆、最大善意契約 ‧2-16 題型 2-1-3 最大善意原則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 【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 ‧2-17 Try again 【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1小題】 ‧2-19 第二節 附合契約 ‧2-20 壹、行政管制

‧2-20 題型 2-2-1 傷害保險殘廢等級之認定與保險示範條款之修正 【葉啟洲教授文章改編】 ‧2-20 貳、保險約款之訂入契約 ‧2-24 題型 2-2-2 投資型保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104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2-28 題型 2-2-3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險人說明義務 【108高考法制第4題】 ‧2-33 參、保險約款之解釋 ‧2-39 題型 2-2-4 有疑唯利被保險人解釋原則、第54條第2項立法得失 【94司法官第4題】 ‧2-39 肆、保險約款之效力 ‧2-44 題型 2-2-5 絕對強制規定、相對強制規定之分類依據 【94律師第4題】 ‧2-45 Try a

gain 【101高考法制第4題】 ‧2-47 題型 2-2-6 肇事逃逸免責條款之解釋與效力 【106年台大丙、辛組第3題】 ‧2-50 題型 2-2-7 疑義解釋適用場合、內容控制 【106政大財法組第3題第1小題(節錄)】 ‧2-56 Chapter 3 保險利益 第一節 保險利益之主體 ‧3-3 題型 3-1-1 被保險人是否須有保險利益?為胎兒投保是否有保險利益? 【75司法官第4題】 ‧3-3 題型 3-1-2 何人須有保險利益?何人有保險金請求權? 【95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3-6 題型 3-1-3 「家屬」及「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的認定 【 80司法官第4題】 ‧

3-8 題型 3-1-4 抵押權人保險利益、民法第295條及第881條之運用 【 9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3-11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3-15 題型 3-2-1 人身保險保險利益存在時點、離婚對受益權之影響 【92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3-15 題型 3-2-2 人壽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受益人應具保險利益? 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之行使【107司法官第3題】 ‧3-19 Chapter 4 要保人之義務 第一節 據實說明義務 ‧4-3 壹、概說 ‧4-3 題型 4-1-1 最大誠信原則、保險法第64條之基本問題 【96律師第4題】 ‧4-6 Try again 【93台大丙組

第3題】 ‧4-11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1題】 ‧4-12 題型 4-1-2 被保險人是否負告知義務?特約健檢是否免除告知義務? 【 9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4-13 Try again 【100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第4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01民間公證人第3題(節錄)】 ‧4-16 Try again 【103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4-18 題型 4-1-3 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83司法官第4題】 ‧4-20 Try again 【107調查特考第3題】 ‧4-23 題型 4-1-4 被保險人與業務員共謀違反告知義務、保險費

返還 【104台大丙組第4題】 ‧4-24 Try again 【105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第4題】 ‧4-28 Try again 【108台大丙組第2題】 ‧4-29 題型 4-1-5 違反與事故發生間之因果關係、解除權行使對象 【89司法官第4題節錄】 ‧4-32 Try again 【104高考法制第3題】 ‧4-38 貳、違反效果 ‧4-40 題型 4-1-6 解除權行使除斥期間、民法詐欺與告知義務違反 【92司法官第3題】 ‧4-44 Try again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4-48 Try again 【100調查局特考第4題】 ‧4-48 Try again 【89政大財

經法組第4題】 ‧4-49 題型 4-1-7 告知義務違反、目的性限縮第64條第3項 【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4-49 題型 4-1-8 進階題─主附約告知義務違反、通知義務之違反與 保險人喪失解除權之損害【100司法官第3題】 ‧4-54 題型 4-1-9 進階題─重要性、健康險目的性限縮「不得免責」 【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4-63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4-67 Try again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4-68 第二節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 ‧4-73 題型 4-2-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評析 【10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

4-73 題型 4-2-2 被保險人職業變更、危險增加通知義務違反 【101年台大丙、辛組第1題第2小題】 ‧4-78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4-81 Try again 【95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第1小題】 ‧4-81 題型 4-2-3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法律效果 【95律師第4題第2小題】 ‧4-82 題型 4-2-4 危險增加之重要性、違反通知義務 【107律師第3題第2小題】 ‧4-84 題型 4-2-5 保險事故與危險增加間之因果關係、比例給付保險金 【105律師第3題】 ‧4-87 第三節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 ‧4-95 題型 4-3-1 危險發生

後之通知義務、通知期間可否特約延長或縮短? 【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4-95 第四節 救助義務 ‧4-99 題型 4-4-1 救助費用償還、人身保險是否適用? 【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4-99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 ‧4-106 題型 4-5-1 特約條款與告知義務【95政大風管所第3題】 ‧4-106 題型 4-5-2 保險法第68條、第69條之評析 【98政大民事法組第4題第2小題】 ‧4-109 題型 4-5-3 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 【103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4-110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3小題】 ‧4-112 題型 4-5

-4 進階題─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 【108政大財經法組第5題】 ‧4-115 Chapter 5 保險人給付義務 第一節 主觀承保範圍 ‧5-3 題型 5-1-1 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 【97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5-4 Try again 【107高考第4題第3小題】 ‧5-6 題型 5-1-2 第29條第2項但書應增列「重大過失」及代理人之「故意」? 【90律師第3題】 ‧5-7 題型 5-1-3 使用人之故意、過失相抵【103司法官第2小題】 ‧5-10 題型 5-1-4 以履約保證保險論要保人之故意 【9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5-15 題型 5-1-5 共同被保

險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 【100律師第3題第1小題】 ‧5-19 Try again 【 102 政大財經法組第 4 題第 3 小題】 ‧5-21 題型 5-1-6 第109條第2項故意自殺仍賠條款 【93高考法制第4題】 ‧5-22 題型 5-1-7 第30條履行道德上義務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5-23 第二節 給付數額(不足額、超額保險) ‧5-29 題型 5-2-1 定值保險相關規定是否有不當?【 99律師第4題】 ‧5-30 題型 5-2-2 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93輔大乙組第3題】 ‧5-33 題型 5-2-3 不足額保險【10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4小題】

‧5-35 題型 5-2-4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條款【105年高考法制第4題】 ‧5-37 題型 5-2-5 不足額理賠共保條款【 103高考第3題第1小題】 ‧5-40 題型 5-2-6 保險人查明標的價值、善意超額保險 【9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5-41 題型 5-2-7 善意超額保險應如何理賠?「部分損害」後契約 之效力如何?【90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 ‧5-44 題型 5-2-8 惡意超額保險之效力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5-47 題型 5-2-9 「超額定值保險」的理賠【81司法官第4題】 ‧5-48 Chapter 6 複保險 第一節 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6

-3 題型 6-1-1 司法院大法官第576號解釋【99司法官第3題】 ‧6-4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4題】 ‧6-7 題型 6-1-2 人身保險、消極保險是否有複保險適用? 【98台大丙、辛組第4題】 ‧6-10 題型 6-1-3 消極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醫療收據正本之效力 【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6-13 第二節 複保險之效力 ‧6-20 題型 6-2-1 善意複保險之效力、我國採何種立法主義? 【85司法官第4題】 ‧6-21 題型 6-2-2 善、惡意複保險之效力【88律師第3題】 ‧6-23 題型 6-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善意複保險之效力 【102

律師第3題第1小題】 ‧6-25 第三節 保險競合 ‧6-30 題型 6-3-1 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104律師第3題第3小題】 ‧6-32 題型 6-3-2 不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 【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6-34 Chapter 7 保險代位 第一節 保險代位之目的、適用範圍及限制 ‧7-3 題型 7-1-1 保險代位之目的【89台大丙組第4題第1小題】 ‧7-4 題型 7-1-2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時效【95司法官第4題】 ‧7-6 題型 7-1-3 醫療費用保險是否適用保險代位?全民健保與保險代位 【96台大丙組第4題】 ‧7-9 題型 7-1-4 保險代位之限制【

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7-16 第二節 保險代位之數額 ‧7-19 題型 7-2-1 不足額保險與保險代位、被保險人優先原則 【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7-19 題型 7-2-2 自負額及被保險人優先原則【89台大丙組第4題】 ‧7-21 題型 7-2-3 綜合題─保險代位【85台大丙組第4題】 ‧7-23 第三節 妨礙代位 ‧7-28 題型 7-3-1 妨礙代位【99政大風管所第1題】 ‧7-28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第4題】 ‧7-31 第四節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7-33 題型 7-4-1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98律師第4題】 ‧7-35 題型 7-

4-1 再保險人有無代位權?原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是否 須扣除已受領之再保險金?【101東吳C組第3題】 ‧7-36 Try again 【99台大丙、辛組第1題第3小題】 ‧7-38 Chapter 8 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事故發生及通知義務 ‧8-3 題型 8-1-1 任意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的立法精神有何差異? 【94東吳C組第4題】 ‧8-6 題型 8-1-2 責任保險中何時被保險人負有事故發生通知義務? 【97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8-7 題型 8-1-3 責任保險承保範圍、事故發生後通知義務 【103律師第3題】 ‧8-9 第二節 附加被保險人 ‧8-15 題型

8-2-1 法定附加被保險人、代位權時效 【97律師第4題】 ‧8-15 題型 8-2-2 附加被保險人條款【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8-19 第三節 保險人之參與權 ‧8-24 題型 8-3-1 保險人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8-24 Try again 【100北大第4題第1小題】 ‧8-29 題型 8-3-2 保險人無故拒絕參與和解【99司法預試第2題】 ‧8-31 第四節 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8-34 題型 8-4-1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性質 【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8-34 Try again 【100北大第4題第2小題】 ‧8-40 第五節 保證保

險 ‧8-43 題型 8-5-1 誠實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 【96司法官組第4題】 ‧8-43 題型 8-5-2 損失發現期間條款之效力 【9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8-47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 ‧8-50 Chapter 9 人壽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之保險事故 ‧9-3 題型 9-1-1 主動給付保險金、附約之效力依附條款與誠信原則 【105司法官第3題】 ‧9-3 第二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兒童保單之禁止 ‧9-11 題型 9-2-1 第105條修正前後比較【90司法官第4題】 ‧9-11 題型 9-2-2 兒童保單的容許性、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05條的評析

【94台大丙組第3題】 ‧9-13 題型 9-2-3 法定代理人得否代為行使同意權【104政大第4題】 ‧9-18 題型 9-2-4 第105條、第107條於人壽險及健康險之適用、契約 聯立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9-21 第三節 人壽保險費 ‧9-25 題型 9-3-1 第116條之修正評析【91政大民法組第4題】 ‧9-28 Try again 【9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9-30 題型 9-3-2 往取債務之給付遲延、保險法第116條復效 【108司律第3題第1小題】 ‧9-30 題型 9-3-3 復效時「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 【109台大丙、辛組第2題】 ‧9-

33 題型 9-3-4 保險人於人壽保險費到期未付時對要保人之催告義務 及義務免除【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9-37 第四節 受益人之指定 ‧9-41 題型 9-4-1 受益人之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9-41 題型 9-4-2 受益人變更須以書面通知及保險人同意 【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9-45 題型 9-4-3 受益人同時存在原則【95律師第4題】 ‧9-48 題型 9-4-4 受益權之喪失【9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9-50 題型 9-4-5 受益權與類名指定、危險增加與未通知事項間之因果關係 【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9-54 Try again 【

77司法官第4題】 ‧9-60 第五節 團體保險 ‧9-61 Chapter 10 傷害保險、健康保險 第一節 傷害保險 ‧10-3 題型 10-1-1 意外事故之「外來性」 【105司特、調特、公證人第4題】 ‧10-4 Try again 【86文化第4題第1小題】 ‧10-7 題型 10-1-2 意外事故之「非自願性」 【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10-9 題型 10-1-3 意外事故與故意之舉證責任【100成大乙組第2題】 ‧10-11 第二節 健康保險 ‧10-15 題型 10-2-1 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保險法第127條 【108司律第3題第2小題】 ‧10-15 題

型 10-2-2 健康保險事故、傷害保險之「意外」 【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10-18 題型 10-2-3 日間住院、住院請假與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 【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改編】 ‧10-22 題型 10-2-4 健康保險中住院必要性之認定 【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 ‧10-25 題型 10-2-5 健康保險「復效」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 【10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10-28   九版序   本書歷經八版大幅改版後,本次改版新增109年臺政北法研及108年司律考題,所謂知古鑑今,從考古題的脈絡可以知道近年命題方向,研究所依舊是文章、基本概念各半,國家考試則是側重在實務見解和基

本概念,真要說,109年臺北大財經法研第4題、108年司律保險法第3題第2小題均有在本書八版涵蓋,剩下文章部分,宥於本書厚度媲美Jango老師所著神書《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內容已有諸多基礎觀念、學者文章、實務見解,並整理近年重要修法,實在無法再將過多文章內容置入本書,請讀者體諒,如有餘裕,再請讀者參照筆者所著《文章必考焦點商事法》一書,內有近年重要文章整理。   另外,本書八版有整理葉啟洲教授對於行政院版本的修法草案評析,筆者實在也無法預測立院諸公們何時會通過保險法修法,但考量本書篇幅,因此將內容置於網路上,再請讀者們自行參閱。如有不測,不幸在今年通過保險法修法,筆者會盡速整理修法內容供考

生們急救使用。   回顧19-20年,終於在2019年與桃律壘球隊學長們一起拿下全律杯冠軍,回首過去一年52週,桃律壘球隊每週六練球共計練習46次,扣除年假及天氣因素,可以說是全年無休,學長們睽違20年,能夠在2019年順利拿下冠軍,也是在颳風日曬雨淋下辛苦練球技、體能所帶來的收穫;另外,筆者自高中時起開始支持的劉家及La new-Lamigo也在今年易手轉賣給樂天Rakuten,在告別賽聽著太子6JT說著「再見了我的青春」,發現這樣過了十幾個年頭,轉念一想,雖然不知道寫書的日子還能維持多久,但筆者還是很享受每一次改版嘔心瀝血查詢教科書、文章、實務見解以及交稿後跟責編腦力激盪的過程,也希望自

己繼續保持對寫書的熱情,因為這就是青春啊!   說了這麼多,鑒於每次改版都要有一句看起來很勵志的幹話,想到以前自己看球時都要一邊看一邊罵的總教練諸葛紅中也轉投富爸爸富邦,身為恐怖情吱,在此特別引用紅中今年開季的勉勵:   「天道酬勤」,運氣是給勤快的人,盡了人事才有天命。   一本書的完成,絕對不是一己之力即可達成,感謝出版社主編柔彣的討論與邀請,筆者未來會有第四本書的誕生,敬請期待;也感謝責編肇昌悉心校對並提供許多實務見解,讓本書盡善盡美。感謝學妹紅豆泥在準備研究所過程閱讀本書兩遍還順帶協助提供筆者校稿建議,也恭喜你順利考上台大商法組;感謝本書時常出現的政大財法組型男致和,總是可以在討

論保險法時給我不同想法,也恭喜你順利在今年轉職司法官;感謝讀家「鍾禾」在全律杯提供火力支援;感謝Jango每次都很早開始改版、又改很多內容,讓筆者也開始動筆;感謝台大公法組新星奕華協助影印文章及其女友提供改版寶貴建議;感謝同門耀華、格法以保險實務角度提供建議。最後,感謝我的家人與倩,有你們的陪伴、包容與支持,讓我更堅定的向前行。   溫拿 2020年5月 誌於法服社辦 Chapter 1保險之概念第一節    保險與類似保險壹、    保險制度功能保險制度最大功能在於,將個人生活所遭遇各種人身危險、財產危險及對他人之責任危險產生的損失,分攤消化於共同團體之中。具有減少社會問題,維持社會安定,

促進經濟繁榮之作用。貳、界定「保險」一、保險之性質有別於民法規定各種債之關係,故就其保險權利、義務加以規範而為民法之特別法。若當事人因保險關係發生爭執,應以保險法及其基本理論為準,始依民法規定判斷之。故適用保險法及其理論前,須界定其法律行為是否構成「保險」,以保險為內容之法律行為,即為「保險契約」。二、然而,保險法第1條2僅點出當事人間因保險契約所生給付義務的幾項特徵(交付保險費、負擔賠償財物、因不可預料不可抗力之事故為給付條件),無法充分描述保險制度之要素。三、對此,江朝國教授認為就保險制度之歷史發展及其功能以觀,「保險」可定義為:受同類危險威脅之人為滿足其成員損害補償之需要,而組成之雙務性

且具有獨立之法律上請求權之共同團體。可分為「危險」、「補償需要性」、「共同團體」、「有償性」、「獨立上之法律上請求權」等五要件。參、類似保險?一、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前保險法第136條第2項、第167條第1項將「保險」、「類似保險」並列,然綜觀保險法全文,均未就「類似保險」有明確定義, 文獻上幾乎一致認為係實質上為保險、但形式上或外觀上未使用「保險」之名稱者4,司法實務上亦多採此見解(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金上訴字第9號刑事判決參照)。二、然而,不論係保險契約法或保險業法部分,其所規範者,均限於實質上為保險者;若實質上並非保險,而僅與保險類似,例如:擔保契約、合會契約(民法第709條之1

參照),本毋須由保險法或保險主管機關加以規範或監理之必要。三、因此,2015年2月4日保險法修正第136條第2項、第167條第1項規定,為避免誤會,爰將「類似保險」一詞刪除,此爭議已告確定。題型1-1-1   互助會是否為保險【99政大風管所第2題】據報載,許多「老人互助組織」為幫助窮困無依老人在往生後能妥適善後,遂招攬老人加入會員,並以其月繳會費方式累積金錢。老人往生後,該互助會組織將按其入會年資支付互助慰問金。此等互助組織經營此類業務,是否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試論述之。(25分)

以科技接受模式探討數位牙體使用意願

為了解決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作者朱永綸 這樣論述:

隨著全民健保的實施與經濟條件的提升,民眾開始注重自身健康與外表。在牙科診所方面,在全民健保和總額預算的制度下,衍生出多元的就醫需求,而擴大了牙科的自費市場,目前也是各大設備與牙材公司大家競相投入的區塊,此市場需求對大部分牙科診所而言隱藏了無限商機甚至是主要獲利來源。根據衛生福利部公開資料,截至110年6月在台灣開業的牙醫診所已超過6800家,病患的選擇空間相當大,在台灣牙醫市場早已是消費者導向。醫師的醫術、人員服務品質、看診空間舒適度、診所醫療設備……等等,都有可能是消費者選擇的條件之一。但技術再先進,醫療設備再發達,若沒有病患願意採用一切只是空談,最終還是需要讓病患能夠接受並願意使用。

本研究以數位牙體系統為例,根據Davis (1989)發表之科技接受模式(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研究架構作為基礎、另外加入認知價值及涉入程度分別為中介及干擾變數。以線上問卷調查方式取得研究樣本303份,使用套裝軟體SPSS V.22作為資料分析工具,將所獲得之樣本資料以階層迴歸分析方法驗證本研究假說,本研究結果顯示:1. 科技接受程度與認知價值能力有顯著正相關;2. 認知價值對使用意願有顯著正相關;3. 科技接受程度與使用意願呈現顯著正相關;4. 認知價值對科技接受程度與使用意願間具有部分中介效果;5. 涉入程度在科技接受程度與認知價值間的干擾效

果不成立,最後依統計分析結果提出管理意涵及實務上之建議。

兒科護理學

為了解決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作者梁蕙芳等 這樣論述:

第3章 新生兒及其護理   新生兒期(neonate; newborn)是指嬰兒出生到出生後的28天。對新生兒來說,必須離開母體進入另一個陌生、寒冷,需要獨立面對生理各項調適及變化的外在世界;此段時期若新生兒無法順利適應子宮外的生活,或因產程傷害發生窘迫現象,則其危險性及死亡率都將隨之提升。   關於協助新生兒面臨產後的適應問題,護理人員需具備有正確的評估知識及技巧,了解新生兒呼吸、心臟、腸胃、神經及內分泌等系統之生理變化,維持其生命徵象及避免感染,並協助母親與其建立親密的依附關係(attachment),即親子間之情感連結。 第一節 新生兒特徵 (一)呼吸系統   新生兒的第一次呼吸刺激可能

來自血液pH值的化學改變、環境溫度的刺激、觸覺刺激及分娩的壓迫力量。   1.化學改變:當新生兒出生後,臍帶剪斷、脈動停止,導致血液中二氧化碳濃度上升,氧濃度下降,pH值呈酸性的化學變化,此變化引發刺激衝動,進而傳至延腦的呼吸中樞使之興奮。   2.環境溫度的刺激:因出生後,周圍環境溫度由羊水中的99℉(約37.2℃)降至68 ~ 72 ℉(21?22 ℃),刺激了嬰兒皮膚的末梢神經,而將衝動傳至延髓,表現出有節奏的呼吸。   3.觸覺刺激:過去多以拍打新生兒臀部及足底等較激烈的刺激引發呼吸反應,目前則強調以溫和的全身性撫摸取代之,效果更好。   4.分娩的壓迫力量:胎兒在通過產道時,由肺內擠

出的20 mL的液體,其餘液體很快地由肺血管及淋巴吸收,當胎兒頭部娩出後,因胸部出現反彈(recoil)現象,空氣馬上由呼吸道進入肺中,取代排出的液體。   新生兒的第一次呼吸需40 ~ 70 mmH2O的壓力才可把肺泡完全撐開,但因肺泡表面具有表面張力素(surfactant),可使肺泡在最小壓力下(呼氣時)仍維持部分擴張,因此接下來的呼吸就容易多了,只需要6 ~ 8 mmH2O的壓力。早產兒因缺乏肺表面張力素,使得每次呼氣時肺泡塌陷,無法建立有效的肺餘量及維持有效的呼吸。而剖腹產娩出的胎兒,因未經分娩擠壓的過程,肺液排出量少,液體留滯在肺泡中,也易使其無法順利展開呼吸而導致呼吸窘迫的現象。

(二)心臟血管系統 循環的改變   心臟血管系統在出生後的改變與呼吸系統有密切的相關。出生前,胎兒血液是經由胎盤獲得氣體交換,而出生後,當臍帶被剪斷,新生兒被迫由肺部來獲得氧氣,因而心臟血管系統出現巨大的改變:   1.卵圓孔關閉:新生兒第一次呼吸後,肺動脈擴張、肺血流增加,而使心臟左側回流血量增加,壓力上升,此壓力使卵圓孔自動形成功能性關閉;永久的關閉要到出生數月後才形成。   2.動脈導管關閉:是肺血管擴張時,肺動脈阻力下降,血中氧分壓(PaO2)上升所致;其永久性關閉需時較長,約三星期以後。 3.靜脈導管關閉:是在臍帶切斷後即因血流減少,造成纖維性的閉合。 4.臍動脈閉合形成側臍韌帶、

臍靜脈閉合形成肝圓韌帶。 血液的改變   1.血量:新生兒的血量約80 ~ 110 mL∕每公斤體重,故足月兒總血量平均為300 mL。血量多寡與嬰兒連於胎盤的時間長短有關:因嬰兒出生後子宮收縮,會將額外75 mL的血液推入臍帶,引起新生兒的高血量(hypervolemia),但因新生兒紅血球生成素高,已有過多的紅血球(polycythemic),額外的血液反而增加循環負荷量而導致肺水腫及呼吸困難,故產房護理人員應特別注意出生與夾住臍帶的間隔時間。   2.血球數:嬰兒出生時紅血球計數(RBC)很高,約為6×106個∕mm3,血紅素值(Hgb)為16 ~ 18 g/dL,血比容積(Hct)是4

5 ~ 50%。由於新生兒周邊血液循環相當緩慢,足跟採血的結果常呈現很高的血比容及血色素值,故應在採血前先溫暖嬰兒四肢,使其血液循環量增加,如此便可測得較精確之數值(足跟採血方式見本章第五節)。而紅血球之數量在出生後3個月左右會下降至最低,故應提早於飲食中補充鐵質。此外,新生兒出生時多因產程傷害使白血球數目(WBC)高到20,000 ~ 40,000個∕mm3,雖不是一種感染徵兆,但若伴隨有其他感染徵象,如發燒、蒼白、呼吸困難等,仍不排除視白血球增多為其感染的指標。   3.凝血功能:由於新生兒腸道為無菌狀態,故由腸內微生物所合成的維生素K缺乏,又維生素K為合成第7、9、10凝血因子之必需物質

,故其缺乏將影響新生兒之凝血功能,造成凝血?原時間(prothrombin time;PT)延長。因此,新生兒出生後會立即接受肌肉注射維生素約K 0.5 ~ 1 mg,以預防出血的發生。 Chapter 1緒論 第一節 兒科護理的定義 第二節 兒科護理的發展與趨勢 國內外小兒科學的歷史沿革 國內外兒童健康的相關機構與政策發展 近年社會趨勢的發展與改變 第三節 兒科護理人員的角色與功能 Chapter 2兒童的生長發展與健康照護 第一節 生長發展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兒童的生理發展 第三節 兒童的發展理論 第四節 兒童的發展評估 氣質評估 丹佛發展篩檢測驗 第五節 兒童的營養需求 新生兒及嬰兒

期(0 ~ 1歲) 幼兒期(1 ~ 3歲) 學齡前期(3 ~ 6歲) 學齡期(6 ~ 12歲) 青春期(12 ~ 18歲) 第六節 以家庭為中心之兒科照護 Chapter 3新生兒及其護理 第一節 新生兒特徵 第二節 新生兒評估 阿帕嘉評分表之評估 新生兒成熟度之評估 新生兒身體評估 新生兒行為之評估 第三節 新生兒餵食 第四節 新生兒常見健康問題及護理 鵝口瘡 先天性梅毒 臍帶感染 尿布疹 第五節 新生兒篩檢 名詞解釋 新生兒篩檢之項目 新生兒篩檢之目的 新生兒篩檢之方法與流程 新生兒篩檢疾病個論 Chapter 4高危險性新生兒之護理 第一節 高危險性新生兒之定義 第二節 高危險性新生兒之

評估 第三節 早產兒護理 第四節 常見高危險性新生兒及其護理 高膽紅素血症 呼吸窘迫症候群 胎便吸入症候群 新生兒敗血症 壞死性腸炎 嬰兒猝死症候群 Chapter 5住院病童之反應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之住院壓力、反應及其護理 第二節 與兒童溝通之要點與技巧 第三節 兒童住院對家庭之影響及其護理 第四節 住院過程的護理 入院前準備 入院護理 住院期間護理 出院護理 Chapter 6慢性病兒童及其家屬之護理 第一節 慢性病兒童照護的趨勢 以家庭為中心的照護 以發展特色為中心的照護 促進正常化 第二節 慢性病對不同年齡層兒童之衝擊與因應 嬰兒期(出生後28天 ~ 12個月) 幼兒期(1 ~ 3歲

) 學齡前期(3 ~ 6歲) 學齡期(6 ~ 12歲) 青春期(12 ~ 18歲) 第三節 慢性病對兒童家庭之衝擊與因應 父母 手足 第四節 慢性病兒童學校生活之適應 Chapter 7瀕死、死亡、哀痛兒童之護理 第一節 兒童對死亡的概念 第二節 兒童對瀕死、死亡、哀痛的心理歷程 第三節 對瀕死、死亡、哀痛兒童及其家屬的護理 死亡前 死亡時 死亡後 Chapter 8兒童傳染性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傳染病的傳播因素 第二節 兒童之預防接種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傳染性疾病及其護理 病毒引起的傳染病 麻疹 德國麻疹 嬰兒玫瑰疹 腮腺炎 水痘 脊髓灰白質炎 日本腦炎 單純?疹 腸病毒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巨細胞病毒感染 登革熱 細菌引起的傳染病 白喉 百日咳 破傷風 猩紅熱 流行性感冒嗜血桿菌感染 Chapter 9兒童呼吸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呼吸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呼吸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的呼吸治療 氧氣治療 胸腔物理治療 抽吸 第四節 兒童常見之呼吸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上呼吸道疾病 中耳炎 哮吼 扁桃腺炎 下呼吸道疾病 肺炎 細支氣管炎 氣喘 Chapter 10兒童循環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循環系統之生理特徵 心臟的解剖構造 心臟的傳導系統 胎兒時期循環系統的特徵 出生後循環系統的變化 第二節 循環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先天性心臟病之治療 內科治療

手術治療 第四節 兒童常見之心臟疾病及其護理 先天性心臟病 非發紺性先天性心臟病 發紺性先天性心臟病 先天性心臟病童之一般護理處置 先天性心臟病童之手術相關護理處置 後天性心臟病 風溼熱 川崎氏症 充血性心衰竭 Chapter 11兒童血液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血液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血液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血液疾病及其護理 貧血 再生不良性貧血 海洋性貧血 缺鐵性貧血 鐮狀細胞性貧血 血友病 特發性血小板減少紫斑 Chapter 12兒童內分泌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內分泌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內分泌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內分泌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第一型

糖尿病 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 甲狀腺機能亢進 生長激素缺乏症 尿崩症 性早熟 Chapter 13兒童消化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消化系統之生理特徵 兒童消化系統之胚胎發育情形 兒童消化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消化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消化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唇裂與裂 食道閉鎖和氣管食道廔管 急性腸胃炎 幽門狹窄 腸套疊 先天性巨結腸症 肛門閉鎖 胃食道逆流 膽道閉鎖 腹股溝疝氣 Chapter 14兒童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泌尿生殖系統之生理特徵 泌尿系統 生殖系統 第二節 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泌尿生殖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泌尿道感染

急性腎絲球腎炎 腎病症候群 腎衰竭 急性腎衰竭 慢性腎衰竭 隱睪症 尿道下裂 包莖 Chapter 15兒童神經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神經系統之生理特徵 神經系統的保護構造 頭骨 腦脊髓膜及腦脊髓液 血液循環及血腦屏障 神經系統 腦 脊髓 周邊神經系統 第二節 神經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神經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痙攣發作性疾患 癲癇 熱性痙攣 水腦 脊柱裂 腦膜炎 雷氏症狀群 腦性麻痺 妥瑞氏症候群 Chapter 16兒童肌肉骨骼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肌肉骨骼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肌肉骨骼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肌肉骨骼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骨折 發展性髖

關節發育不良 脊柱側彎 成骨不全症 畸形足 重症肌無力 幼年型類風溼性關節炎 杜馨氏肌肉失養症 Chapter 17兒童癌症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癌症的盛行率及其發生原因 第二節 兒童癌症的評估 第三節 兒童癌症的臨床治療 外科手術 化學治療 放射線治療 造血幹細胞移植 第四節 兒童常見之癌症及其護理 腦瘤 淋巴瘤 何杰金氏症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威爾氏腫瘤 神經母細胞瘤 白血病 骨腫瘤 Chapter 18兒童皮膚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皮膚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皮膚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皮膚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脂漏性皮膚炎 接觸性皮膚炎 異位性皮膚炎 燒傷 Chapter

19兒童免疫系統疾病及護理 第一節 兒童免疫系統之生理特徵 第二節 免疫系統疾病兒童之評估 第三節 兒童常見之免疫系統疾病及其護理 食物(或藥物)過敏 過敏性鼻炎 全身性紅斑性狼瘡 Chapter 20兒童安全維護與事故傷害之預防 第一節 事故傷害的分析 第二節 常見事故傷害之預防及處理 跌倒 窒息 溺水 車禍 中毒 中暑 凍傷 割傷、刺傷 咬傷、螫傷 第三節 嬰幼兒急救及護理 創傷評估 心肺復甦術 嬰幼兒呼吸道阻塞處理 Chapter 21兒童及青少年心理社會健康問題之護理 第一節 智能不足 第二節 兒童虐待 第三節 青少年憂鬱症 第四節 注意力缺損過動症 索引   本書在內容架構的編排

上,延續過去兒科護理傳統的學習層次之精華,並符合教育部課程標準;然又根據我國最新兒科照護趨勢及臨床照護情形,並搭配國際北美護理診斷協會(NANDA International)最新護理診斷而編寫,使本書內容符合最新的社會與臨床實務情況。透過深入淺出的描述,使原本艱深的專業課程好讀易懂,讓讀者在實習或往後臨床工作時的資料佐證上,亦能將本書作為其建立知識的基礎。 本書共計21章,章節內容特色如下:   .各章大綱以章節架構圖呈現於章首,內容主要含括:兒童生理特徵、評估與常見問題及護理三部分的介紹。   .為方便初學者入門,各章設有學習目標以引導學習方向。   .為因應近年社會趨勢,特闢〈兒童及青少

年心理社會健康問題之護理〉一章,對智能不足、兒童虐待、青少年憂鬱症及注意力缺損過動症進行介紹,使護理科系學生對一般醫院臨床照護以外的情況得以有更多認識。   .特別加入許多臨床照護儀器與病徵之圖與照片,其中適合以彩色加強呈現者,更收入書末全彩照片,方便參照;而第十章〈兒童循環系統疾病及護理〉中需呈現充氧血、缺氧血的圖片亦以彩色呈現,加深學習印象。   .文中較為繁瑣的資料,在編排時特別整理為表格,使讀者方便記憶;並編入護理指引、我想知道等提示,包含臨床照護上之重要事項,使讀者於了解知識時能獲得更多角度的啟發。 ?配合護理師、護士國考,將重點以粗體字加以編排,適合作為考試準備的利器。同時,各章末

均附有課後復習,出題依據為國考常考題或各章重點,讓讀者在讀完整章後,能迅速且有效地評值學習成效。   .本書附有附錄資料共十一篇,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全民健保兒童健康篩檢給付時程及服務項目表、丹佛嬰幼兒發展篩檢測驗、兒童生長曲線圖、每日飲食指南、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兒童少年受虐待暨被疏忽研判指標(成案標準)……等,提供讀者參考。   .書末編有中英索引,方便讀者查詢書中重要名詞。   期望本書的推出,能為護理科系師生帶來學習的樂趣與使用上的便利,並祈不吝賜教。 華杏編輯部 謹誌 2007年4月

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使用健康存摺與成功老化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健保依附查詢的問題,作者蔡幸娟 這樣論述:

本研究目的在於探討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與使用健康存摺與成功老化之關係,並比較不同背景變項在成功老化成效之差異。採用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為台南市、高雄市參與樂齡學習中心課程學員,以立意隨機方式抽取有效樣本512人,有效回收率85%。主要測量變項包括:信度分析、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敘述性統計、皮爾森相關分析、與迴歸分析等進行資料處理,獲得研究結果,如下:壹、樂齡學習者的社會支持以「訊息性支持」占最多數;貳、樂齡學習者的使用健康存摺以「認知有用」層面占最多數;參、樂齡學習者使用健康存摺與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自覺健康狀況等變項有關;肆、樂齡學習者的成功老化以「終生學習」得分較

佳;伍、樂齡學習者的成功老化與性別、教育程度、自覺健康狀況等變項有關;陸、樂齡學習者的使用健康存摺與成功老化具有正相關;柒、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及使用健康存摺對成功老化具有預測力;最後根據研究結論,提供樂齡學者、樂齡教育機構及政府部門、後續研究者變項、對象、方法之進一步研究借鏡。關鍵詞:樂齡學習者、社會支持、健康存摺、成功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