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政豪寫的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11版) 和林政豪的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10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高仁川所指導 黃霈瑜的 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2020),提出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空氣污染防制法、聯邦主義、合作式聯邦主義、潔淨空氣法、協力合作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臺北市立大學 人文藝術學院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公民與社會教學碩士學位班 高光義所指導 張育倫的 教師職業工會之組織與運作的困境 (2016),提出因為有 教師職業工會、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團體協商、勞資爭議、搭便車、會務假、強制入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11版)

為了解決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作者林政豪 這樣論述: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明明已經念完一本厚厚的民法總則,明明已經上完一輪又一輪的面授或函授課程,但在面對考卷時,仍然不知道如何下筆嗎?這本書用大量的題目,手把手的帶你了解——如何審題、如何開標、如何架構、如何作答。讓你將來面對考題的時候,不再回想起那個被國考巨人支配的恐懼。   這本書的使用方式   這本書收錄了近年各類國家考試的題目,同性質的題目其實也蠻多的,如果讀者對相同考點的考題已經麻痺了,可以趕快跳過,進到下一個單元,不用硬著拳頭每題都做完,可以留下一些題目以後複習的時候做。如果是不熟悉的考點,則可透過大量類似的題目去練習,慢慢理解這些爭點要如何處理。   什麼樣的

人適合買這本書?   本書的考題並「不包括」近年律師、司法官二試的題目(請右轉正好的民法解題書進階篇),因此對於以律師、司法官、法研所為目標的讀者來說,這本書難度確實偏低。但若讀者對於律師、司法官的考題研讀起來覺得頗為吃力,也可以透過這本書建立基礎答題意識,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於以高考、普考、司法特考、其他各類國家考試、甚至轉學考為目標的讀者,這本書的題目及解題思考,絕對可以幫你在各個考試攻城掠地搶分數。   謝謝願意給這本書機會的你。

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流量為王!迎接TikTok時代:百萬播主實戰上線,TikTok經營操作大公開」介紹

訪問作者:蕭聰傑 HUGO

內容簡介:
  領先二步是先烈,領先一步是先驅!
  站在全球短視頻龍頭的肩膀,一起在TikTok浪尖上再創事業新高峰。

  自媒體當道,運用TikTok建立個人品牌,百萬粉絲不是夢。
  《紐約時報》曾將此App 評為「可能是現存唯一真正令人愉悅的社交網路……,成功催生了大批影響力人物,這些用戶擁有數百萬粉絲,在青少年中有著家喻戶曉的地位」,其國際市場影響力已超越騰訊。
  TikTok 因COVID-19 疫情,在全世界的居家令下,成為當時(2020 上半年)全球手機應用程式下載量第一名。

  迎接5G 時代,短視頻思維當道
  影片已經超越傳統娛樂媒體的角色,成為主流傳播,也成為現代年輕人的重要表達媒介。
  透過自媒體經營個人品牌,有些人可以成功建立自己的專業形象,從而找到更多商業機會或職涯貴人,甚至有專業的自媒體經營者透過系統化的知識教學,在「數位學習」趨勢正興盛的現在成功變現!

  官方認證銀牌播主的超導流教戰攻略
  就算是新手上路,也能夠坐擁流量池的第一步!
  每一個影片誕生的初期都在一個初級流量池內,影片會被推薦給那些最有可能對內容感興趣的用戶。然後,根據第一批用戶對影片產生的行為回饋,機器會生成對影片品質的評價,從而決定影片是否進入下一個流量池,並獲得更大的流量推薦。
  對TikTok來說,點讚量、評論量、轉發量、完播率是爆紅關鍵!

  數據思維:熱搜無權限,成功無上限
  數據時代下,經營頻道都應講究「成效」,所有影片都應能獲取數據資料,但真的有正確「解讀」數據的人少之又少,甚至連「累積數據」的方式都是錯誤的。
  換句話說,你正拿著錯誤的數據得到錯誤的結論,並執行錯誤的創作策略。本篇告訴你,在TikTok裡該如何取得數據,如何因應數據思考策略。
  看懂數據,才能把流量變現金!

作者簡介:蕭聰傑 HUGO
◎學歷:英國財管碩士

◎專業經歷
勁牛學院聯合創辦人
TikTok官方認證創作者
中華網紅自媒體發展協會常務理事
麥肯錫外聘稽核
美爽爽化妝品財務長
出版社財務顧問、理財顧問
ERP導入系統整合

◎榮譽事蹟
TikTok一個月百萬流量頻道:「財富小百科」

  2020年2月26日開始TikTok 創作,在摸索中成長;開始時以圖文加上音樂的方式呈現視頻,提供會計、財務等專業知識予用戶,幸運地在同年4 月即獲得TikTok 邀約申請銀牌創作者,5 個工作天即入選為銀牌創作者。

  2020 年4 月成為第102 個官方核准的銀牌創作者,到2021 年3 月將近一年的時間,只有133 個TikTok 官方核准的銀牌以上創作者;增加的21 個創作者中,另有5 個官方核准創作者是由我協助達成。

  2020 年6 月,開始陷入和其他創作者一樣的困境,因為持續付出並沒有得到相對的回報;TikTok 也沒有任何獲利的管道,不少優質的官方認證創作者因為無法獲利而退出TikTok。

  由於會計財務出身,對數字的敏感度極高,開始研究中國大陸抖音,蒐集很多數據,發現TikTok 簡直是當年Facebook 的翻版,甚至於未來發展更甚於當年的Facebook;同年,除了輔導4 位創作者達到銀牌認證,也開始將所學建立一套SOP。

  創作者想達到官方認證並不難,只要知道方法,再來就是堅持信念持續創作,貢獻價值給平台及用戶,時間會證實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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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為了解決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作者黃霈瑜 這樣論述: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在於,梳理我國現行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關於權限劃分之相關法制爭議,並藉由美國法中聯邦主義的子概念——合作式聯邦主義的運作,嘗試尋找在我國現行法制框架下,中央與地方建立合作關係的路徑。本文的研究方法為兼採「文獻資料蒐集分析」與「比較法制研究」交錯並行的方式,在我國法的部分,聚焦討論《憲法》、《地方制度法》與《空氣污染防制法》; 美國法的部分,則以聯邦主義的內涵及《潔淨空氣法》為主軸。本論文觀察現行權限劃分的相關標準,發現不論是《憲法》、《地方制度法》或各專業法律中,在權限劃分的標準上都有規範模糊、規範重疊與規範不足之處,直接導致在現代行政事務趨於繁雜的情況下,現行的劃分標準出

現了困境。而本文參考釋字第 738 號解釋要旨中,多數意見肯認中央與地方之間存在「競合立法之空間」,輔以學說論述,推論事務性質之劃分,除了中央權限事項、地方權限事項外,存在「共管事項」,在共管事項內,中央與地方應以協力合作為原則,推行國家行政任務。經由美國法制之比較研究,本文認為合作式聯邦主義中,以聯邦政府為框架性立法,州政府作為聯邦環境法規的前線執行者,並透過環境計畫橋接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功能與行政措施,應得作為我國空污治理領域中,以協力合作為前提的治理模式借鏡。在本論文討論的指標性案例——台中火力發電廠案中,本文認為系爭案件為兼具能源政策考量與環境治理考量之共管事項,中央與地方間應透過共管

事項之運作程序,事前針對管制標準、許可證審查等相關細節事項進行溝通協調,並透過地方擬定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之,形成實質上的協力合作關係。

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10版)

為了解決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作者林政豪 這樣論述:

  最白話的語言,但不失專業的思考   最詼諧的語氣,仍擁有豐富的內容   從審題、架構到下筆一氣呵成,並且幫各位補充相關的概念與爭點,   期待讓您澈底征服民法總則的考試卷。   唸完厚厚的民法總則,卻不知道怎麼表達嗎?   面對密密麻麻的考卷,卻不知道如何下筆嗎?   這本書,也許是您的解藥。   這次改版,新增題目還是很多,   夠讓你一練再練,   練到膩練到吐練到想哭練到神經失調,   覺得自己不會寫題目嗎?   給這本書一個機會吧。   作者簡介 林政豪   律師   大學講師   台大法律碩士   一個每天都被截稿日期追殺的人,夢想是睡到自然醒然後放空一整天,喜歡各種

宅的事物,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像金牌特務裡的人一樣帥;最討厭的食物是茄子,最喜歡吃的東西是媽媽煮的飯,自從林依晨結婚之後,最喜歡的藝人出現了空缺,整個空虛寂寞覺得冷(拭淚)。希望這本書可以給各位小小收穫,也希望以後不會再被編輯追殺了。 本書使用方法 1 舉例來說 5 體系圖 9 關於民法109年的修正 13 Chapter1權利與法律行為 Topic1 權利的內容1-3 1.1.1 民法的中心思想是個「人」—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95司特—書記官(四等)】 1-8 1.1.2 媽!我上封面了!—人格權被侵害之救濟【89司特—書記官2(四等)】 1-10 1.1.3 漏水的空中花

園—法人的侵權責任【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 【97高考—法制(三級)】1-17 【106鐵特—材料管理(高員三級)】1-18 【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1-19 【109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0 1.1.4 處分的意義—處分行為之分類【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22 1.1.5 抽象的人別說痛苦—法人之慰撫金請求權【108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24 【103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26 1.1.6 民法的任督二脈—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102地特─戶政(三等)】 1-30 Topic2 權利主體與客體1-32 1.2.1 真是毒到臍帶裡啊

!—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特—司法事務官1(三等)】 1-46 1.2.2 亡者再臨—死亡宣告之效力【100軍法官】1-49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52 【103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53 【107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54 1.2.3 剩下的果實—物權之歸屬【102高考─戶政(三級)】 1-56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56 【103地特─戶政(三等)】1-57 【103原特─地政(三等)】1-58 【104地特─法制(三等)】1-60 1.2.4 這裡有批土地好便宜!—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61 【99高考─一般行政(

三級)】1-63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64 【102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65 1.2.5 不懂事的董事—董事代表權之限制【100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67 1.2.6 再不幫員工投保嘛—法人之侵權責任【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70 1.2.7 重起爐灶—死亡宣告之效力【102高考─戶政(三級)】 1-73 【108地特—戶政(三等)】1-75 【109地特—地政(三等)】1-76 1.2.8鋪路種稻好農民—物之所有權歸屬【10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78 1.2.9假董事真盜採—法人之侵權責任【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81 T

opic3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㈠:行為能力1-84 1.3.1 電子遊戲機的奇幻旅程—無行為能力人的行為【101普考─財稅行政】 1-95 1.3.2 好汽水,不買嗎?—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92司特—書記官(四等)】 1-97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99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99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00 【107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02 1.3.3 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與詐欺【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03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5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

-106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07 【106地特─地政(三等)】1-108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09 1.3.4 酷炫小神童—行為能力【95司特—公證人(三等)】 1-110 【103民間公證人】1-114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114 1.3.5 偶像團體你良心不會痛嗎—限制行為能力人【108身特—書記官(四等)】 1-116 【98稅特─財稅行政(四等)】1-118 【94司法官(節錄)】1-119 【103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120 1.3.6 小豬撲滿夢遊仙境—行為能力與不當得利【100高考─戶政(三級)】 1-121 【10

5地特—戶政(三等)】1-123 【105身特—戶政(三等)】1-123 1.3.7 先別說這個了,你聽過系學會嗎?【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25 【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28 1.3.8 這麼年輕結婚好嗎?限制行為能力人之行為能力【102地特─戶政(三等)】 1-129 【103地特─戶政(四等)】1-131 【102家調官(三等)】1-131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132 【104高考─戶政(三級)】1-133 【109地特—地政(三等)】1-133 1.3.9 你的錢就是我的錢?輔助人的權限【102司特—書記官(三等)】 1-135 【102身特

─書記官(四等)】1-137 【102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137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138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138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139 【107地特—戶政(四等)】1-140 1.3.10 別人笑我太瘋癲—受監護宣告之人的行為能力【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41 【103家調官(三等)】1-143 【103地特─財稅行政(四等)】1-144 【102原特─地政(三等)】1-144 【102原特─財稅行政(三等)】1-145 【108普考—財稅行政】1-146 1.3.11 這個高中生也太有錢—法律行為之效力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47 1.3.12 好像很厲害的競技自行車—受輔助宣告人所為法律行為的效力【105民間公證人】 1-150 【105地特—戶政(四等)】1-152 【105地特—地政(三等)】1-153 【107高考—戶政(三級)】1-154 1.3.13 土豪的小金庫—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105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156 【106普考—財稅行政】1-159 1.3.14 愛上法藍瓷—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106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 1-161 1.3.15 好心的富二代—輔助宣告【10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166

1.3.16 追風機車—限制行為能力人【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168 【108地特—戶政(三等)】1-170 Topic4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㈡:意思表示健全無瑕疵1-172 1.4.1 最美麗的歐巴桑—意思表示錯誤【105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187 【105原特—地政(三等)】1-189 1.4.2 房東業障重—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6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1-190 【102鐵特─運輸營業(員級)】1-193 【104升官等─戶政(薦任)】1-193 【104地特─戶政(三等)】1-194 1.4.3 矮額,又噴又射的,好糟糕—意思表示錯誤【91律師】 1-

195 【10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1-199 1.4.4 善意的人可以拿走賓士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8原特—地政(三等)】 1-201 【102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03 【102高考─地政(三級)】1-204 【106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05 【107高考—戶政(三級)】1-206 【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1-207 1.4.5 無聲的謊言之不作為詐欺—受詐欺之意思表示【改編自91司法官】 1-209 【102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211 【102稅特─財稅行政(三等)】1-213 【102關特─財稅行政(三等)】1-214 【107身特

—一般行政(三等)】1-215 1.4.6 路不拾遺的好學生—法律行為【102郵政升等─業務類(員級晉高員級)】 1-217 1.4.7 引狼入室—錯誤、被詐欺之意思表示【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18 【102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221 1.4.8 撤一個不夠不會撤兩個嗎?—詐欺、無權處分、善意取得【109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222 【105普考—戶政】1-228 1.4.9 複製品全面進攻—錯誤之意思表示【9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229 【97高考─公產管理(三級)】1-232 【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232 【103鐵特─事

務管理(高員三級)】1-234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34 【107鐵特—運輸營業(高員三級)】1-235 1.4.10我全不要!—被詐欺、錯誤之意思表示【108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36 【102郵政升等─業務類(佐級晉員級)】1-238 1.4.11我賣屋、你隨意—通謀、詐欺與代理【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239 1.4.12都是碳粉惹的禍—錯誤與不當得利【109鐵特—運輸營業(員級)】 1-243 【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1-245 1.4.13「叩叩叩~(敲門)」—對話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46 【1

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49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250 【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251 1.4.14真真、假假、當他夢一場—錯誤之意思表示【102地特─法制(三等)】 1-252 【102地特─戶政(四等)】1-255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255 【10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256 1.4.15有看沒有懂—對話與非對話之意思表示【104普考─戶政】 1-257 【108地特—戶政(四等)】1-260 1.4.16 A畫事件簿—被脅迫之意思表示與無償無權處分【105司特—書記官(四等)】 1-261 【105身特—戶政(三等)】1-

264 【109高考—戶政(三級)】1-265 1.4.17 手指粗的人都懂—意思表示錯誤【105身特—書記官(四等)】 1-266 1.4.18 我看透了他的心—單獨虛偽意思表示【107家調官(三等)】 1-268 1.4.19 世事險惡、心存善念—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72 1.4.20 世事險惡,聽爸媽的話—被詐欺之意思表示【10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275 1.4.21 誰比較可憐—被脅迫之意思表示與善意第三人【107原特—地政(三等)】 1-278 1.4.22 不說就是騙?—被詐欺之意思表示、第三人詐欺【107地特—法制(三等)】 1-2

81 1.4.23 眾裡尋他千百度—意思表示之瑕疵【107地特—戶政(四等)】 1-284 1.4.24 看得到但繼承不到的房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109原特—地政(三等)】 1-287 Topic5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㈢:標的可能、確定、妥當、適法1-290 1.5.1 摸魚摸到大白鯊—脅迫與公序良俗【88司特—書記官(四等)】 1-293 【104家調官(三等)】1-296 1.5.2 敢賭不敢輸—脫法行為【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1-297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299 【106高考—財稅行政(三級)】1-301 【106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302 1.5.

3 老師在講有沒有在聽(摔筆)—暴利行為【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304 【104升官等─一般行政(薦任)】1-306 1.5.4 理髮廳的戰爭—公序良俗之解釋【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307 【104原特─一般行政(三等)】1-310 【105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1-311 【105鐵特—地政(高員三級)】1-312 【106身特—財稅行政(四等)】1-313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314 【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1-315 【106身特—地政(三等)】1-316 1.5.5 不能處分的A房地—不融通物與善意取得【109地特—財稅行政(三

等)】 1-318 Topic6 法律行為之特別生效要件1-321 1.6.1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條件之效力【100司特—書記官(四等)】 1-324 【96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27 【104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27 【109地特—戶政(三等)】1-329 1.6.2 這年頭還有人在用電報嗎?—期限【94律師檢覈1】1-330 Topic7 法律行為之效力1-333 1.7.1 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不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得否撤銷【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1-338 1.7.2 未成年人比較好騙?—無效法律行為之撤銷【104司特—公證人(三等)】 1-341 【9

9高考─一般行政(二級)】1-342 Topic8 權利的行使1-343 1.8.1 工廠保衛戰—權利濫用【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級)】1-346 1.8.2 生命的重量—緊急避難【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1-349 【106普考─戶政】1-351 Chapter2代理與無權處分 Topic1 代理2-2 2.1.1 你今天買房子了嗎?—代理權授與之方式【94律師檢覈2】 2-9 【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14 【104升官等─戶政(薦任)】2-15 2.1.2 不能信賴就是不能信賴—代理權之撤回【108普考—戶政】 2-16 2.1.3 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代理【104鐵

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 2-18 2.1.4 為畫走天涯—代理人受脅迫之意思表示【10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19 2.1.5 假和解真詐財—代理人受詐欺【100高考─地政(三級)】2-22 【104地特─地政(三等)】2-24 【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24 【106地特—財稅行政(四等)】2-26 Topic2 特殊之代理行為2-28 2.2.1 你今天買花瓶了嗎?—無權代理【99司特—書記官(四等)】 2-35 【100稅特─財稅行政(三等)】2-39 【102高考─戶政(三級)】2-39 【103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2-39 【104家調官(三等)】2-4

0 【104高考─法制(二級)】2-41 【105地特—戶政(三等)】2-42 【107原特—地政(三等)】2-42 2.2.2 我要賣掉你的房子—無權代理、表見代理【109高考—地政(三級)】 2-44 2.2.3 嘴上無毛,辦事不牢—無權代理【99高考─地政(三級)】 2-47 【103原特─一般行政(三等)】2-50 【103高考─一般行政(二級)】2-51 【103高考─戶政(三級)】2-52 2.2.4 乙你怎麼還是不學好—表見代理【105高考—一般行政(二級)】 2-53 【106地特—戶政(三等)】2-56 【107司特—書記官(三等)】2-58 2.2.5 我說刻就刻—越權代理

與表見代理【108司特—書記官(三等)】 2-59 2.2.6 不愧是A牌手機—越權代理、授權的無因性【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2-62 【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2-66 2.2.7 我是金城武—冒名代理【106原特—地政(三等)】 2-68 2.2.8 5歲就晉升有產階級—自己代理【106司特—書記官(三等)】 2-71 2.2.9 我等你,半年為期—無權代理、越權代理【107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2-72 2.2.10 說好的代理權呢—無權代理之損害賠償責任【109司特—公證人(三等)】 2-75 【107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78 2.2.11 一刷解千愁—

冒名代理【107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79 2.2.12 從未獲得的代理權—無權代理【107地特—地政(三等)】 2-82 2.2.13 好傻好天真的乙店員—表見代理、使用人被詐欺【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84 2.2.14 最相信哥哥了!—隱藏行為與越權代理【10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2-88 Topic3 無權處分2-91 2.3.1 我的土地你的抵押—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08原特—地政(三等)】 2-95 【102身特─一般行政(三等)】2-97 【103關特─財稅行政(三等)】2-98 【106原特—一般行政(三等)】2-99 【108原特—地政(四等)】2

-100 2.3.2 卡打掐—無權處分【100高考─戶政(三級)】2-101 【102普考─戶政】2-103 【102升官等─法制(薦任)】2-104 【104高考─地政(三級)】2-105 【104升官等─法制(薦任)】2-106 【108原特—財稅行政(四等)】2-106 【109高考—一般行政(三級)】2-108 【109司事官—營繕工程事務組(三等)】2-109 2.3.3民法第118條第2項的類推適用【99高考─財稅行政(三級)】 2-110 【102家調官(三等)】2-113 【103地特─地政(三等)】2-115 2.3.4在知道跟不知道之間—善意之認定、借名登記【108高考—公

平交易管理(三級)】 2-116 2.3.5一債二賣—債權雙重讓與的效力【106身特—財稅行政(三等)】 2-119 2.3.6電腦在哪兒—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無權處分【108地特—地政(三等)】 2-120 Topic4 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2-123 2.4.1 爸爸的電腦—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105高考—戶政(三級)】 2-124 【106稅特—財稅法務(三等)】2-127 2.4.2真的很曖昧的170與118—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87司特—書記官(四等)】 2-129 【102高考─法制(三級)】2-131 【103司特—書記官(四等)】2-132 Chapter3消滅時效 3.1 已登記

不動產回復請求權之消滅時效【92律師檢覈】 3-7 【104地特─戶政(四等)】3-10 3.2 欠錢一時爽—利息是否屬於從權利【108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3-11 【104退役轉任─一般行政(三等)】3-13 【104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3-15 【102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3-16 【106地特—戶政(三等)】3-17 3.3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90司法官】 3-18 【102原特─一般行政(三等)】3-21 【105地特—戶政(四等)】3-22 【109原特—財稅行政(四等)】3-23 3.4 消滅時效之中斷【99高考─法制(三級)】 3-24 【103高考─

一般行政(三級)】3-27 【105身特—地政(三等)】3-28 【103司特—公證人(三等)】3-29 【103地特─戶政(三等)】3-30 【103高考─地政(三級)】3-31 【102普考─戶政】3-31 【105原特—財稅行政(四等)】3-32 【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3-33 【106地特—一般行政(三等)】3-34 【10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3-35 3.5 我在檯面上覆蓋一張假扣押裁定—假扣押與中斷時效【108高考—一般行政(三級)】 3-36 3.6 打小孩啊~快報警啊!—消滅時效不完成【100司特—公證人(三等)】 3-39 【101高考─法制(三級)】3-42

【10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3-42 【109普考—戶政】3-43 3.7 長生不老的請求權—未定期限消費借貸返還請求權之時效起算點【105司法官(節錄)】 3-45 3.8 要告一起告—連帶債務與消滅時效【108普考—財稅行政】 3-47 【105司特—書記官(四等)】3-50 【106司特—書記官(四等)】3-51 3.9 洪師父大戰龍捲風—消滅時效之中斷【106地特—戶政(四等)】 3-53 3.10 此訴非彼訴、此認非彼認—消滅時效之中斷【107司特—書記官(四等)】 3-58 3.11 支付利息等於承認債務?—時效中斷與利息之消滅時效【109原特—地政(三等)】 3-62 【1

07身特—書記官(四等)】3-64 【109身特—執達員(四等)】3-65 3.12 模具製造商—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107高考—財稅行政(三級)】 3-67 【108原特—財稅行政(三等)】3-70 【109司特—公證人(三等)】3-71 索引 Ⅰ 序   終於來到第10版了啊。   一本書在市場上能夠連續改版10年,要感謝的人太多了,但最重要的還是各位願意拿起這本書的讀者,沒有你們,這本書不可能活到現在。   12年前,筆者剛考上律師。第一次見到小梁,他跟我說了「解題書」的企劃,在當時這真的是很酷的東西,我也試著寫了人生的第一本書〈債法題型破解〉(也就是現在

的〈這是一本民法債編解題書〉)。   11年前,讀享創立,小梁再度向我邀稿,於是寫下了這本〈這是一本民法總則解題書〉,還記得第一版好薄一本,跟現在的肥厚比起來,大概就是花生吐司升級成花生厚片吧,雖然更厚,但一樣好吃。   市場上對這本書的反應一直都很不錯,為了感謝大家的支持,我也更努力改版,每年都把最新的民總考題全部解起來(這也是這本書胖如此快的原因),盡可能展現出最大的改版誠意,也希望讀者能感受到。   而且每次在改版的時候,也會把之前解過的題目再看一次,因為每年的我都比過去的我還要強(這什麼熱血的台詞啦),盡可能的把錯誤修正、並補充遺漏的考點及新見解,希望能將最完整的一面呈現給各位,

讓大家心甘情願地把錢錢變成這本酷酷的東西,也希望這本書真的能帶給各位幫助。   10年過去,希望當初買這本書的讀者,都能從裡面得到一點收穫。對於現在拿者這本書的你,我也衷心希望這本書能作為你上榜的一塊墊腳石。作為一本國考用書-尤其是解題書-就是要想辦法讓讀者了解怎麼考試、寫題目,這本書就是本著這樣的初衷撰寫而成,第一版是、第十版更是。   最後,希望我們都能成為更好的人。   林政豪律師aka正好 2021.4.19@自宅

教師職業工會之組織與運作的困境

為了解決你 沒有 存 取 的權限的問題,作者張育倫 這樣論述:

2010年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啟了教師擁有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的教育新紀元,不過教師組織工會,相較於一般工會在適用勞動三法時仍受若干其他的限制,以至於影響教師工會組織運作及發展,因此被戲稱為「跛腳工會」。  本研究藉由文獻分析、質性研究訪談法,以教師職業工會幹部、學校行政人員為訪談對象,了解教師職業工會組織與權限,探討教師職業工會運作在勞動三權上的問題及組織面與運作面的困境。關於勞動三權,本研究發現教師職業工會的勞動三權不完整,產生運作上很多問題,例如團結權方面:不能組企業工會,連帶沒有會務假、無法代扣會費、不能強制入會等,也難避免搭便車效應。協商權方面:協商過程冗長,要

經上級主管核可、協商雇主認定有爭議、協商議題有侷限。爭議權方面:勞資爭議處理程序會員普遍不熟悉,相較於行政立場居弱勢,而且不能罷工。  關於教師工會組織運作上的困境,本研究發現下列數點:1.教師本身對勞工身分自我認同與勞動意識較不足。2.工會與政府(勞動局、教育局) 關係緊張、學校行政對待工會消極。3.教師會、職業與產業工會間相互較勁,「工會」專業形象尚未深植人心。4.組織應加速新陳代謝,並加強幹部團體協商與勞資爭議專業能力。5.對分會及會員間資訊傳達應清楚,落實組織內民主機制,增加會員組織認同。  最後依據本研究成果,對教育行政及教師職業工會提出具體建議,以提升教師職業工會的組織與運作效能,

並提供修訂教育法規及勞動三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