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陳國慈,李應平,林欣誼,高嘉聆,張尊禎,陳歆怡,曾淑美,葉益青,劉熒楓寫的 老屋創生25帖(修訂版) 和林育智的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租屋族看過來!桃園社宅招租1374戶5/3開放申請 - beanfun!也說明:住宅發展處表示,申請方式採網路或現場2種方式受理,網路申請時間自今年5/3上午8點至5/16下午5點,線上填寫申請書並上傳相關文件;或於上班時間到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一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遠流 和新保成所出版 。

輔仁大學 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 王潔媛所指導 林資靜的 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歷程 (2021),提出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外籍家庭看護工、決策歷程。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設計學博士學位學程 黃承令所指導 何黛雯的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學、歷史場所、場所精神、空間意識、文化地理學、文化地理學的重點而找出了 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解答。

最後網站八德二號社會住宅10月19日開放申請則補充:桃園 市第三處完工的八德二號社會住宅,共354戶,預定10月19日至30日開放 ... 文件之有效期限,以節省後續申請作業時間;如已申請過八德一號社會住宅且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老屋創生25帖(修訂版)

為了解決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陳國慈,李應平,林欣誼,高嘉聆,張尊禎,陳歆怡,曾淑美,葉益青,劉熒楓 這樣論述:

  ★著重老房子再利用之經營模式探討,對於有心活化老屋者,特別具參考價值   ★25個案例分布北中南東各縣市與離島,老屋年資從戰後上溯至清代,建築形式包含傳統三合院、街屋、日式宿舍到近代產業建築,具多元代表性   ★選點側重私人(民間)經營老屋,並有清晰理念與創新策略者,對一般大眾具啟發性     25種營運老屋的方法   25帖不藏私老屋創生學     許多人喜歡老房子,喜歡的理由很多,包括:它必然經歷過時間的淘洗,留下許多歲月的痕跡,吸引懷舊的人們;其次,它必然曾有不少人生活其中,累積了無數的回憶,吸引喜歡聽故事的人;而許多舊時建築空間的工法、材料、零件,今日已難得再現,老物件的精美也

讓人心心戀戀總是繫懷……     然而,擁有老屋同樣也要面臨許多挑戰,譬如:老屋的修繕整理費時又費工;日常維護有許多鋩角與細節;要符合現代人生活使用習慣,必須重新調整轉化;最重要的,若想讓老屋真正活起來,要找出獨特的定位與目標,並要有創新的營運方式,當中學問可是不小。因此,如果你擁有一棟老房子,或者你期待營運一棟老房子,你打算如何整理它、修復它,使用它,讓它重新活起來並煥發新生光彩呢?     本書蒐集了台灣25個活化使用老房子的案例,每個老房子的年資至少五十年至上百年;建築形式從傳統三合院、老街屋,到日式宿舍、老廠房、老穀倉、近代產業建築……多元多樣;空間營運的型態則分成多功能書店、文化場館

、民宿旅店、餐飲空間、藝術空間、工作空間及創意複合空間等七大類來探討。     25位老屋的新主人皆無私分享了他們對於老屋的熱愛、修復的工法以及各種創新再利用的營運學問,每篇並有「老屋創生帖」要點整理,對於老屋有興趣的個人與團體,是深具啟發性的故事書,更是第一手活化利用的參考指南。   名人推薦     王榮文(華山1914文創園區/遠流出版 董事長)   李乾朗(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教授)   殷允芃(《天下雜誌》群創辦人)   孫啟榕(建築師)   莊永明(台灣文史專家)   傅朝卿(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名譽教授)

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智翔的議會質詢-都市發展局(3/13)】

#煉油廠都計變更

每個會期都會追蹤進度的中油煉油廠,今天智翔再次詢問都發局針對煉油廠範圍(南崁地區都市計畫之「特種工業區(工一)」及林口都市計畫之「特種工業區(工八))做都市計畫變更,包括內容與時程,是否有後續進度?

都發局長表示,今年六月可望將煉油廠區域的都市計畫公開展覽,會將高度污染的「特種工業區」降級,做其他桃園區的產業使用,但勢必會遭遇中油的反對與陳情,都發局長也提到,會將這些陳情內容一併提到都委會去做審議。

#桃園區公保地通檢進度& #取得公保地的財務規劃

目前南崁、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的公保地通盤檢討,已經獲市都委會通過,將送中央審議,智翔也請都發局促請內政部盡快審議通過,早日進行半半徵收或跨區重劃,以達到當初實施都市計劃的目的。

因為通檢的結果,連帶影響這些公保地的解編,智翔日前在市長施政報告當天也提到,許多地主等待公保地解編許久,根據一般徵收的規劃,距離目標年也還有21年,因公保地特性又無法做其他利用,不符地主權益,所以能否來規劃未來每一年度的徵收計畫與財務規劃。

但都發局長也透露,目前市府財政上無法做到,希望以區段徵收跟容積轉移處理,智翔也建議,起碼在公體綠廣兒用地的用地上可以儘早規劃,將項目的預算編列出來,畢竟是能夠提升生活品質與市民福祉的公共設施。

#容積移轉代金制度

與上一題連帶相關的題目,目前用代金取得容積的制度即將上路,但代金的支用辦法仍然不明,因此今天藉機向詢問到局長確認幾個問題,包括:一、容移代金是否專款專用?二、是否全數用在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三、使用上是否依照都市計畫的區分,讓同一都市計畫內增加的容積,帶來區內更多的公設用地?

而上述問題目前都得到都發局長肯定的答案,未來制度上路後,我們就期待看看,能否加速桃園的發展。

#舊市區振興

包括今年度剛辦完的「夜妝古城」活動,桃園市府各局處其實皆有協助舊市區振興的方案,例如都發局的老建築整新、經發局的短期活動,和工務局的街道改善等,但實施的區域或路段常各行其是,看似缺乏整體規劃,也不易讓民眾有感。

因此想建議,能否就舊市區的振興進行跨局處整合,把預算與資源集中在同一區域或路段,相信能有更明顯的效果。

另外,智翔也藉由分享關於新、舊「桃園人」對於「街上」認知的差異,來提醒都發局,應重視舊城區包括車站周邊的都市更新,如果可以比照其他直轄市,成立都更中心和都更處,拉高都更的層級以及人力、資源,相信可以讓都市更新的工作更加順利。

#中路站整開區的公設用地不足

因鐵路地下化計畫新增的中路站,整開區現有的公設用地,目前在圖示上僅有埤塘公園、學校用地、以及社會住宅用地,但計劃書內明列的停車需求,預計要2.65~2.9公頃,卻未劃設停車場用地。將來隨人口增加勢必有新增停車場的必要,如果現在不及早規劃,那恐怕中正公園停車場開發受阻的情況將重演。

再者,由於桃園綠地已嚴重不足,加上未來可能的社福、公托、公幼、停車場等設施,智翔認為不應把這邊的公園做多目標使用,減損僅剩的綠地。如果真要在公園要設立停車場,或是結合社宅及學校用地設立,也請透過土管要求地下化,設置地下停車場,社福設施也可以設置在社宅之中,希望都發局能將眼光放遠,做長遠的規劃。

#社會住宅的比例目標

最後一題則是社宅的比例問題,目前全球社會住宅比率最高的國家為荷蘭,達到 32%,其首都阿姆斯特丹甚至有 50%都是社會住宅,在荷蘭,只要是中等收入以下的市民都有資格申請社會住宅,是自購住宅以外最重要的居住選擇。

而亞洲國家中,日本及韓國約有 5%至 6%的社會住宅存量,主要協助無能力自購或租賃的弱勢家戶,也包含部分剛出社會的年輕家庭。

台灣目前社宅比例還不到1%,因此想問問都發局,桃園市的社會住宅比例,目標應該是幾%? 若目前配合中央的社宅政策,桃園調配到的戶數,距離理想的目標又有多少的差距? 由於時間關係,希望都發局能在會後再給我詳細的數字。

失能老人家庭照顧者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歷程

為了解決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林資靜 這樣論述:

臺灣邁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上升,在疾病與老化的雙重影響下,日常生活仰賴他人提供照顧,然家庭照顧者無法長期回應此密集性需求,選擇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協助分擔家內照顧成為首要選擇。本研究即探討失能長者之家庭照顧者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決策過程與動機,採取質化研究,以半結構問卷進行訪談,訪談宜蘭地區曾考慮僱傭及已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失能老人家庭,共有17位失能老人之家庭成員,探討影響失能老人家庭決策與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歷程,及僱傭後對家庭互動關係之變化。 本研究發現,失能老人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為回應家中長者因疾病導致失能後需要密集性照顧,加上居住型態改變,多數長者與成年

子女並未同住,家庭照顧分工不易,面臨工作、家庭與子女分工等諸多限制。另有高齡配偶擔任家庭主要照顧者,皆為家庭向外尋求照顧服務資源之肇因。其次,失能老人家庭聘僱的決策過程中,遵循著「長幼有序」、「男性決策為主」之文化規範,以及「主要照顧者具有經濟決策權」的模式進行照顧資源的選擇。在現有各項長照服務資源中,家屬選擇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考量分別為「照顧安全性」、「照顧連續性」、「照顧可負擔性」、「申請服務的可近性」,其中又以「照顧安全性」、「連續性照顧」為關鍵之因素,認為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特質最貼近照顧需求。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進入失能老人家庭後,即與失能老人及家庭照顧者形成三角的互動關係,與老

人逐漸發展類家人的信任與家屬的僱傭關係,隨不同角色與關係,發展出三角制衡關係。失能老人與家屬皆認為在僱傭外籍家庭看護工後,在照顧品質及家人間的生活品質皆有改善,然仍需回應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元化飲食習慣」、「語言溝通障礙」、「執行照顧工作的異質性」等現況,指出雇主端需有意識的融合外籍家庭看護工文化差異。另外,首次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已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多年兩者相較,對於「外籍家庭看護工品質的穩定性」與「長期支出照顧費用的經濟壓力」之感受差異性最大。 為穩定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品質,與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溝通與培訓之質與量最為關鍵。同時,在媒合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失能老人過程中,雇主須敏感家庭看護

工文化差異與需求,能有助於外籍看護工執行照顧工作的穩定性。研究建議家屬可結合社區端現有的資源網絡,由外籍家庭看護工陪同失能老人參與社區活動,有助於雙方的社會參與及對文化差異的了解,重視外籍看護工在家庭與社區的融合。政府在積極發展長照政策之際,回應失能家庭照顧者主觀性需求,增加服務資源的連續性與可及性,回應失能老人與家庭長期面臨之多元負荷,維持家庭的穩定性。

實務 不動產(利用)法典 2022國考.實務法律工具書(一品)(14版)

為了解決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林育智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欲直接報考公務人員高考、地方政府三等與四等特考、不動產經紀人地政相關科目的讀者。   2.未來有加入公職報效國家的熱血同胞們。     適用時間   110年3月~111年3月     使用功效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確實吸收最新訊息不漏接!     改版差異   更新法規。   本書特色     法規修正‧全國最新   完整收錄最新制定或修正之法規,讓讀者方便查閱記憶。列舉如下: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原: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

110.02.03)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地政士法(110.01.27)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行政程序法(110.01.20)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民事訴訟法(110.01.20)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110.01.18)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

109.09.14)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壹、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36.01.01) / 壹- 3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94.06.10) / 壹- 18 貳、民法 民法 第一編 總則(110.01.13) / 貳- 3 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 / 貳- 22 民法 第二編 債(110.01.20) / 貳- 26 民法債編施行法(110.01.20) / 貳- 84 民法 第三編 物權(101.06.13) / 貳- 88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99.02.03) / 貳- 185 民法 第四編 親屬(110.01.20) / 貳- 193 民法親屬編施行法(110.01.13) / 貳- 242 民法 第五編 繼承(104.01.14) / 貳- 247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102.01.30) / 貳- 264 參、不動產相關法規 土地法(100.06.15) / 參- 3 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 / 參- 26 外國人投資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取得土地辦法(91.02.27) / 參- 31 土地法第十七條第二項執行要點(91.06.18) / 參- 33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

法(106.06.09) / 參- 35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 / 參- 39 土地法第四十六條之一至第四十六條之三執行要點(102.02.07) / 參- 44 直轄市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設置及調處辦法(107.04.02) / 參- 48 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 / 參- 53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 / 參- 70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104.04.23) / 參- 90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109.04.24) / 參- 92 信託法(98.12.30) / 參- 96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

員會組織規程(104.01.15) / 參- 104 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 / 參- 106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94.06.10) / 參- 119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105.05.25) / 參- 123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105.02.15) / 參- 126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109.07.28) / 參- 130 農村再生條例(99.08.04) / 參- 135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100.07.20) / 參- 140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109.07.10) / 參- 143 農業用地興建農

舍辦法(104.09.04) / 參- 156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110.01.28)/ 參- 163 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 / 參- 189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 / 參- 203 土地徵收未受領補償費保管辦法(93.10.26) / 參- 217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103.11.14) / 參- 219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08.01.09) / 參- 225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9.10.06) / 參- 231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08.07.03) / 參- 233 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91

.10.08) / 參- 240 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92.03.12) / 參- 242 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91.03.19) / 參- 248 新市鎮開發條例(109.01.15) / 參- 253 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88.10.16) / 參- 259 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 / 參- 264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108.05.15) / 參- 286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108.06.17) / 參- 294 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108.05.27) / 參- 301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8.05.15) / 參- 30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

加速重建條例(109.05.06) / 參- 308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106.08.01) / 參- 311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09.11.10) / 參- 31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107.10.11) / 參- 316 直轄市縣(市)合法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設置辦法(106.08.03) / 參- 319 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108.06.13) / 參- 321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107.02.14) / 參- 323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

) / 參- 329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108.01.22) / 參- 333 住宅法(106.01.11) / 參- 335 住宅法施行細則(109.04.14) / 參- 347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06.12.27)/ 參- 350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108.02.18) / 參- 360 農地重劃條例(100.06.15) / 參- 366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100.10.14) / 參- 372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104.07.13) / 參- 381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108.04.09) / 參- 393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

91.12.11) / 參- 405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98.06.03) / 參- 411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92.08.26) / 參- 419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91.05.15) / 參- 427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107.11.21) / 參- 43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108.11.11) / 參- 442 文化資產保存法(105.07.27) / 參- 456 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108.12.12) / 參- 474 國家公園法(99.12.08) / 參- 482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72.06.02) / 參- 48

6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101.10.18) / 參- 488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88.10.05) / 參- 497 肆、不動產登記相關法規 國土測繪法(96.03.21) / 肆- 3 國土測繪法施行細則(96.11.30) / 肆- 12 地籍清理條例(108.05.01) / 肆- 15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104.11.27) / 肆- 23 地籍清理清查辦法(104.11.27) / 肆- 33 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8.07.15) / 肆- 35 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9.05.05) / 肆- 41 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

/ 肆- 44 關於水道浮覆地及道路溝渠廢置地所有權歸屬處理原則(91.08.09) / 肆- 69 土地登記規費及其罰鍰計收補充規定(108.03.14) / 肆- 70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9.04.09) / 肆- 73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108.07.09) / 肆- 78 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108.06.25) / 肆- 80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97.08.06) / 肆- 90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109.11.16) / 肆- 94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94.0

1.26) / 肆- 99 耕地分割執行要點(105.05.06) / 肆- 101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 / 肆- 103 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 肆- 133 祭祀公業條例(96.12.12) / 肆- 136 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104.06.09) / 肆- 145 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107.05.15) / 肆- 151 地政士法(110.01.27) / 肆- 154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 / 肆- 162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107.11.09) / 肆-16

6 家事事件法(108.06.19) / 肆-171 公證法(108.04.03) / 肆-201 強制執行法(108.05.29) / 肆-219 民事訴訟法(110.01.20) / 肆-241 非訟事件法(107.06.13) / 肆-315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108.08.06) / 肆-330 伍、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 / 伍- 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4.11.16) / 伍- 16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98.09.21) / 伍- 18 公平交易法(106.06.14) / 伍- 23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104.07.02

) / 伍- 32 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 / 伍- 38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104.12.31) / 伍- 49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 / 伍- 52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 / 伍- 60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節錄)(108.10.31) / 伍- 65 陸、不動產估價相關法規 不動產估價師法(108.06.21) / 陸- 3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90.10.17) / 陸- 9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 / 陸- 13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 / 陸- 19 不動產估價

技術規則(102.12.20) / 陸- 22 柒、不動產利用相關法規 國土計畫法(109.04.21) / 柒- 3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108.02.21) / 柒- 16 實施國土計畫管制所受損失補償辦法(109.09.14) / 柒- 19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106.03.10) / 柒- 37 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設置要點(106.07.20) / 柒- 39 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107.02.08) / 柒- 41 性質重要且在一定規模以上部門計畫認定標準(107.02.08) / 柒- 42 檢舉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獎勵辦法(草案)(106.07.1

0)/ 柒- 45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108.05.30)/ 柒- 47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108.11.29) / 柒- 50 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108.11.29) / 柒- 52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108.03.28) / 柒- 56 土地利用監測辦法(108.03.28) / 柒- 66 區域計畫法(89.01.26) / 柒- 68 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 / 柒- 73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 / 柒- 78 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105.09.13)/ 柒- 1

53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108.05.30)/ 柒- 155 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108.10.22) / 柒- 159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108.10.15)/ 柒- 176 ○○縣(市)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宗教使用事業計畫審查及管理要點(範例)(102.07.23) / 柒- 213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104.07.31) / 柒- 216 非都市土地開發影響費徵收辦法(104.12.04) / 柒- 218 都市計畫法(109.01.15) / 柒- 222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8.03

.31) / 柒- 234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108.07.03) / 柒- 253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108.01.17) / 柒- 273 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109.12.23) / 柒- 288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109.11.09) / 柒- 306 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110.01.18) / 柒- 322 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107.01.25) / 柒- 356 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100.12.23) / 柒- 363 都市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審議規範(107.08.24) / 柒- 367 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變

更為醫療專用區回饋處理原則(93.02.19) / 柒- 373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106.04.18) / 柒- 375 都市計畫分區發展優先次序劃定原則(88.06.29) / 柒- 382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91.06.13) / 柒- 384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109.12.23) / 柒- 387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107.01.04) / 柒- 408 海岸管理法(104.02.04) / 柒- 410 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105.02.01) / 柒- 419 民宿管理辦法(108.10.09) / 柒- 422 捌、不動

產環評相關法規 環境影響評估法(92.01.08) / 捌- 3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107.04.11) / 捌- 9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109.08.18) / 捌- 18 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95.04.07) / 捌- 5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99.02.03) / 捌- 5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99.12.31) / 捌- 68 水土保持法(105.11.30) / 捌- 73 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109.12.02) / 捌- 80 玖、不動產稅法相關法規 土地稅法(104.07.01) / 玖- 3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03.01.13) / 玖- 16 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 / 玖- 30 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 / 玖- 38 房屋稅條例(103.06.04) / 玖- 40 契稅條例(99.05.05) / 玖- 44 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 / 玖- 48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 / 玖- 60 稅捐稽徵法(109.05.13) / 玖- 69 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 / 玖- 82 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稅部分)(110.01.20) / 玖- 85 印花稅法(91.05.15) / 玖- 89 工程受

益費徵收條例(89.11.08) / 玖- 93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6.04.19)/ 玖- 96 拾、不動產經濟相關法規 產業創新條例(108.07.24) / 拾- 3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109.01.07) / 拾- 27 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109.01.30) / 拾- 33 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99.12.22) / 拾- 40 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107.12.10) / 拾- 43 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108.07.03) / 拾- 48 工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108.03.25) / 拾- 56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7.06.06) / 拾- 58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10.02.03) / 拾- 66 大眾捷運法(103.06.04) / 拾- 74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106.12.06) / 拾- 85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98.06.19) / 拾- 103 發展觀光條例(108.06.19) / 拾- 105 工廠管理輔導法(108.07.24) / 拾- 117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110.01.20) / 拾- 128 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110.02.05) / 拾- 130 特定工廠登記辦法

(109.05.06) / 拾- 133 長期照顧服務法(108.06.19) / 拾- 142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108.10.24) / 拾- 152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106.06.03) / 拾- 154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108.12.31) / 拾- 157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107.01.31) / 拾- 166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專案申請租用公有非公用不動產審查辦法(106.06.03) / 拾- 174 老人福利法(109.05.27) / 拾- 176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05.05.04) / 拾- 187 拾壹、不動產建築

相關法規 建築法(109.01.15) / 拾壹- 3 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92.03.26) / 拾壹- 21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88.12.24) / 拾壹- 23 拾貳、國有財產相關法規 國有財產法(107.11.21) / 拾貳- 3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99.07.23) / 拾貳- 12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110.03.03) / 拾貳- 21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107.08.20) / 拾貳- 30 拾參、行政法相關法規 行政程序法(110.01.20) / 拾參- 3 行政訴訟法(109.01.15) / 拾參- 28 行政罰法(100.11

.23) / 拾參- 107 訴願法(101.06.27) / 拾參- 128 國家賠償法(108.12.18) / 拾參- 140 拾肆、大法官相關解釋 附錄、法規名稱索引表

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之研究

為了解決桃園社會住宅申請時間的問題,作者何黛雯 這樣論述:

本文探討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如何被人們所理解,如何透過空間敘事的方法,作為意義的創造,進而成為理解文化資產的取徑。文化資產作為敘事的文本(text)或事件(event)的見證,事件往往發生於特定空間與時間之中,為歷史敘事中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方法取向,作為解釋或理解事件的特殊方式。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討論亦關乎保存價值特徵的詮釋與呈現,以及場所精神(Genius Loci)的意義述說。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以敘事視為詮釋的方法,作為一種行動或再現,意義透過主體意識的視域開展得以體會,而當主體意識進行敘事的表述,也如同濾鏡般的再現或詮釋所謂真實的探究。本文考察臺灣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務上,對於文化資

產所在的歷史場所的整體性與真實性保存觀念的時勢問題。在城市現代化過程的徵候,重新觀看文化資產空間作為社會產物以及使用價值,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透過以空間作為敘事主體的歷史書寫詮釋,以助於文化資產的理解與保存。而在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將論及如何透過空間的再現來創造意義,空間的敘事與空間的設計生產作為地方創造的方法。研究方法主要以文獻史料收集、實地田野觀察、測繪與深度口述歷史訪談以建構空間敘事文本內容,包括:實存空間敘事文本、歷史空間敘事文本、行動空間敘事文本,以及經驗空間敘事文本的建構,透過言談分析與敘事研究的方法進行空間敘事的工作,敘事也視為文化社會行動,主體經驗生產與自

我教習的過程。本研究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的方法學,包括:文化資產空間的敘事特徵與意義創造;文化資產敘事空間的設計與詮釋呈現;文化資產詮釋行動與地方創造,透過文獻理論評析到實務經驗的案例樣本研究,探討論述與實踐之間的困境與契機。研究結論:首先透過空間敘事研究多樣文本內容的研究,作為理解文化資產生命的取徑,強調歷史場所「存在」的重要,透過人地共生的關懷,文化資產保存的行動、參與、詮釋與實踐的過程,共譜文化資產空間的生命敘事。第二,強調在地參與的詮釋行動,開展以人為本的永續實踐,進而由物質性保存轉向文化社會理解,參與在地行動的強調,有助於文化價值與當代重新連結,以共創未來,以場域脈絡性的保存思維,落

實文化保存於民眾生活之中,亦為文化資產從再利用到再生活化的期待。第三,藉由空間敘事的詮釋行動,作為主體經驗生產與社會自我教習場域,經由社會力的啟動到再社會化的體現,透過文化資產價值特徵的指認與共同經驗的再生產,以再塑地方感,亦即經由再社會化過程,導引出文化資產對於城市公民的意義,並建構文化資產空間敘事作為中介文化空間治理分析模型與文化資產敘事空間設計的詮釋內容與方法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