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問答集和資訊懶人包

國立臺灣大學 環境工程學研究所 馬鴻文所指導 楊雅順的 台灣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架構之研究 (2019),提出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化學物質、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而第二篇論文中山醫學大學 職業安全衛生學系 巖正傑所指導 陳麗芳的 因應國際化學品管理趨勢探討如何提升我國化學品管理效能 (2018),提出因為有 化學品、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架構之研究

為了解決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的問題,作者楊雅順 這樣論述:

近年來,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及各先進國家均致力於應用風險評估方法於化學物質的管理制度中,並且納入化學物質生命週期的概念,從化學物質的製造、加工、消費及廢棄階段進行風險的評估及管理,以利從風險的源頭進行改善,發展目標主要以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SAICM)為主要核心,總體目標為「實現化學品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的合理管理,以便到2020年,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方式應盡量減少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重大不利影響。」加拿大環境保護法於1999年修法開始使用風險評估的方法處理大量化學物質的

風險問題,歐盟於2006年實施REACH法案開始針對所有欲進入歐盟市場的化學物質進行風險的管理,以及美國於2016年將舊有的有毒物質控制法案進行修正,明定執行風險評估的期限以及公開透明化。而我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現已改名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於103年開始進行化學物質登錄作業及109年開始展開的標準登錄作業,期盼改變過去管末污染防治處理的方式,藉由源頭管理以及風險評估的方法,改善及精進現有化學物質的管理制度。為健全我國化學物質風險管理架構,本研究透過文獻分析以及比較探討的方法,研析歐盟、美國以及加拿大化學物質的風險評估管理架構,分別以企業登錄、優先級篩選、國家評估及風險管理措施等四個主

要的架構元素進行探討,提出適合我國的風險評估管理架構規劃,以補強目前管理制度不足之處,並作為未來我國制定政策之參考。

因應國際化學品管理趨勢探討如何提升我國化學品管理效能

為了解決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修正的問題,作者陳麗芳 這樣論述:

產業全球化的發展,使得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特別是對人類健康與環境保護可能的影響,引起各界廣泛的重視。國際機構如聯合國環境發展會議(UNCED)、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以及美國、歐盟、加拿大、新加坡、英國、韓國與日本等,皆已陸續建立相關安全管理制度。而我國在化學品管理制度上,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等相關法規修訂也逐步建構化學品安全防護機制,然因各主管機關尚未能有效達成橫向與縱向之整合,往往造成部份危害性化學物質重複管理之困擾,且尚有許多化學物質其危害特性資訊不足,使得化學品安全防護機制無法落實。本研究將藉由彙整國際有關化學品管理制度,了解相關管理趨勢與重點並整合相關重要作

為與措施,以提供國內提升化學品管理制度參考。 目前初步建議為應有效整合各機關化學品相關申報平台系統並導入智慧化管理技術,積極運用登錄資料內容作為掌握國內化學品流布資訊與建構國家化學品風險管理機制之基礎。積極建立國家級化學品危害評估與測試實驗室,提升化學品安全檢測之能力,以便掌握潛在危害物質對人體或環境之影響。清楚掌握化學品的流布及掌握其危害特性,就能經由風險評估有效採取事先整合整體防災措施、緊急應變資源與健康防護措施等以落實化學品安全管理目標。